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经纶
马经纶(1562年—1605年),字主一,号诚所,顺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州区)人,明朝官员。万历己丑进士,初授山东肥城知县,有政绩。升监察御史,因直谏去职。
马经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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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监察御史 | |
籍贯 | 顺天府通州 |
字号 | 字主一,号诚所 |
出生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
逝世 |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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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授山东肥城县知县[1]。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升监察御史,因直谏万历帝,被免职归里。《明史》有传。[2]
事迹
马经纶有文名,任肥城知县期间,造就士子甚多。肥城县旧城本为砖城,年久失修,已有圯毁。马经纶改用石材,重新修筑。[1]
马经纶与思想家李卓吾友好,经纶曾言:“吾友是谁?李卓吾先生是也。虽吾友,实我师也。”[3]。卓吾《续焚书》中多称为“马侍御”。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春,卓吾北上通州,住经纶家中。每日一起研读《易经》。大学士沈一贯指使都察院左都御史温纯伙同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奏劾卓吾,卓吾入狱。马经纶上《与当道书》为卓吾辩解,但无效,卓吾自裁死。卓吾死后,耗资为其治丧。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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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引用
文目
- 李贽,《续焚书》
- 韦臻,《泉州市志》
- 张廷玉等,《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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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阎谈 |
山东肥城县知县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继任: 隋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