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容安
鄂容安(满语:ᠣᡟᠣᠩᡤᠣ,穆麟德转写:oyonggo,1714年—1755年),西林觉罗氏,字休如,号虚亭,镶蓝旗满洲人,清朝大臣、将领,大学士鄂尔泰长子,封爵三等襄勤伯,官至太子少傅、两江总督,卒谥刚烈。
襄勤刚烈伯 鄂容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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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等襄勤刚烈伯 | |||||||||||||
前任:三等襄勤文端伯鄂尔泰 继任:三等襄勤伯、伊犁领队大臣鄂津 | |||||||||||||
大清太子少傅、领侍卫内大臣、两江总督、兼右都御史衔 | |||||||||||||
名 | 鄂容安 | ||||||||||||
字 | 休如 | ||||||||||||
封爵 | 三等襄勤伯 | ||||||||||||
族裔 | 满族 | ||||||||||||
旗籍 | 满洲镶蓝旗 | ||||||||||||
氏族 | 西林觉罗氏 | ||||||||||||
其他名号 | 紫光阁五十功臣之一 | ||||||||||||
出生 | 清朝圣祖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 | ||||||||||||
逝世 | 清朝高宗乾隆二十年(1755年) 得年42岁 清朝伊犁厅 | ||||||||||||
谥号 | 刚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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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
雍正十一年(1733年)癸丑科二甲八名进士 进士出身(总排名第11名) | |||||||||||||
生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殿试位列第二甲第八名进士出身。选翰林院庶吉士。雍正帝命充任军机章京。
五年(1740年),升授詹事府詹事。父亲鄂尔泰坚决辞退,乾隆帝表示:“鄂容安与张若霭(张廷玉子),是雍正帝命在军机处行走,原本希望培养成材。朕因此擢升任用,鄂尔泰勿以自己意念而辞让。”随后又命鄂容安在上书房行走。
七年(1742年)十二月,因左副都御史仲永檀承认鄂善受贿案密奏留中之事曾与鄂容安商议,鄂容安及仲永檀皆革职、下内务府慎刑司监狱,由庄亲王,履亲王,和亲王,平郡王,大学士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哈达哈审讯。鄂容安、仲永檀承认在仲永檀未奏前共同谋划,奏后又互相照会,诸王、大臣以泄漏机密事务律论罪,乾隆帝指责鄂容安、仲永檀是结党营私,用律不合,命令王大臣会同三法司复审。王大臣奏请对鄂容安、仲永檀刑讯,乾隆帝谕:鄂容安、仲永檀不必刑讯;仲永檀受特恩擢升,却依附师门,参劾官员时预先与鄂容安商酌,暗结党派为后援、排挤异己,罪责重大;鄂容安同样罪无可逭,但应当较仲永檀稍微减轻,命王大臣定拟具奏。之后鄂容安被定罪应流放,乾隆帝予以宽免。
八年(1743年),乾隆帝命鄂容安仍在上书房行走,并授国子监祭酒。
十年(1745年),父鄂尔泰卒,鄂容安承袭三等伯爵。十二年(1747年),授兵部侍郎。十三年(1748年),外放为河南巡抚,赏戴花翎。十五年(1750年)加封号“襄勤”。十六年(1751年),调任山东巡抚。十七年(1752年),调任江西巡抚。
十八年(1753年)正月,升授两江总督[1]。十九年(1754年),加太子少傅,随后因第一次准噶尔之役,攻打达瓦齐,乾隆帝以鄂容安年轻力盛、勇壮晓畅,召授参赞大臣。二十年(1755年),鄂容安随同西路军定西将军永常出征。
同年,达瓦齐被平定后,阿睦尔撒纳在前往承德避暑山庄觐见途中反叛,鄂容安与班第力战不支,突围失败,自刭身亡。乾隆亲往清河迎灵,赐谥号刚烈,作《双烈诗》。后被列入紫光阁,位列紫光阁五十功臣之一。[2]著有《鄂刚烈诗》(又《鄂虚亭诗草》)1卷。
家族
世爵承袭
三等襄勤伯 鄂尔泰 始封 | |||||||||||||||||||||||
三等襄勤伯 鄂容安 一次袭 | |||||||||||||||||||||||
三等襄勤伯 鄂岳 三次袭 | 三等襄勤伯 鄂津 二次袭 | ||||||||||||||||||||||
三等襄勤伯 保伦 四次袭 | |||||||||||||||||||||||
三等襄勤伯 福谦 五次袭 | |||||||||||||||||||||||
三等襄勤伯 兆玨(赵珏) 六次袭 | |||||||||||||||||||||||
艺术形象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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