终审法院大楼

位於香港中環的一座建築物

22°16′51″N 114°09′37″E / 22.28090°N 114.16035°E / 22.28090; 114.16035

终审法院大楼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Building
终审法院大楼现址
曾用名最高法院(1912年-1983年)
香港宪兵部本部(1941年-1945年)
立法局大楼(1985年-1997年)
立法会大楼(1997年-2011年)
别名大葛楼、旧最高法院大楼、前立法会大楼
概要
类型为仿古罗马及希腊的建筑设计
建筑风格新古典主义
归类政府/公共建筑
地点 香港中环昃臣道8号
坐标22°16′51″N 114°09′37″E / 22.28090°N 114.16035°E / 22.28090; 114.16035
起造1900年
兴建期1912年
开放191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
1985年10月30日(立法局大楼)
2015年9月7日(终审法院大楼)
启用191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
1985年10月30日(立法局大楼)
2015年9月25日(终审法院大楼)
翻新1983年-1984年(改为立法局大楼)
2011年-2014年(改为终审法院大楼)
关闭1978年7月
2011年11月1日[1]
翻新造价4.6亿港元(2011年)
托建方亚士东·伟柏
英格里斯·贝尔英语Ingress Bell
所有者香港司法机构[2]:5
管理者香港终审法院
高度
高度约40米
技术细节
结构系统花岗岩
大小2,660平方米
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
层数3层
设计与建造
建筑师亚士东·伟柏英格里斯·贝尔[*]
主承包商陈阿堂[3]
香港电台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经济日报(1999年)香港十大优秀建筑[4]
香港建筑师学会2015年年奖:全年境内建筑大奖、主题建筑奖–文物建筑[5]
网站
www.hkcfa.hk
地图
地图
参考
前立法会大楼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建筑署及LWK Conservation Ltd,2012年5月12日

终审法院大楼(英语: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Building),位于香港中环昃臣道8号,是香港司法机构标志之原型,于1912年建成,建筑风格为新古典主义,揉合了远东的建筑特色,大楼上蒙上双眼的正义女神像右手持天秤、左手持剑,代表大公无私[6];大楼外部于1984年列为香港法定古迹

大楼曾经先后用作最高法院立法机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经被日军征用为宪兵总部。战后,随着香港立法会在2011年10月将立法会综合大楼迁往添马,大楼便移交予司法机构改为香港终审法院,已于2015年9月7日正式投入服务。[7][8][9]

夜晚的终审法院大楼

历史

兴建及设计

 
最高法院大楼在1903年的奠基石,由当时港督卜力揭幕

香港最高法院在1844年设于韦灵顿街云咸街交界的大楼内,后于1848年迁往中环皇后大道7号一座两层高的大楼内。随着海旁填海计划在1904年完成,格洛斯特道一带的新填海区完成,香港总督威廉·罗便臣成立的一个委员会建议兴建新的法院及邮政总局大楼,并拟举办公开竞赛,邀请建筑师竞逐设计,但建议未获政府接纳,改为委托具经验的建筑师负责如此重要建筑物的设计工作,最后委托英联邦采办处的顾问建筑师亚士东·伟柏英格里斯·贝尔英语Ingress Bell设计[2]:10-13

1898年2月28日,立法局决议兴建大楼。大楼的设计经过多次修改,如把大楼正面从向东面的香港木球会(现遮打花园),改为向西面的皇后像广场,而工务局亦修订设计,加设地下室以设置供暖系统,整体设计在1899年完成[2]:13-14

大楼于1899年底开始动工兴建,但甫开工即遇到困难,工人须移除原海岸线的堤岸,而打桩工程亦进度缓慢,工人最终在1903年4月完成以1447棵杉木为建材的桩柱工程,同年11月12日由港督卜力主持奠基礼。其后工程因缺乏石匠与合适花岗岩,延至1911年才得以完成[2]:13-14

191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由港督卢吉主持揭幕。当时的首席按察司皮葛表示:“即使他日维多利亚城不复存在,海港被淤泥壅塞,香港会所坍塌湮没,这座大楼仍将如金字塔般巍然矗立,为远东的睿智留下见证[10]。”由于英语的法院一词“Court”与粤语的“葛”发音相近,最高法院大楼亦被俗称为“大葛楼”[11][12]。法院启用初期仅设有3个法庭,曾经被批评是极大的浪费[13]:92。当时法院由按察司副臬司英语Puisne judge所主理,如任何人对他们其中一人的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则由二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上诉聆讯[14]

