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淳
黎淳(1423年—1492年),字太朴,号朴庵,湖广岳州府华容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黎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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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礼部尚书 | |
籍贯 | 湖广岳州府华容县军籍 |
字号 | 字太朴,号朴庵 |
谥号 | 文僖 |
出生 | 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十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弘治五年(1492年) |
配偶 | 金氏 |
亲属 | 曾祖黎元勋,祖黎仕祯,父黎斌,母生母元氏;继母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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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于明成祖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五,本姓杨,后从姑父姓黎。少年即作诗《咏爆竹》:“自怜结束小身材,一点芳心未肯灰。时机到时寒焰发,万人头上一声雷”。治《书经》,由县学增广生中式湖广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年三十四岁中式明英宗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科会试第二十五名,第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1]。授翰林院修撰。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学者称朴庵先生。卒于明孝宗弘治五年(1492年)。[2]
家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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