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海军水下作业大队

中华民国海军水下作业大队英文Underwater Operations Unit,缩写UOU),是中华民国海军辖下的一支海事救难未爆弹处理部队,主要负责水底搜索潜水拯救爆炸品处理。当灾害发生时,以他们的水中专业将灾民救出危险的地方。还能够进行一些船舰的维修任务,与排除港湾中的障碍物。

中华民国海军水下作业大队
Republic of China Navy Underwater Operations Unit
存在时期1959年至今
国家或地区 中华民国
效忠于 中华民国
军种 中华民国海军
种类救难与未爆弹处理勤务
功能海事救难与搜索、潜水拯救、爆炸品处理
隶属于海军第一九二舰队
驻地 高雄市左营区
指挥官
大队长 陈志信 海军上校

沿革

 
潜水装备著装体验结束,海军水下作业大队队员协助参观者卸下装备。
  • 1959年11月1日,由原救难任务扩编为海军救难大队,隶属海军第一四二舰队
  • 1963年10月,海军清港队并入海军救难大队,此时救难大队下辖四个作业队。
  • 1973年7月,海军救难大队组织精简为3个作业队与1个训练班。
  • 2005年1月1日,因精进案,原海军水中爆破大队并入两栖侦搜大队,原爆破大队辖下水中械弹处理中队并入救难大队。
  • 2005年7月1日,海军第一四二舰队裁撤,海军救难大队改名为海军水下作业大队,改隶属海军第一九二舰队

组织与驻地

装备

潜水装备

  • 水肺,呼吸气源为压缩空气,单管水肺最大工作深度限制为100英尺(约等于30.3公尺),双管水肺最大工作深度限制为130英尺(约等于39.4公尺),用于潜水搜索、检查、轻型维修、舰船水下检查及打捞。
    • Interspiro 全罩式潜水面罩,主要应用在水肺潜水作业,目前海军尚未规范此装备使用深度限制及是否可应用在水面供气潜水。
  • 循环式水肺,呼吸气源为氮氧混合气,根据使用的氮氧比例不同会有不同深度限制,因具有低噪音、低磁性特点,适用于水下作战、水雷排除作业。
  • 水面供气潜水系统:用于搜索、救难、检查、舰船水下检查保养维修、密闭空间潜水。
    • EXO-26浅海潜水系统:空气为呼吸气源,正常工作深度限制范围为0-190英尺。
    • KM37深海潜水系统:呼吸气源有压缩空气与氦氧混合气,使用空气正常工作深度限制范围为0-190英尺,使用氦氧混合气正常工作深度限制范围为0-300英尺。
  • 减压舱(decompression chamber),主要应用在水面氧气减压流程,以及当发生动脉气体栓塞或减压病时,进行治疗表5、6、6A的紧急处置。

救援装备

  • 吊放系统
  • 高压空气系统
  • 水下摄影照明系统
  • 热水系统
  • 深海潜水个装
  • ROV遥控无人载具
  • 浮力袋
  • 抽水泵
  • 水下电焊切割机
  • 水下液压工具
  • 水下电动工具
  • 水下推进器
  • 胶舟及舷外机

爆炸品处理装备

由于装备老旧并未更新,目前并无水下解除爆炸品的技术与能量,只能在水深190呎范围内处理不具爆炸性的械弹,及回收演训用水雷及鱼雷等。[来源请求]

作业

潜水救难

空难

训练

班队训能

国军训练班次

  • 水械专长班:水中机械专长训练班,为基础空气潜水班,每年2班次,每次训期为9周,结训人员拥有基础水肺120呎空气潜水能力,与基础救难作业技术。(限志愿役)
    • 至2022年4月止,已有5名女性军士官兵(依序为黄虹玮、刘品洁、董姿宜、李淓纯、任婕)完成此班次。
  • 水面供气潜水班:于水械专长班结训后,依照具水械专长班资格人员甄选受训,每次1班次,每次训期为4周,结训人员具有执行190呎作业能力及技术。
    • 至2022年9月止,已有4名女性军士官兵(依序为刘品洁、董姿宜、李淓纯、任婕)完成此班次。
    • 至2022年9月止,水械专长暨水面供气潜水班共计完训111期。
    • 结训人员可配挂水中机械专长徽(救难徽)。
  • 氦气混合氧潜水班:水面供气潜水班晋级班次,数年1班次,每次训期最长8周,结训人员拥有300呎深海潜水能力。(限志愿役
    • 至2024年8月止,氦气混合氧潜水班共计完训10期,并在第10期有首位女性士官任婕完成此班次训练。
    • 于2023年1月,司令部正式核定结训人员可配挂氦氧混合气潜水士专长徽(氦氧徽)。
  • 水中械弹处理专精班:为械弹处理晋级班次,数年1班次,每次训期最长8周,结训人员拥有专业水中械弹处理能力。(限志愿役
    • 至2023年1月止,完成EOD械弹中队现阶签证人员,即可配戴EOD徽。
  • 潜舰军官班及士官班:每年各招训1次,培养拥有水肺潜水技能,达成潜舰遇难时具有自我逃生能力。

美国海军训练班次

政府机关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民间海事潜水工程人员训练班,每次训期2周,结训人员可获得报考职业潜水人员丙级技术士检定资格。(海军水下作业大队亦为乙、丙级职业潜水技术士训练合格场地)
  • 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不定期接受委托代训,依培训目的不同,训期自3日至7周不等。

流行文化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