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耘
邓耘(1922年3月24日—?) 人称斯文探长,广东省开平人,前香港警察队刑事侦缉甲级高级警长,后沦为通缉犯。
邓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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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华民国广东省开平市 | 1922年3月24日
逝世 | 下落不明 |
别名 | 斯文探长 |
职业 | 香港警察队刑事侦缉处前总探长 |
生平
邓耘于中国广东省开平出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香港定居。于1946年2月8日加入警察队,时年24岁。接受训练后,成为警员,被派驻观塘警署军装巡逻小队。翌年8月7日,获转任为刑事侦缉处刑事侦缉警员,先后驻守海傍警署、香港警察总部、反贪污部以及香港仔及新界多个地区[1]。
由于邓耘工作勤奋,于1956年6月获晋升为探目,其后生涯一帆风顺。翌年6月,获晋升为刑事侦缉高级警目,先后驻守荃湾、油麻地以及九龙总部[2]。于驻守荃湾时,获得新界区探长──外号“师傅强”的陈强的赏识,使其仕途更加顺利。1962年8月,邓耘获晋升为探长,先后驻守荃湾及元朗警署。当时新界的烟格、赌档及架部奇多米铺,邓耘因乘之便,猪笼入水,财富暴增。
邓耘对于侦破谋杀案特别有一手,常能闪电破案,成为破谋杀案专家。每逢有凶杀案,邓耘都会亲自到场仔细调查,对任何线索都不会忽略,细如一根毛发、一枝火柴、一枝烟头,邓耘都会放入证物袋内。于1966年,邓耘于驻守荃湾警署时,侦破了一宗猪栏藏尸案(一名住在葵涌和里隆坑村的男子唐桂南被好赌的妻子陈莲卖卖掉他的生财工具,与妻子口角后将她杀死,埋尸家中猪栏。事发后往中国大陆逃走,又在那里另娶生子。7年后返回香港时被邓耘查出及拘补,同时于猪栏里掘出埋在地下的尸。)。
六七暴动期间,邓耘表现出色,名气冒升,为他其后再上一层楼铺路。1969年7月,警务处重定香港区刑事侦缉甲级高级警长的人选,由邓耘与时任香港区刑事侦缉甲级高级警长蓝刚争夺。这场轰动一时的龙虎斗,最后由财力和势力都较优的邓耘胜出。邓从此升为刑事侦缉甲级高级警长,调驻港岛警察总部,直接主管港岛各侦探部。时任期间,邓耘每天中午时份都在上环大同酒家地廰饮茶,听取港岛各区的刑事侦缉高级警长的汇报,地厅右边6个卡位全部被其占用。
于1972年,邓耘又破一宗大案,当年新界军营被歹徒偷去48个手雷,歹徒用手雷打劫了大道西的一间当铺,并且劫去4个非法赌档共50万港元。邓耘掌握线索后,派出人员跟踪之,可是被歹徒发觉,掷出手榴弹,炸伤了两名刑事侦缉警员。邓耘随即展开大规模的拘捕行动,最后成功拘捕5人,同时分别于西环山边及新界起出41个手雷。
同年,新上任的警务处处长薛畿辅为求打击贪污之风,大肆地更改了警察队的架构,包括撤销了3个刑事侦缉高级警长职位,原有的3位获得直接升任督察,惹起邓耘不满。廉政公署其后不断对其予以调查,邓耘立时申请退休。可是申请不获批准,邓耘于是借口颈生肿瘤,加上脚病,其第二次申请获得接纳,终于1974年5月15日退休。邓耘随即安排后路,将其资产转至海外投资。邓耘先到澳门,居住一段时间,利用某些方法获得入籍,取得葡萄牙护照。等待时机成熟,使用新护照施然回到香港,带着妻子和其(4名)子女,乘坐飞机远走巴西。至1977年9月22日,廉政公署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10条(即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通缉邓耘,通缉令张贴于天星码头,为廉政公署首次发出告示通缉在逃人士[3]。当时在逃刑事侦缉高级警长当中,邓耘居于名单榜首。
荣誉
- 香港警察长期服务奖章(于1965年获得颁授,时宜驻守荃湾警署)
- 皇家奖章
- 英勇奖章
轶闻
传闻邓耘原为国民政府军中校,在上海结婚,其妻子为上海一名古董商人的独女[4]。另有消息指,邓耘原来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干部[5]。
被通缉期间,邓耘在香港仔的一所价值逾300万港元的别墅及逾10万港元银行存款被香港法院冻结。可是,邓耘早就已经将当中大部分汇款至海外。据说,其实际财产逾5,000万港元。邓耘在台湾及南美洲均有投资,在台湾就有一座碧潭别墅。
逃走后,传闻指出邓耘居于巴西,亦有传闻邓耘在美国东部某埠开市餐馆。知情人士表示,邓耘早已返回中国,改名换姓(莫),在军中任要职。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 通缉前总华探长邓耘,冻结在港财产三百万[永久失效链接]
- 第五位总华探长邓耘 (1)[失效链接]</ref>
- 第五位总华探长邓耘 (2)[失效链接]</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