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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铁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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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希望能得到具建设性的改善意见,以让此条目达到GA或FA的标准—祥龙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UTC)[回复]
评审期︰2013年8月8日 03:26 (UTC) 至2013年9月8日 03:26 (UTC)

内容与遣词

包括条目内的学术成分遣词造句翻译精确性行话术语完成度连贯性等与条目内容有关的要点


格式与排版

包括维基化专题格式错别字标点符号列表章节排版序言)等信息
  • 我觉得拆分成子条目后,大概可以达到WP:优良主题的等级吧!--Liaon98 我是废物 2013年8月8日 (四) 09:42 (UTC)[回复]
    • (:)回应:你要破除迷思,不是拆成子条目就算是优良,无论是推荐优良条目还是优良主题,我记得维基百科没有硬性规定非得要拆成子条目吧?就算有,大概只存在于某些人迷思中出现的“潜规则”,以为拆了就是一劳永逸能解决所有问题。--36.232.215.156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 内容这么丰富,本文却仅分成三章,实在显得有点拥挤。尤其“日治时期”一章内容超多,建议可以拆成数章,例如简单以时间前后区分的“日治前期”、“日治中期”及“日治后期”;或是加注各时期特色的“日治前期:XXXX”、“日治中期:XXXX”及“日治后期:XXXX”;或是倒过来直接以各时期特色为主,时间为辅作为章名亦可(请参考台湾棒球史);当然,亦可直接将目前的“台湾总督府铁道”、“私营铁道(含轨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提升为章名,当然前两者可能要改为“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铁道”、“日治时期私营铁道(含轨道)”较佳。另外,部分条列项目(例如滞货事件与海岸线兴筑)所属内容长达数段,与常见的项目符号使用方法差异太大,建议改用章节标题较佳。也许是担必章节层次太多,但如愿采用前项建议,立即缩减一层,应可化解一些困扰。--Kolyma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38 (UTC)[回复]
  • 建议调整章节及名称,尽量让轻便铁道、产业铁道(糖、林、盐)均能在目录里看得到,让有兴趣的人可以很快找到相关内容。--Kolyma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43 (UTC)[回复]
  • (&)建议:既然有人会说拆成子条目,那么他大概是认为嫌内容太长所致。我就想到一种怎样判定该不该拆的方法,看维基百科最近五百笔编辑,在你浏览器就会显示出一旁网页卷轴,这会因为五百笔编辑显示长度而影响网页卷轴的长度,既然条目内容多长才该拆一直争议不断,何不看维基百科最近五百笔编辑能显示网页卷轴长度有多长,就在你的条目能显示长度跟着调整有多长,这是考量到网页卷轴长度太短任何人都会觉得很难点到它去移动你在看的内容,于是就以维基百科最近五百笔编辑的显示网页卷轴长度去判定。--36.232.215.156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18:43 (UTC)[回复]
    • (:)回应:这可不是什么潜规则,维基百科:条目大小中就指出过长的条目应该拆分,一个主题如果过长,代表各章节都很充分,独立出一个条目是没问题的,难道你要一个条目例如中国历史把所有里面的主条目全都移进来吗?--Liaon98 我是废物 2013年8月22日 (四) 18:44 (UTC)[回复]
      • (:)回应:我是36.232.215.156,我想你搞错了吧!我这建议可不是在对你说,再说你提出维基百科:条目大小有明载:“不要一等条目超过32KB就立即进行拆分,没有必要这么做……”,这表示一达到条目过长就不一定要该被拆分,我倒看你是完全站在非得要条目去拆分不可,否则你也不会将维基百科:条目大小硬说是条目过长就该拆分,所以你提出独立一个条目不一定没问题,就看是什么样人去看待条目过长的问题,而且你反问我:“难道你要一个条目例如中国历史把所有里面的主条目全都移进来吗?”你这么问是意指我完全站在“将过长的条目不该被拆分”这样的人吗?所以“一个主题如果过长,代表各章节都很充分”是你个人主张,必须还有其它理由以及考量到读者,例如我在上述有提出的条目拆分这建议,就是考虑到读者使用需求及阅读便利性,否则你光认为主题过长与章节充分,光凭这两项只不过是论量而拆,如此决定拆分就显得有盲点,若是这其中有内容可以合并到别的条目去,那拆出来不就再并回去吗?看你说出:“难道你要一个条目例如中国历史把所有里面的主条目全都移进来吗?”就知道你不是真心论事,只是想堵住别人的嘴,让我答不出来,你这讨论的态度要好好改进,不要这么意气用事。--36.232.215.59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17:50 (UTC)[回复]
      • (~)补充Liaon98看完我这些长论,你还是喜欢拆,那么我建议你可以好好歇著了,否则你继续回应下去,我就不知道你用意何在?是想改变我、说服我、听你话、遵从你?若这些都不是,那么就用沉默来尊重别人的看待条目拆分的立场,总不可能你还看不出来我与你的之间对条目拆分的立场是不一样吗?但不代表我是完全反对拆分,你应该是误会或者没看懂,所以你才拿“难道你要一个条目例如中国历史把所有里面的主条目全都移进来吗?”这话来反问我,我是建议你不要只是盲目或者太过单纯以为条目拆分只考虑到“量”,这样子做很容易出事的。--36.232.215.59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17:58 (UTC)[回复]

参考与观点

包括是否有参考文献可供查证)、中立观点未发表的原创脚注地域中心以及其他方针与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