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简称香港特区筹委会筹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于1996年1月26日成立,共有 150名委员,94 位来自香港,56 位来自中国大陆。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区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1996年1月26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1997年7月11日结束工作,其间共召开了10次全体会议。

筹委会负责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主要包括订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筹组由 400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由推选委员会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

组织及成员

香港特区筹委会共有150名委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香港中国内地人士组成,其中香港委员94名,内地委员56名。筹委会辖下设有秘书处及7个工作小组,分别处理:推选委员会、第一任行政长官、临时立法会、法律、经济、庆祝活动及第一届立法会的事宜。

主任委员

钱其琛

副主任委员

王汉斌 安子介 霍英东 鲁 平 周 南 王英凡 李福善 董建华 梁振英

委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黄保欣 林百欣 丁人林 王凤超 王汉斌 王启人 王英凡 王英伟 王叔文 王桂生 王雪冰 王敏刚 韦基舜 乌兰木伦 方 苞 方黄吉雯(女) 计佑铭 甘子玉 厉有为 叶国华 田期玉 邝广杰 冯国纶 冯检基 成绶三 朱幼麟 乔晓阳 邬维庸 刘汉铨 刘兆佳 刘延东(女) 刘皇发 刘积斌 刘 镇 安子介 许和震 许崇德 孙南生 李东海 李伟庭 李兆基 李 冰 李连生 李启明 李君夏 李国华(女) 李国宝 李国章 李泽添 李祖泽 李家祥 李储文 李鹏飞 李福善 李嘉诚 杨孙西 杨孝华 肖蔚云 吴光正 吴建璠 吴家玮 吴康民 吴清辉 何志平 余国春 邹灿基 汪明荃(女) 张永珍(女) 张伟超 张宏喜 张良栋 张家敏 陆达权 陈乃强 陈广文 陈 元 陈日新 陈永棋 陈有庆 陈 伟 陈佐洱 陈顺恒 陈滋英 邵天任 邵友保 邵逸夫 邵善波 范徐丽泰(女) 林贝聿嘉(女) 罗叔清 罗康瑞 罗德丞 周永新 周 南 郑 义 郑明训 郑维健 郑裕彤 郑耀宗 郑耀棠 经叔平 项淳一 赵秉欣 赵稷华 胡法光 胡经昌 胡鸿烈 柯在铄 查良镛(1989年辞职) 查济民 锺士元 俞晓松 费宗祎 秦文俊 袁 武 贾施雅 倪少杰 徐四民 徐 泽 徐是雄 徐展堂 翁心桥 高尚全 郭丰民 郭炳湘 郭鹤年 唐树备 唐翔千 黄宜弘 黄景强 黄涤岩 梁钦荣 梁振英 梁锦松 隗福临 董建华 释觉光 鲁 平 曾宪梓 曾钰成 谢中民 谢志伟 简福饴 廖正亮 谭惠珠(女) 谭耀宗 潘宗光 薛凤旋 霍英东

秘书长

鲁 平

副秘书长

秦文俊 陈滋英 邵善波

参考文献

引用

  1. ^ 筹备委员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年报1997 - 迈进新纪元。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