大楼在香港日占时期被更改为香港宪兵部本部,并且加以兴建了拘问室等设施。香港重光后,法官人数大幅地增加,最高法院于1970年代额外兴建了隔间以容纳共7所法庭,但地方已经不敷应用,布政司设立的专责委员会遂于1975年接受法律界建议,决定于金钟用地兴建新的最高法院[13]:91。1978年,受到香港地铁遮打站工程影响,最高法院大楼结构受损,需要关闭进行紧急复修,而工程的噪音问题亦影响法院运作[2]:25-27。同年7月最高法院各部门分散迁移,有迁往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也有迁往中环旧消防总局,最高法院大楼到1982年10月4日才重开。1984年再迁往金钟法院道现址[13]:92,大楼复修工程于1982年完成[11][15]

改为议会用途

 
立法局大楼揭幕纪念碑,由时任港督的尤德主礼
 
立法局大楼会议厅的主席专座,原为海事监督座椅,刻有圣爱德华王冠及船锚图案,香港政权移交后藏于香港历史博物馆

大楼外部在1980年列为香港一级历史建筑,并于1984年被列为法定古迹[2]:5。行政局在1983年通过把旧高等法院改为立法局大楼,改建工程耗资3600万元,旧高等法院图书馆改建为会议厅,并加建了即时传译设施与公众席,其他设施包括港督套房、议员办公室等,供立法局进行会议及办公之用[13]:92。立法局大楼于1985年10月30日由总督尤德主持揭幕及召开首次会议,尤德在会上发表了1985-86年度施政报告[16]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原立法局大楼随着临时立法会的迁入而改称为立法会大楼。由于立法会大楼面积有限,不仅无法满足将来政制发展而增加席位的需要,只能用来举行会议,当时的议员办事处、立法会秘书处、研究部及图书馆等办公设施分散在不同地点,构成相当的行政不便[17]。政府在1998年曾提出扩建方案,建议在立法会大楼旁的遮打花园兴建一座四层建筑物新翼,总建筑面积达1,1000平方米,成本约7.26亿元。当年建议把议员办公室、多间会议室及会见室、图书馆、立法会秘书处行政办事处,及附属设施迁入新翼,而立法会大楼腾出的空间,将改为即时传译室﹑摄影师室及技术人员设施,同时修改会议廰席位布局,把总座位增至99个[18][19]。不过,方案须封闭遮打花园两年多、城市规划委员会未必接受、立法会会议厅扩建需封闭至少8个月,最终遭到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否决[20]

 
1997年7月1日后,立法会大楼在遮打道一面加建旗杆
 
前立法会大楼会议厅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香港特区政府放弃拍卖添马舰地皮,并计划兴建新政府总部及立法会大楼。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自1998年起,向政府商讨兴建一庭立法会专用大楼,政府在2000年12月建议三个选址,包括香港大会堂中信大厦以北土地及添马舰填海地,立法会认为拆卸大会堂引起高度关注,而中信大厦以北则待2006至2007年度才可使用,不能配合立法会期望2008年初前落成新大厦的要求,故选定添马舰作为选址[21]。经过多年的讨论与检讨,政府于2002年同意落实有关计划,并邀请世界各地有兴趣参与的机构,提交意向书和设计概念。然而受到SARS事件影响,香港政府于2003年5月搁置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就有关计划的拨款申请,并于同年11月19日正式宣布押后添马舰发展工程[22]。随着香港经济的逐步好转,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05-2006年度施政报告》宣布正式恢复在添马舰兴建新政府总部立法会综合大楼的计划,该些建筑于2011年落成[23]

2011年7月15日,立法会在大楼内举行最后一次会议(该年暑期休会前),最后一条通过议案为《告别立法会大楼》议案[24]。超过150名现任和前任立法会议员在7月18日出席惜别立法会大楼活动,将在1997年6月23日埋藏于立法会大楼停车场地底,装载了50多件立法局议员保留物品的时光锦囊出土,其后于宴会厅举行惜别晚宴[25]。同年10月(该年暑期休会后)开始于新建的立法会综合大楼举行会议[26]

