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阿曼关系

雙邊關係

中华民国—阿曼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عمان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阿曼苏丹国之间的关系。两国没有官方外交关系,但于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

中华民国—阿曼关系
双方在世界的位置

阿曼

中华民国
代表机构
阿曼王国台北商务办事处驻阿曼王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代表
处长 木罕莫德·阿巴拉米
Mohammed Muslem Said Al Baraami[1]
代表 吴清泉 公使[注 1][5]

政治

外交

 
黄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对于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一案缺席,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阿曼

1987年2月23日,签署《中华民国邮政总局与阿曼苏丹国邮政总局间国际快捷邮件服务备忘录》。[6]

人员互访(1999年至今):

阿曼:加法尔亲王(Jeiffer bin Seif Al Said)[7]高等教育部英语Ministry of Higher Education (Oman)部长[8]商业暨工业部英语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man)次长[9]、人力部职训次长[10]国家谘议会经济委员会主席[11]、宫廷财务长[11]、宫廷事务部皇家艺术学会会长[12]、全国商工总会副会长[12]宗教事务部英语Ministry of Endowments and Religious Affairs (Oman)部长顾问[13]、宗教事务部出版委员会主委[13]、世贸中心执行长[14]

中华民国: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处长[10]台湾中油公司董事长[12]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总经理[12]

代表机构

1977年1月11日,中华民国于阿曼首都马斯喀特设立具大使馆功能驻阿曼王国商务代表团英语Trade office,3月31日正式成立。1979年4月27日关闭,9月6日改设立远东贸易中心驻阿曼代表处(Representativeˊs Office, Far East Trade Service Muscat, Sultanate of Oman),1991年7月1日更名为驻阿曼王国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Muscat, Oman)。[5][15][16]

1991年10月1日,阿曼于中华民国首都台北设立类似功能的阿曼王国驻华商务办事处(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Taiwan),[17][18][注 2]12月10日举行开幕酒会。[24]目前已更名为阿曼王国台北商务办事处(Sultanate of Oman Commercial Office in Taipei)。[25][注 3][注 4]

事件

2020年7月30日,前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逝世,阿曼驻台处长苏利门·阿默盖瑞(Sulaiman Sultan Salim AL-Mughairy)致函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哀悼。[26]

经济

贸易

2017年,中华民国是阿曼石油的第2大出口国。[27]

阿曼政府英语Politics of Oman51%的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英语Oman LNG(Oman LNG)近期与亚洲合作伙伴日本韩国台湾印度研议进行天然气扩产计画。[28]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29]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阿曼 年增减 排名 自阿曼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2,526,498,967 66.075% 27 480,465,427 302.653% 38 2,046,033,540 45.939% 23
2019 1,532,919,270 39.326% 33 132,516,425 72.419% 61 1,400,402,845 31.555% 28
2020 774,680,181 49.464% 46 56,335,027 57.488% 83 718,345,154 48.704% 37
2021 1,853,684,008 139.284% 33 80,834,987 43.490% 76 1,772,849,021 146.796% 28
2022 2,860,241,862 54.300% 31 102,486,294 26.785% 74 2,757,755,568 55.555% 23
2023 2,504,785,887 12.427% 31 75,378,582 26.450% 76 2,429,407,305 11.906% 23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阿曼的前10大项目为: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多元羧酸及其卤化物过氧化物过氧酸,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氯乙烯或其他卤化烯烃聚合物聚缩醛环氧树脂醇酸树脂英语Alkyd聚碳酸酯聚丙烯酯与其他聚酯聚醚电话机(包括智能手机),以及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之有线或无线网络通讯器具;机器、工厂或实验室设备橡胶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之电气照明或信号设备、挡风板刮刷器、去霜或去雾器;其他制品等。[30]

自阿曼进口的前10大项目为:石油原油与自沥青质矿物提出之原油;石油气与其他气态碳氢化合物;非环醇与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未经塑性加工乙烯之聚合物;不适于人类食用之甲壳类软体动物或其他水产无脊椎动物;石油与提自沥青矿物之油类(原油除外)、以石油或沥青质矿物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制品、废油;丙烯或其他烯烃之聚合物;或非合金钢之半制品;合金铁等。[31]

投资

根据中华民国经济部投资审议司统计,截至2023年6月,尚无台商赴阿曼投资;阿曼赴台湾总投资金额约44.8万美元,计有3件。[32]

