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红旗渠
历史
龙口镇坐落于鹤山市北部,四周被山丘围绕。修渠之前,当地农作物常受旱季雨水缺乏影响生长。
1966年,受文化大革命气氛影响,龙口镇数万人自发组织修水渠。当时鹤山地区归属佛山管理,佛山水利局下拨了购买修渠原料的款项300多万人民币,并指派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工程具体操作由龙口镇居民自行解决。[1]
鹤山红旗渠分为两个工程段:北渠1966年冬开始兴建,最初先挖通土渠,1971年时完成附属建筑物,1974年冬重修;南渠1973年冬开始兴建,1980年12月完工。[2]
设计
鹤山红旗渠总长37公里,其中渡槽长9公里。渡槽即连接山之间的渠的设施,鹤山红旗渠的由钢筋水泥修筑。红旗渠的作用在于将附近的四堡水库的水源引至农田灌溉。
鹤山红旗渠北渠从四堡水库北面引水,经五福、湴蓼、三凤、中七、下六等村(修筑红旗渠时称为农业生产大队),到古劳镇的连城村。南渠从四堡水库南面引水,途经五福、七莲、那白、青文等村,到达桃源镇的民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