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道陆客团游览车纵火案

谨以本条目2016年桃园火烧车事件,向不幸遇难者致上诚挚哀悼,RIP。





已登上首页UY4Xe8VM5VYxaQQ留言2016年7月22日 (五) 14:22 (UTC)回复

联合报系会删新闻的,即使网页存档,存错网站一年后照样看不到

联合报系会删新闻的,即使网页存档,存错网站一年后照样看不到,所以不能储存在[1],要储存在[2],给各位编辑者良心建议,这是我的惨痛经验。-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7月26日 (二) 14:11 (UTC)回复

@克勞棣就算网络副本不存,仍能在图书馆查阅旧报纸。记得给出文献的作者姓名,报导的记者姓名、日期、版次。--Jasonzhuocn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8:4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2016年桃园火烧车事件中的5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31日 (一) 03:34 (UTC)回复

建议改名:“2016年台灣陸客團火燒車”→“國道二號遊覽車縱火案”

2016年台灣陸客團火燒車” → “國道二號遊覽車縱火案”:不符合台湾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台湾纵火致死案相关条目之命名惯例。且已有相关报导如此称之。-- 天秤P Iūstitia | Spēs 2021年4月3日 (六) 08:39 (UTC)回复

  • 首先感谢你在talk发起讨论而不是直接移动。我赞成改名。我理解你以事故地点("国道二号")统一台湾道路交通事故的考量,但此事故的知名度确很大程度上与事故地点无关,而是和事故被害对像有关。因此最常用的新闻命名是“陆客团火烧车”,[1][2]目前条目加前缀“2016年台湾”是方便读者检索。-- love.wh 大河浪浪宽 2021年4月6日 (二) 02:29 (UTC)回复
  • 建议改名“陆客团火烧车”,只有单一事件如此称呼,根本不该加年份和地点,冗长条目名称只会让找条目和标注内连时更麻烦。--C9mVio9JRy留言2021年4月6日 (二) 16: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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