复修为终审法院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曾于2002年公开建议将终审法院搬迁至立法会大楼[27],过去亦有人建议将大楼改建为博物馆。曾荫权在2009年4月宣布,政府决定在立法会迁往添马舰新址后,把立法会大楼移交司法机构,作为终审法院的新址[9][28]

立法会搬迁后,立法会秘书处在2011年11月21日将大楼移交给司法机构[2]:5,终审法院大楼改建工程将于2013年次季展开,届时终审法院大楼的法庭总面积将较以往增加2.3倍,增设1个达230平方米的法庭、1个作为聆讯许可申请及讼费评定案件、达95平方米的法庭,8间法官办公室、法官休息室、供予终审法院法官及司法机构职员使用的图书馆、两间律师更衣室、4间律师专用会见室、律师休息室、传媒工作室、司法机构政务处发展部办公室、被告人拘留间及惩教署职员办公室等,此外亦会增加设备育婴设施、无障碍通道及两间展览廊等公众设施[29][30][31]。大楼将会采用多种节约能源装置,包括二氧化碳感应器、清新空气供应监控系统、自动化需量控制器监控冷却水循环系统、海水冷却式制冷机及机房通风系统、电子镇流器T5型节能光管,以用户感应器及日光感应器电脑控制照明、发光二极管出口指示牌及升降机机厢照明[32]

2013年2月,司法机构政务处向立法会提交文件,申请4.6亿元用以翻新立法会大楼,工程净作业楼面面积达3,070平方米,预计工程于同年5月启动,于2015年3月竣工[33]。司法机构于2015年8月20日推出新标志,以终审法院大楼正视图为设计[34],并公布终审法院大楼在9月7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35]

终审法院大楼建筑特色

 
终审法院大楼地面的柱廊

终审法院大楼采用新古典主义的建筑风格,仿效古罗马希腊的建筑设计,由爱奥尼亚式圆柱多立克式圆柱所支撑,组成地下及一楼四周的柱廊。大楼设计象征秩序与公平,所有门窗分布于支柱之间,对称有致。为了适应香港气候,建筑特设宽阔阳台,足以阻止阳光直接透进室内,提供散热功能。[2]:29[36]:3-4

大楼顶部揉合中西的建筑特色,中央穹顶在建筑物的外观占了主要位置,穹顶由双层钢架和桁架内部结构支撑,建于花岗石制方形基座上,四端建有尖塔装饰。大楼最高点的穹顶顶塔上,嵌上青铜制都铎王冠雕塑,是英王爱德华七世于1902年采用的御冠[2]:30[36]:4。大楼的南北两侧建有两座中式金字屋顶,以中式两层瓦片铺设,以防止在雨季渗漏,整个屋顶以雕琢华美的中国传统柚木托架及钢制T字型支架承托[2]:33。建筑物采用本地的花岗岩建成[37]

楣饰与雕像

 
泰美斯雕像

大楼面向皇后像广场的中央门廊部分筑有三角楣饰,并刻有“Erected AD MDCCCCX”(公元1910年竖立)的题字,两旁各有一个以圆环衬托的刻字“E”及“R”,为“Edward Rex”的缩写,以象征大楼建于英王爱德华七世在位时期[2]:31-32

楣饰顶部为英国国徽为设计的皇家盾形纹饰:左上方与右下方各刻有三头狮子,代表英格兰;右上方的一头狮子代表苏格兰;左下方的竖琴代表爱尔兰。盾徽由英格兰狮子及苏格兰独角兽护持,顶端雕有王冠,下刻有最高统治者的铭辞“DIEU ET MON DROIT”(我权天授)。倚在皇家盾形纹徽两旁各有一尊雕像,左面为真理之神阿勒忒亚英语VeritasVeritasΒέριτας)雕像,右面为怜悯之神克勒门提那英语ClementiaClementiaΈλεος[2]:31-32[36]:3

三角楣饰的顶部竖立一尊高2.7米,代表公义的泰美斯女神雕像,雕像右手持着代表公正的天秤,左手持着象征权力的。雕像被蒙上双眼,象征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及公正严明[36]:4

