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廷(1570年—1619年),字仪翔,号美用广东广州府新安县灶籍东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88年)丁酉科广东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授徽州府推官,调抚州府,擢大理寺评事,万历四十年代替大理寺副李中立主考四川[1],以改榜罚俸二月[2]。累迁户部郎中。著有《百尺楼稿》[3]

参考文献

  1. ^ 万历四十年五月,命修撰张以诚、给事中徐绍吉主考福建;兵部员外张应征、大理寺副李中立主考四川;户部主事洪启聪、工部主事张国继主考广东;刑部主事来斯行中、书沈士茂主考广西;各乡试。中立旋以告病,改命本寺评事陈向庭。
  2. ^ 万历四十一年二月,命夺兵部员外张应征、大理寺评事陈向庭俸各二月,以主试四川改榜故也。原中式卷为鸣字七号王应熊,而该吏误填麟字七号周继昌。及揭后始改正简举,继昌走京师号呼不服,礼科给事中周永春疏论主考,部遂议罚云。
  3. ^ 《广东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