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朝鲜籍日本兵

Vc06697在话题“不应作“朝鲜籍日本兵””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用字不当

李垠, 朴正熙, 洪思翊, 金锡源在韩国被称为韩奸亲日派 --Einaea 2006年7月1日 (六) 17:59 (UTC)回复

此文有背"中立原则",反到象是为日本侵华辩护

朝鲜是二战受害国。朝鲜人是被强征进入日本军队的。与之相比, 伪军, 汉奸到是应该谈谈。 --不适合 2006年6月24日 (六) 20:25 (UTC+8)

关于上述观点持怀疑态度。我有资料图片表明朝鲜班半岛的民众对日本侵华战争的支持。
http://upload.mop.com/user/2007/05/15/09/1179235792501.jpg
这是朝鲜半岛民众游行庆祝日军攻克南京(注意第一张照片上“祝南京陷落”的横幅)
http://upload.mop.com/user/2007/05/15/09/1179235723361.jpg
这是韩日亲善的见证
http://upload.mop.com/user/2007/05/15/09/1179235693510.jpg
这是朝鲜半岛民众在庆祝日军在中国的胜利
http://upload.mop.com/user/2007/05/15/09/1179235613394.jpg
这是新入伍的韩籍日军
http://upload.mop.com/user/2007/05/15/09/1179235833181.jpg
此人出生在忠清南道,叫李虎巴,日本名字是武藏正雄,是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本15师团韩国联队的军曹,这张照片是日本随军记者所拍,登在《朝日新闻》后标题是"南京之战中的朝鲜勇士"
--74.52.18.74 2007年05月26日(六) 18:38 (UTC+8)

南京大屠杀当时日军不存在第15师团啊 --220.212.96.181 2007年5月30日 (三) 11:22 (UTC+8)

http://josaito.sakura.ne.jp/sblo_files/vaccine/image/kanraku01.jpg
http://www.geocities.jp/torikai014/japan/japan-daido1937-8-38-1rinnyu.jpg
这是欢迎日军的中国老百姓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8/8f/Image077.jpg
这是忠诚日本天皇的台湾籍日军士兵
这足以表明二战中中国人的立场,与朝鲜一样,它不仅仅是受害者--74.52.18.74 2007年05月26日(六) 18:38 (UTC+8)

陈述方式不当

"维基百科"有颠倒是非之嫌。 --二战 2006年6月24日 (六) 19:36 (UTC+8)


数字造假, 推懈责任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战犯里没有朝鲜人。--Reach~zhwiki 17:59 2006年6月14日(三) (UTC)

我出示了日本政府的统计。悲哀是事实 --Lulusuke 19:42 2006年9月28日 (UTC)

二鬼子 高丽棒子

二鬼子 高丽棒子 是民间的蔑称,不适合列入维基的正式条目。对朝鲜人来说,这些词汇绝对是由伤害的 offensive 的。--Manchurian Tiger 16:04 2006年4月8日 (UTC)

二鬼子 高丽棒子的解释非常准确。应该强调一下这并非是种族歧视,这种称呼现在一般是对朝鲜人及韩国人的蔑称,但并不针对中国的朝鲜族。74.52.18.74 2007年5月26日 (六) 09:58 (UTC)回复

二鬼子 高丽棒子 这蔑称是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在东北地区已经有过。明明是针对中国朝鲜族的蔑称。—阿修罗 2007年5月30日 (三) 11:39 (UTC)回复

二鬼子 高丽棒子 是针对日属朝鲜侵略者的专属称谓,二柜子后来演变为走狗狗腿子的代称因此这不能视为对朝鲜族的蔑称。请友邦人士在掌握中国历史的前提下在来编辑,。-meiyoumingzi312 18:37 2008年8月9日 (UTC)

二鬼子明明就是对日军中的朝鲜人而言,在冀中抗战中,对朝鲜籍的侵略者直接处决,很简单,因为他们比日本人还狠毒很多,日本人少,统治当地很难,就留下朝鲜人当治安队,我祖父(当时的游击队员)称之为“棒子队”。特别应注意的是,二鬼子当然不是单纯的种族歧视,既然“鬼子”是指侵略者,“二鬼子”当然是指“鬼子”的帮凶了。--佳佳和莉莉 12:37 2009年3月6日 (UTC)

日本的补偿

我因为不能记述,在这里写。 2002年日本政府决定朝鲜籍日本兵之赔偿了 http://www.soumu.go.jp/daijinkanbou/kanri/seido.html

表4 吊慰金等の给付内容
対象 名目 金额给付者
戦没者遗族 吊慰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 遗族
重度戦伤病者吊慰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遗族
重度戦伤病者见舞金(一时金) 260万日元本人
重度戦伤病者重度戦伤病者老后生活设计支援特别给付金
(一时金。见舞金同时支给)
260万日元本人

--Lulusuke 10:15 2006年8月14日 (UTC)

注意给出可靠的来源出处

1.南京战役的作战序列中并无韩国军队所在的所谓“十五师团”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97%E4%BA%AC%E4%BF%9D%E5%8D%AB%E6%88%98#.E6.97.A5.E6.9C.AC.E6.96.B9.E9.9D.A2
2.mop的图片大都无法打开,而且那是一个论坛而已
3.似乎除了“我祖父”的回忆和论坛之外,再无其他来源了 --123.233.147.126 14:51 2012年10月19日(五) (UTC)

第一部分没有列出可靠来源,故移除。

移除部分内容的拷贝:

朝鲜籍日本兵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从朝鲜半岛主要派往满洲国进行治安活动的朝鲜半岛人。
根据日本劳动厚生省统计,朝鲜籍日本兵共24万2341人 其中有2万2182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列为B、C级战犯有148人,其中23人被判处死刑。战犯中有129人是“军属”。(注:军属是当时日军用语,乃日语“军人佣人”之意,非汉语的“军人家属”之意),被征用为俘虏收容所的监视员。战后1952年4月对日和平条约生效后,朝鲜半岛人多数脱离日本国籍,而朝鲜籍战犯仍以“日本人”之名科以刑法执行,继续拘禁于东京的巢鸭监狱,最后一名囚犯在1957年岸信介内阁时被释放。被释放后,日本政府以丧失日本国籍为理由,不符合领取“战伤病者、战殁者遗族援护法”、“恩给法”等的抚恤补偿金。1965年,日韩条约缔结后,日本政府又以“补偿问题全部解决”为由不给予补偿。韩国政府对1945年8月15日之前的死亡者,认定有补偿请求权,至于判决死刑的23人一直没有领到补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战场上,当时在日本控制下的朝鲜人、台湾人并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不过,客观而言,朝鲜半岛有2,140万左右的人口,确实是一大人力资源。因此,1938年2月,由于“陆军特别志愿兵令”的发布,日本首先在朝鲜半岛实施“志愿兵”制度。1941年开始朝鲜半岛人入营日本军队。所有的朝鲜半岛人被要求进入日本军或军工厂,这些人中还有很多人在满洲国做警察。朝鲜籍日本兵大部分被分配到日本关东军中。--EchoSori 2013年11月29日 (五) 10:44 (UTC)回复

不应作“朝鲜籍日本兵”

文中内容既然系讲及日本统治时期之朝鲜裔日本军人,则“朝鲜籍”实乃错词。当时朝鲜已经系日本帝国植民地,朝鲜国籍、大韩帝国籍均已不复存在也。 按日语条文作“朝鲜人日本兵”,则中文用词当以“朝鲜/韩 + 裔 + 日(本)兵/军”为正。--Vc06697留言2022年11月23日 (三) 15:5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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