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公车劫持事件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09年8月8日) |
长崎公车劫持事件发生于1977年10月15日的日本长崎县,总共有两名犯人参与此次事件。事件最后一名犯人遭到射杀,人质全数安全救出。
事件经过
1977年10月15日上午,从长崎县平户市开往长崎市的西肥巴士公车途经大村市时,遭到以“阿苏联合赤军”为名的两名男性以手枪与炸弹劫持。之后在长崎市内的加油站加油时,被加油站员工发现并报警处理。警察让公车引擎无法发动之后,包围该辆公车。
犯人以释放五名乘客做为条件,要求交换食物与水。然后,犯人要求“濑户山法务大臣与新自由俱乐部的细川隆元作为谈判代表,否则不予回应。”。很快地这起事件被判断为与赤军派毫无关系。只是犯人借着赤军派的名义,临时起意犯下的一起案件。
长崎县警察尝试对犯人进行劝导,不过顾虑到人质的体力已经到达极限,事件发生后18个小时,也就是隔日16日上午4点25分进行攻坚,并对两犯人进行射击。主嫌当场遭到射杀,另一人则受了重伤,最后所有人质平安救出。在攻坚之前,一名警官尝试说服犯人,最后反倒激怒对方,主嫌在丢出土制炸弹的瞬间,长崎县警察突击队对嫌犯进行射击,主嫌身重七枪死亡。
重伤的犯人最后被判决六年徒刑。
在日本因为射杀犯人而解决的劫持事件,此次事件是暨1970年濑户内劫船事件发生以来第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