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节是中华民国(台湾)一个纪念性的节日。为发展国内观光产业,内政部于1977年10月28日核定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之元宵节订为观光节,并自1978年起实施。又交通部观光局及民间各观光社团,以观光节当日为中心,其前后三天共计七天即一周为“观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