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喜
乐喜(?-?),子姓,乐氏,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今河南商丘市)的贤臣,身份是戴公六世孙,乐父衎的后裔。活跃于宋平公年代,公元前575年—公元前532年担任司城(又称司空,因宋武公改名为司空),故又称其为司城子罕,其职位列宋国六卿。在位其间曾担任扑救大火的总指挥。
乐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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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子罕 |
本名 | 姓:子 氏:乐 名:喜 |
活跃时期 | 春秋时期 |
知名于 | 宋国司城,位列六卿 |
儿女 | 乐祁 |
父母 | 父:西乡士曹 |
扑救大火
西元前564年的春天,在宋国都城突然发生火灾,为司城的乐喜即命令在城区任职的官员伯氏率领徒属,迅速地组织灭火力量,在火未至的街巷,“撒小屋,涂大屋”;要求有关官员和城内郊外的民众赶去火场,谨守岗位各司其职,组职巡逻进行人员疏散,加强警戒,守护重要宫殿和严防违法犯禁之人趁火打劫;要求密切注意火势并写明火势蔓延的去向。[1]
批判向戌
西元前546年,向戌调停两大国,晋楚两大国议和,在宋国举行弭兵大会,并签订盟约。弭兵大会过后,中原战火得以平息,各国百姓暂时有喘息的机会。向戌向宋平公请求赏财城邑,宋平公便赏赐其六十邑。向戌随即向乐喜炫耀,但乐喜说“乱世时期国家得以稳定是有赖军队威慑敌国,向戌反而用维持生存的职位去换取邑,是愚蠢的行为。”后来向戌听到这番话后,激动地将宋平公写的赏六十邑的文字用刀刮掉,并把简册抛在地上,十分感谢乐喜,宣称是救了自己的大恩人。[2]
子罕不受玉
某一天,有一位宋国的农民机缘巧合获得一块美玉,反复思量后决定拿来献给乐喜,乐喜初时向农民谢而不受。后来献玉者以为乐喜是怕美玉是假的,便再找乐喜强调地说:“得治玉的行家鉴定过,是稀世美玉无误。”乐喜回应:“我以不贪婪的品行为宝,你是以美玉为宝。我若接受了你的宝玉,我们双方就都失去了最可贵的东西。”献玉者死心不息又说:“怀著宝玉赶路难免会被坏人抢走。”,于是乐喜把玉放置在自己居住的乡里,派玉人替自己雕琢、加工,再卖掉宝玉,使献玉者富裕回到家乡。[3]
仁者爱民
襄公二十九年的时候,郑国发生饥荒,百姓困苦不堪,任职上卿的子皮给百姓们分发粮食,郑国人才没有因饥荒而挨饿。[4]恰好宋国也发生了饥荒,乐喜以此为鉴向宋平公请示,要求拿出公粮借给百姓,命令王室、官员把粮食借出来。而乐喜更把家族的粮食无条件贡献给百姓,宋国人得以顺利渡过饥荒。[2]
有一次乐喜在自己府邸接待楚国使者,楚使见“南家之墙,犨于前而不直;西家之湠,径其宫而不止”,觉得不可思议。乐喜解释南邻从事皮革制鞋已经有三世,认为逼他们搬迁后,生计会没著落。西邻家地势高,乐喜家地基低,潦水从高下流经乐喜家,若禁潦水东流,会影响邻居。楚使听完后回到楚国劝阻楚王:“宋不可攻也。其主贤,其相仁。贤者能得民,仁者能用人。荆国攻之,其无功而为天下笑乎!”[5]
评价
参考资料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九年》. 台北: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2.0 2.1 张玉法. 《廉吏評價1 先秦/南北朝》. 台北: 万象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1993. ISBN 9576692598.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十五年》. 台北: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台北: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
- ^ 林品石. 《呂氏春秋今註今譯,召類》. 台北: 台湾商务出版社. 2011. ISBN 9789570524628.
- ^ 左丘明. 《左傳,襄公十七年》. 台北: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15. ISBN 978988834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