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亨基
生平
刘亨基为乾隆十五年(1750年)庚午科举人,曾任台湾府凤山县知县。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摄台湾县知县,次年正月署台湾府知府,年底再署。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九月兼理彰化县知县,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1787年元月)再摄彰化县事。
家庭
有子刘利镐、刘利钺,有女刘满姑[1]。
注释
- ^ 林爽文事件下的烈女劉滿姑. [2024-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8).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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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基埈 |
邵武府建宁县知县 乾隆三十六-三十八年 (1771-1773年) |
继任: 段克昌 |
前任: 姚咨羲 |
台湾府凤山县知县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前上任 |
继任: 李 桐 |
前任: 邬维肃 |
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 乾隆四十三年(1787年)上任 |
继任: 董启埏 |
前任: 谢洪光 |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摄理 |
继任: 程 峻 |
前任: 苏 泰 |
台湾府知府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理 |
继任: 王右弼 |
前任: 王右弼 |
台湾府知府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理 |
继任: 孙景燧 |
前任: 张贞生 |
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摄理 |
继任: 刘 诗 |
前任: 俞 峻 |
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1787年1月)摄理 |
继任: 宋学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