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琬
生平
早年出身国子生,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江西乡试第八十四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五名,殿试登进士第三甲第十九名。任松阳知县,调上海县,修整学宫,政绩卓著,弘治四年二月升任南京贵州道御史,出知松江府。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升陕西布政司右参政,调任湖广,四年二月升湖广右布政使,八月转浙江左布政使,六年(1511年)十一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1]家居十五年,嘉靖八年己丑三月一日卒于家,年八十五。
家族
本姓高,原籍安成县笪桥,有高隆来家宜春,与中表刘以文厚善,以文无嗣,隆以次子原亨嗣之,即刘琬之祖父。曾祖父刘以文。祖父刘原亨。父亲刘仕忠,曾任县丞[2]。刘琬元配戚氏、继王氏皆赠封淑人,四子:高祉(嘉靖元年举人)、高祚、高祐。
参考文献
- 严嵩《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高公墓志铭》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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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楘 |
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知县 成化十九年(1483年)上任 |
继任: 李鸾 |
前任: 陈让 |
南直隶松江府知府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上任 |
继任: 金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