内部设施

 
大楼东南入口,曾是最高法院法官及职员专用入口、立法会议员入口,现改为终审法院的辩方及犯人入口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在1912年启用时,大楼三层均作为法院及办公用途,地下设有田土厅及司法常务官办公室、服务柜位、2间囚室、接收囚犯室、警员等候室、执达主任室;一楼为大法庭、第二法庭及第三法庭、图书馆、法官办公室、证人室、陪审员室、律师更衣室;二楼为首席检察官及检察官办公室[2]:17。地下设有室内高架桥,连接囚犯接收室与一楼的法庭,被称为叹息桥[36]:5

大楼设有5个供不同使用者进出的入口:向皇后像广场的中央入口为囚犯专用;向昃臣道的两个入口则为司法常务官、文员和法官专用。随着设施不敷应用,最高法院内部不断加建,在1950年代于两端的法庭内加建楼层,以增设法庭及附属房间。拱顶下大法庭曾于1960年代建议加建楼层,但因担心基桩柱负荷过重而未被采纳,最终经过多次改建后,一楼及二楼增设至7个法庭。而大法庭与面向皇后像广场的房间,1970年代改建为图书馆[36]:6

立法局及立法会

为应付议会的使用需求,大楼在1984年进行内部改建,把原为大法庭的图书馆改为会议厅,而面向皇后像广场的房间改为会议厅前厅,会议厅北南两端加建夹层,上层作为公众席及记者席,下层则为传译室[2]:39-40。一楼北面的第二法庭及附属房间改建为会议室B及会议室C;南面的第三法庭及房间则改建为记者采访室及会议室A,其后会议室A再迁到二楼南面的阁楼,原址改为记者招待会室。一楼东面的法官办公室,改为主席办公室及职员办公室。二楼北面阁楼的法庭与房间合并为宴会厅,而南面阁楼原改建为职员办公室,其后再改建为会议室A,司法人员办公室改建为议员办公室;面对皇后像广场的贮物室则改建为电台广播室[36]:6

终审法院

随着立法会大楼改为终审法院,建筑物将恢复作为司法用途。内部已完成改建,终审法院的犯人及辩方区域现设于大楼地下的东南部分,并加设独立升降机及楼梯连接二楼。公众入口现设于大楼西南面,并增设保安控制区域及大堂,在现有楼梯天井英语Impluvium增设升降机,而东北及西北入口则供法官及职员使用,亦加装两部升降机。地下的前高等法院犯人接收区,现改为图书馆,其中犯人入口、2间囚室、拱门及叹息桥现被复修,立法会秘书处办公室现改为终审法院登记处,亦已加建夹层作为贮存文件用,地下亦会设有育婴室、伤残人士洗手间及机房等设施[38][2]:61

