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表
黎民表(1515年—1581年),字惟敬,号瑶石山人,广东广州府从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诗人。
黎民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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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参议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从化县 |
字号 | 字惟敬,号瑶石 |
出生 | 正德十年(1515年) |
逝世 | 万历九年(1581年) |
配偶 | 娶梁氏 |
亲属 | (祖父)黎元昌,(父)黎贯 (弟)黎民衷,(子)黎邦琰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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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屡上春官不第,授翰林院孔目,历南京兵部员外郎、北京户部员外郎,官至河南布政使司参议。万历七年(1579年)辞官归里。好读书,师从黄佐,诗文皆自成一家[1]。曾纂修广东、从化、罗浮诸志。与欧大任、梁有誉、吴旦、李时行在广州南园创立诗社,史称“南园后五子”。尝从文徵明学书法,文徵明称他:“隶书嗣吾后者惟敬也”。
著作
- 《瑶石山人诗稿》
家族
注释
- ^ 王世贞在〈瑶石山人诗稿序〉中言:“五言古自建安,而下逮梁陈,靡有所不出入;七言歌行有卢杨沈宋之韵;近体飒飒全盛遗响。”势。陈文烛又在〈黎瑶石先生集序〉中云:“应制之作,敏速若注射,而骫骳有体;书记之文,苍古若鼎彝,而朗畅易晓;赋不衍而丽,子渊(案,王褒)、太冲(案,左思)之遗也;古诗不雕而藻,子建(案,曹植)、景阳(案,张协)之遗也;歌行恢张而润,达夫(案,高适)、嘉州(案,岑参)之遗也;七律冲淡而远,应物、佺期之遗也。艺林得先生,犹鳞羽有龙凤,音乐有琴笙矣。”
参考书目
- 《广东通志》
- 《从化县志》
- 《列朝诗集小传》
- 《罗浮志》
- 《广东文献初》
- 《画史会要》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