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
六根(梵语:Sadindriya),佛教用语,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个识根(感官器官),为二十二根之六。有些佛教部派认为意没有实体,不立为根,去除意根,将其馀眼、耳、鼻、舌、身五者,合称五根。
六根分类
六根所属为色法、心法
- 前五根:属色法,可见有对,为五色根。
- 意根:六根之一,属心法,也是有情八识之一的第七识,又名末那识,不可见有对,是无色根。储存此生所造的善恶业,称八识阿赖耶识,自性佛, 如果将意根排除,只称五根。
- 意根是意识所依根,所以称为意根。
- 意根是能引生意识的心,所以称为意根。
- 意根是意识生起后运作时必须依止才能运作的心,所以称为意根。
- 但也有人认为意根所属自古有争论,主张有将其列为色法。
浮尘根、胜义根
例如:盲人虽然有眼珠却不能看见事物,无法产生眼识,是扶尘根损坏。
六根、六尘、六识、六觉的关系
尘是指世间一切因缘而产生的事物和法理等等,有动摇、染污的意思。因为这些不断变化、动摇不停的尘染污了六根。其中:
- 眼所见者为色尘。
- 耳所听者为声尘。
- 鼻所嗅者为香尘。
- 舌所尝者为味尘。
- 身所觉者为触尘。
- 意所分别者为法尘。
- 眼所见者为视觉。
- 耳所闻者为听觉。
- 鼻所嗅者为香觉。
- 舌所尝者为味觉。
- 身所感者为触觉。
- 意所取者为正觉。
十八界 | 十二处 | 六根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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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尘 | 色 | 声 | 香 | 味 | 触 | 法 | ||
六识 | 眼识 | 耳识 | 鼻识 | 舌识 | 身识 | 意识 |
六根、六尘(又称六境)合称十二处(又称十二入)。 六根(界)、六尘(界)、六识(界)合称十八界,其六觉(净界)不称(境界)并入十八界。
根、尘、识三者同时发生作用,根尘相对而识生其中。以眼、色、眼识为例:眼见色时,尘(色)是所见,识(眼识)是能见,根(眼)是识所依托而生见。
第七识是意识(第六识)所依的根。第七识(末那识)专执第八识(阿赖耶识)的见分为真我,致成我执,由我执发生意识,而见有万法,故六识以七识为根,已灭则入真如,摩那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