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轩(1887年—1956年11月14日),字佩畴。广东省南海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侨居国外国民第四区〔古巴及其他西印度群岛〕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刘志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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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佩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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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7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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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56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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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党驻古巴总支部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
- 中国国民党驻古巴总支部执行委员会书记长
- 古巴中华总会馆总理
- 创办古巴九江侨商公会及公医院历任常务委员
- 古巴龙冈总公所监察委员
- 民国45年11月14日病故[3]
参考文献
- ^ “刘志轩 字佩畴。六十九岁,广东省南海县人。曾在古巴经营商业,历任中国国民党驻古巴总支部常务监察委员、书记长,古巴中华总会馆总理,旅古巴九江侨商公会常务委员及公医院创办人,古巴龙冈总公所监察委员等职。现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并为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会员。”。《自由中国工商人物志》(1955)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229页
- ^ 侨居国外国民第四区选出之立法委员刘志轩于民国45年11月14日病故,依法注销其名籍,(45)台统(一)字第1759号(45.12.12),《总统府公报》第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