在阿曼经营的台商数量不多,多从事照明灯具珠宝贵金属渔产采购等进出口贸易业务,业务量平稳。唯一较大型企业为中鼎工程于阿曼北部索哈尔地区设有分公司,承接当地石化厂相关工程案。2022年11月,台湾大同公司与阿曼合资公司Voltamp Power SAOC在阿曼共同发表中东第一台自制400kV-500MVA电力变压器,该变压器除了为阿曼升级400kV变电站外,也有机会与中东其他国家进行电网串联。阿曼对中华民国并无任何歧视或不合理待遇,但阿曼市场以大型公共建设石油天然气为主,一般产品市场规模有限,多数台商仍多透过杜拜转口贸易商与阿曼业者进行交易。[28]

合作/会展

2011年12月11日,阿曼警政署英语Royal Oman Police与台湾龙德造船签约承造巡逻艇,这是台商首次与阿曼签署造船契约[33]

2015年11月,阿曼国营炼油暨石油工业公司英语Petroleum Development Oman宣布台湾中鼎工程与美国芝加哥桥梁钢铁公司英语Chicago Bridge & Iron Company(CB&I)共同获得蒸汽石油裂解装置设备的统包设计及采购工程案合约,总值28亿美元。[13]

台湾渔船业者与阿曼政府英语Cabinet of Oman签署渔业合作协定,因此经常前往阿曼水域作业捕捞。[34]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外贸协会)驻杜拜台湾贸易中心,为增进双边的经贸往来,在驻阿曼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的协助下,近年皆于阿曼首都与第1大城马斯喀特、第2大城塞拉莱、工业城苏哈尔等地举办台湾商品型录展(Taiwan Catalogue Show)。计有医疗器械、运动用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电脑周边、消费电子产品食品等,并有多家阿曼当地业者参与,对台湾产品在阿曼的知名度形象的提升有所助益。[34]

截至2023年,在阿曼无台商或侨商组织,亦无台湾的金融机构[35]

交流

文化

台湾举办过多次有关阿曼文化的展览,例如“阿曼美食文化暨艺术节”、“阿曼伊斯兰教福音展”等。[9][13]

2014年2月,台湾艺术家首度参加阿曼全国性的“2014年马斯喀特文化节”(Muscat Festival)。10月,阿曼皇家艺术学会首度参加台北的“驻市画家计画”。[12]

签证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阿曼可以电子签证落地签证
 
阿曼护照阿曼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Oman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可以电子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登入阿曼皇家警察署英语Royal Oman Police网站申请无需保证人之观光电子签证,单次签证停留最多1个月,可延期1次;1年多次签证每次停留最多1个月,不可延期。亦可于抵达阿曼的国际机场英语List of airports in Oman时,申请落地签证,停留最多1个月。搭乘邮轮入境48小时可以免签证,经阿曼转机无须申办过境签证[36][37][38]

持有阿曼护照阿曼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Oman也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39][40]

交通

航空

客运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19日):

驾车

在阿曼短期停留3个月可持国际驾驶执照,若长期停留则须考试取得阿曼驾驶执照。[41]

注释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2][3]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4]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2. ^ 英文名称几经变更:Oman Commercial Office, Taipei(1991年—1998年)[19][17]、The Sultanate of Oman Commercial Office Taipei(1998年—2003年)[20]、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Taiwan(2003年—2007年)[21]、The Sultanate of Oman Commercial Office-Taipei(2007年—2010年)[22],2010年复为时名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Taiwan[23]
  3. ^ 中华民国外交部使用阿曼王国驻台北商务办事处(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Taipei)[1]
  4. ^ 截至2024年9月,非邦交国驻台湾机构已无使用驻“华”名称;驻非邦交国机构已无使用中华民国国号。
  5. ^ 斜体 表示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暂停台湾航点。

参考资料

  1. ^ 1.0 1.1 駐臺外國機構.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4-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23).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6.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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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9. ^ 9.0 9.1 《中華民國91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10. ^ 10.0 10.1 《中華民國93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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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13.0 13.1 13.2 13.3 《中華民國104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6-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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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中華民國102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8-06-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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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中華民國81年外交年鑑》〈附錄十三 駐華外國機構名錄〉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 ^ 《中華民國87年外交年鑑》〈附錄十四 駐華外國機構名錄〉. 中华民国外交部. 
  21. ^ 《中華民國93年外交年鑑》〈附錄十二 各國駐臺機構名錄〉. 中华民国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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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落地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39.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40.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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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