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葵(1535年—?),字效忠,羽林前卫官籍,顺天府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葵
大明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顺天府通州
羽林前卫官籍
字号字效忠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六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苏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七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六十三名,二甲第五十九名进士[1][2]。历官山西按察司佥事,万历十年(1582年)十一月升右参议,升副使,十六年十一月升陕西右参政、分守西宁,晋按察使,十九年闰三月调任山西按察使,驻札偏关,管偏老岢岚等处兵备,不久被兵科张应登题参非边材,且有烦议,被降职调用,降山西阳和兵备参政,二十二年十一月恢复山西按察使衔,二十三年九月升山东右布政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二十七年五月去职。

家族

曾祖刘纲,百户;祖父刘昇,百户;父刘辅,母康氏。具庆下。兄宗皋,百户。弟宗稷、宗契、仲葵、叔葵[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