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用宾(1540年—1591年),字国卿,号成吾,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须用宾
大明
籍贯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字号字国卿,号成吾
出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正月十三日
逝世万历十九年(1591年)
配偶配陆氏,封安人
亲属(子)兆爵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会试二百二十八名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五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第十一名进士[1][2]。兵部观政,本年授六月授杭州府推官,五年五月升刑部主事,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员外,四年正月升郎中,七月升浙江佥事,七年八月升广西参议,十一年十二月调福建佥事,十四年正月降用,十六年二月降开州知州,三月升南京户部员外郎,十九年卒。

家族

曾祖须世英;祖父须廷仪,王府引礼舍人;父须启元,监生。母蒋氏,封太安人[3]。兄用敬、弟用德、用明,俱庠生。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陆万锺
明朝杭州府推官
1568年-1570年
继任:
萧彦
前任:
金应炤
明朝开州知州
万历十六年
继任:
史元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