一楼的立法会会议厅现改为终审法院的终审法庭(一号法庭),内部已重新设计及装修,可供5名法官同时审理案件,原来的会议厅公众席已拆卸,重现最高法院时代的拱门,法庭东面改为法官办公室及休息室。立法会会议室B及会议室C将改为二号法庭、办公室及会议室;南面的立法会记者采访室及会议室A,则改为法庭大堂、记者室、2间更衣室及2间会议室。会议厅前厅改为展厅,展示香港法律相关文物,并加建旋转梯连接前厅的夹层。二楼则改为办公室及会议室[38][39][2]:62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政情:立法會舊大樓正式關閉. 东方日报. 2011-11-01 [202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3).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建筑署; LWK Conservation Ltd. Heritage Impact Assessment for the Former Legislative Council Building (PDF). 古物古迹办事处. [2012-05-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05). 
  3. ^ 終審法院大樓 — 歷史簡介. 香港终审法院. [202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0). 
  4. ^ 香港十大优秀建筑选举揭晓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新社,1999年9月19日
  5. ^ HKIA Annual Awards 2015 - Results. [2016-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5). 
  6. ^ 立法會大樓歷史及建築特色. 东方日报. 2010-12-05 [2022-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9). 
  7. ^ 行政长官宣布终审法院将迁往立法会大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网,2009年4月19日
  8.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二○一三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演辞(附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网,2013年1月14日
  9. ^ 9.0 9.1 昃臣道八号终审法院大楼于九月七日启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网,2015年8月20日
  10. ^ 演词原文为:‘When Victora has ceased to be city, when the habour has silted up, when even the Hong Kong Club has crumbled away, this building will remain like a pyraid to commemorate the genius of the Far East.’载自Peter Moss(2003)《Building Hong Kong》FormAsia, P.39
  11. ^ 11.0 11.1 中區「大葛樓」 政府決定保留. 工商晚报. 1981-11-14: 8 [2023-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1). 
  12. ^ 张洪年. 第六章 外來語. 香港粤語語法的研究. 香港: 中文大学. 2007: 230 [2024-01-01]. ISBN 978-962-996-059-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1). 
  13. ^ 13.0 13.1 13.2 13.3 梁炳华 (编). 香港中西區風物志 (PDF). 中西区区议会. 2011-03-19 [2024-01-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12-07). 
  14. ^ 陈弘毅; 文基贤; 吴海杰. 王赓武 , 编. 香港史新編(增訂版) (PDF) 上册. 三联书店(香港). : 467 [2024-01-01]. ISBN 978962043885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4-01). 
  15. ^ 中區大葛樓 九月重啓用. 工商晚报. 1982-05-11: 8 [2023-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1). 
  16. ^ 邁向代議政制象徵法治精神 立法局大樓今揭幕 港督發表施政報告 新任議員宣誓多數選用效忠香港誓詞 總商會代表格士德唯一選擇效忠女皇. 华侨日报. 1985-10-30: 第一张第一页 [2023-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1). 
  17. ^ 在添马舰旧址兴建政府总部大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规划环境局,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案编号:PLB(CR)21/36(2001) Pt.7),2002年4月30日
  18. ^ “耗资七亿 一层地面 三层地库 立法会大楼拟兴建新翼”《大公报》A12,1998年10月13日
  19. ^ 有关立法会大楼当年扩建的建议图则,可参见:就提供办公地方以应付立法会未来需要的方案进行的初步研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2004年2月16日
  20. ^ “立法会大楼建新翼告吹 议员认为长远计应另觅新址建大楼”《大公报》A11,1998年10月14日
  21. ^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2000至2001年度事務報告 (PDF). [2012-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10). 
  22. ^ 押后添马舰发展工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2003年11月19日
  23. ^ 新政府總部貫徹「門常開」.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11-08-18 [2024-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16). 
  24. ^ 就“告别立法会大楼”动议的议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CB(3) 1046/10-11号文件,2011年7月11日
  25. ^ 立法会举行惜别立法会大楼活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稿,2011年7月18日
  26. ^ 立法會新立法年度開始將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舉行會議(附圖) (PDF). 香港立法会. 2011-10-14 [2024-01-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10). 
  27.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二零零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的致辞全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网,2002年1月14日
  28. ^ 终审法院搬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9年4月16日
  29. ^ 旧立会改建终院后年底完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2012年5月6日
  30. ^ 终院迁旧立会 2014年竣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2012年5月19日
  31. ^ 终审法院搬迁计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讨论文件(CB(2)2488/11-12(01)),司法机构政务处,2012年7月10日
  32. ^ 旧立会大楼变身终审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2月20日
  33. ^ 终审法院迁往昃臣道8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2013年3月13日
  34. ^ 司法机构推出司法机构标志(附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5年8月15日
  35. ^ 昃臣道八号终审法院大楼于九月七日启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15年8月15日
  36. ^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资料摘要:立法会大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秘书处,2003年
  37. ^ 评论编辑室. 近200年採石業歷史輝煌 創過百礦場 發展與保育可共存. 香港01. 2018-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0). 研究团队更发现,在1842年开埠时,全港的矿场超过一百个。团队指出,香港古时位于活跃火山带,出产的花岗岩属于最优等的一级石材,赤柱的美利楼、中环茶具博物馆、终审法院大楼等著名历史建筑物均采用本地出产的花岗岩建成。 
  38. ^ 38.0 38.1 详见:司法机构政务处就终审法院迁往立法会大楼旧址事宜拟备的文件(电脑投影片简介资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文件(CB(2)2581/11-12(02)),2012年7月10日
  39. ^ 《活化@Heritage》第27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发展局,2012年9月26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