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迈韦斯

阿明·迈韦斯(德语:Armin Meiwes德语:[ˈmaɪvəs];1961年12月1日),德国埃森人,原本职业为电脑技术人员。他因为在互联网联系上一名自愿者Bernd Jürgen Brandes被他杀死吃掉,2002年冬被捕后因为其行为而闻名于世,德国国内更被蔑称为“罗滕堡之食人鬼”(Kannibale von Rotenburg)或“大屠夫”(Der Metzgermeister)。入狱后迈韦斯改变为素食者,并志愿协助处理人食人个案及有实行或被同类相食倾向的病人。

阿明·迈韦斯
出生 (1961-12-01) 1961年12月1日63岁)
西德埃森
国籍德国
职业电脑工程师
刑事指控谋杀
刑事处罚终身监禁
刑事状况服刑中
动机食人
定罪谋杀罪

案发过程

迈韦斯先在互联网上一个同类相食网站“The Cannibal Cafe”刊登广告物色吞吃对象,并写下条件“寻找18到30岁拥有良好体格,愿意被杀后被吃掉的人。”尽管申请人众多,但迈韦斯最后只选择了有易服癖的贝恩德·于尔根·B(Bernd Jürgen Brandes)。根据二人自行录制的录像带显示,事件发生在2001年3月9日,迈韦斯在罗滕堡村庄的住所,迈韦斯将Brandes的阴茎锯掉并二人一起将其生吃,迈韦斯本想用啃但不成功,后来他用刀子切开,Brandes也形容它韧而黏而难以进食。接着迈韦斯拿剩下的阴茎放到锅里嫩煎,并以盐、胡椒和大蒜调味,但结果因为煎过火而被废弃了。不过根据看过这录像带的记者形容(录像带被执法人员搜到后一直没对一般民众公开),Brandes应该因为失血而没有气力去咀嚼自己的阴茎。之后迈韦斯给了Brandes大量止痛药、安眠药和烈酒,自己在一边阅读3小时的科幻小说,任由Brandes在浴缸中沐浴失血至死。最后他吻了Brandes一口,将他搬动到家中特别设置的屠房,对Brandes的喉咙刺了一刀,用挂肉钩吊起他的尸体并撕掉一大片肉,迈韦斯甚至尝试将他的骨磨成粉。其后的10个月将被切开部位贮藏在冰箱中,继续进食最少20公斤Brandes的尸体。

迈韦斯于2002年12月被捕,在此之前他显然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寻找新的受害者。

裁判

2004年1月30日,迈韦斯被判犯有过失致死罪,被判入狱8年半。[1]这起案件引起众多媒体关注,也导致了一场关于迈韦斯在受害人Brandes自愿且意识清醒地参与全过程的情况下是否应被判有罪的辩论。

2005年4月,控方不服判决上诉,他们认为迈韦斯犯的是谋杀罪而不是一般杀人罪,应判无期徒刑。德国的法院为此安排了一次复审。

2005年5月9日,迈韦斯被判处终身监禁。[2]

衍生创作

德国金属乐队Rammstein的歌《Mein Teil》灵感即来源于这起案件。歌名中单词“Teil”意思是“部分”或“片”,但在俚语中也有“阴茎”之意,这与英语中单词“Thing”的情况相似。

美国重金属乐队Macabre的歌《The Wüstenfeld Man Eater》描述了这起案件。

2004年,德国一位电影制片人宣布计划拍摄一部关于德国食人者的电影,片名是《Your Heart In My Head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该片已收到一个地方电影基金会的资金。

2006年,马丁·韦兹执导的电影《罗滕堡英语Grimm Love》上映。在德国,该片直到2009年才得以上映。

2007年,负责检查受害者遗体的病理学者曼弗雷德·赖斯出版《最后一名超级谋杀犯》详细描写了其作案细节。[3]

2007年,香港艺人黄子华于黄子华栋笃笑-《越大镬越快乐》尾段中,就这次事件说明人类在互联网上都可以毫无保留,诚实地展现自我。

参考文献

  1. ^ 德国吃人狂逃脱谋杀罪 最快5年后出狱. 京报网-北京晚报 (搜狐). 2004-01-31 [2013-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简体)). 
  2. ^ 德国一变态杀人魔被判终身监禁. 金羊网-羊城晚报 (网易). 2006-05-10 [2013-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9) (中文(简体)). 
  3. ^ 德国食人魔吃人录像被编辑成书(图). 国际在线(北京) (网易). 2007-09-18 [2013-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