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推广办事处

艺术推广办事处(英语:Art Promotion Office,简称APO)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办事处,于2001年初成立的办事处,设于炮台山油街实现,致力为公众提供高质素、跨地域及多元化的社群艺术活动和公共艺术服务。办事处透过豁下两个艺术空间-香港视觉艺术中心及油街实现,提供专业的艺术创作设施及实现创意的交流平台,让艺术由此起动及实现。办事处经常与艺术工作者及各有心推广香港艺术发展的机构、团体及单位,结为策略性的合作伙伴,把不同领域的视觉艺术形式向大众推介,从而提高公众对视觉艺术的欣赏力及参与创作的兴趣。

艺术推广办事处设于油街实现

社群艺术

2010年艺术推广办事处改组,借此重新定位,把艺术推广服务之一的“社区艺术”改为“社群艺术”,以“”为本。“社群艺术”的概念不再局限于地域性的“社区”之中,而扩展至包含了不同年龄背景的“社群”。“社群艺术”就是为艺术爱好者,不论是艺术家,还是任何群组,提供合适的环境,让他们参与各类型的艺术创作活动,并给他们展示作品的机会。办事处相信,社群艺术能让不同社群一同参与艺术创作,进行互动,享受过程中的乐趣,亦能丰富其文化生活,提高人们对艺术的欣赏能力。办事处期望艺术的推广不但能突破地理的界限,还可以超越心灵的界线,让艺术体现不同社群共同参与创造的精神。

公共艺术

艺术推广办事处亦着力加添艺术元素予香港的公共空间之中,从而扩阔和丰富大众的文化视野,提高市民居住环境的质素。办事处自1999年起开始筹划“公众艺术计划”,完成项目多样化,包括为公共屋邨设置艺术径、在巴士渡轮上展示艺术作品、于新界不同的政府设施及公园展示公共艺术等。这些透过公开比赛征召艺术作品提案或特别委约计划而装设的公共艺术作品,由静态的雕塑、壁画等视觉艺术逐渐演变至具互动性的艺术设置,不但美化公共环境及生活空间,而且增添了市民的生活趣意。办事处亦透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公共艺术讲座、导赏活动、座谈会及交流会,从而提升市民对公共艺术的参与及认识,并为市民及艺术家之间建成一道互动的桥梁,促进彼此的尊重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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