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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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电影为1982年至1987年,由台湾新生代电影工作者及电影导演所发起之电影改革运动。电影主要呈现写实风格,其题材贴近现实社会,回顾民众的真实生活,由于形式新颖、风格独特,促成了台湾电影的新风貌。
历史
前史
政治宣传(1945年至1960年)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光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接管后废止皇民化日语,开始推行国语。1949年国共内战,中国共产党攻占大陆,国府撤退台湾。
1950年代,为达至配合政府政治策略的要求,“三大公营片厂”(台湾省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制片厂、农业教育电影公司)陆续调整架构,然后,国府再透过相关法律与意识形态的管制,全面进行对电影的管理(郑玩香,2001年,21-29页)。此时期,台湾电影配合“反共抗俄”的政治路线,成为政治宣传的工具,创作内容单调。当时在“国共对峙”与“美苏冷战”的特殊情况下,在地民众在郁闷的局势中,找到了引起本土共鸣的电影文化,即台语电影。
创新制作(1960年至1978年)
1960年代,台湾海峡情势略趋稳定,整体社会气氛比以往也略为轻松,加上美国驻军支援,台湾开始稳定发展。1963年3月,中央电影公司新任总经理龚弘提出“健康写实”的电影制作路线,以及欧美写实电影的拍摄风格,但要避免暴露社会黑暗面以免违反政府审查,这特意“隐恶扬善”的作品,受市场的欢迎。这番创举带动了台湾电影的制作水准,也开拓了电影输往东南亚等海外华人市场。
此外,依据华语言情小说作家琼瑶的作品改编制作的系列电影,大量导入新兴的男女爱情元素,扩展了台湾电影的视野。在这时期,国语电影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兴起,挤压了台语电影市场,使其走向没落。
1970年代,在当时担任行政院院长的蒋经国之主导下,国府进行“十大建设”,加速台湾经济发展。此后,台湾社会开始从农业社会转形为工业社会,民众的经济变得宽裕,电影消费开始回应社会需求,涌现爱国电影、爱情电影、武侠电影、功夫电影及喜剧电影等主流作品,成为民众重要的娱乐消费项目。
但之后,这些作品由于创新内容有限,消费者不再青睐,加上陆续输入美国电影和香港电影,更令台湾电影雪上加霜,几乎全面跌入谷底。
电影改革(1978年至1982年)
1978年6月,中央电影公司(中影)总经理明骥重新调整制片的规划方向,订定了“加强政令宣传、促进海内外影人合作”的作品目标。
1980年,行政院新闻局开始从事提高台湾电影艺术性与国际性的工作,指定中影公司以电影改革为出发点,进行一连串人事变更:聘请小野为中央电影公司制片企划部副经理兼企划组长,聘任新生代编剧吴念真担任创作。
从此,台湾电影逐渐摆脱传统的创作风格,剧情取材更为贴近真实的社会现况,开始选用非明星级演员或非职业演员,采取自然写实的拍摄方式,建立新的电影形式及电影语言。
新电影(1982年至1987年)
1982年,中央电影公司在杨德昌、柯一正和张毅等三位新生代导演的参与,共同合作构想小成本电影的拍摄,再经由明骥及小野的努力之下(李道明,2001年,41—51页),拍成四段式集锦电影《光阴的故事》。本片开启了解析社会真实现象,并关怀大众现实生活和共同记忆,因而普遍被认为是台湾新电影的首部作品。该片的创作者均成为后来新电影的重要成员,影片的自然写实风格与文学表现特质,象征了“新电影”与“旧电影”之间的差别(卢非易,1998)。
随后,陈坤厚、侯孝贤、万仁和王童等台湾新生代电影导演开始根据运动所引起的共鸣,陆续制作合乎期望的写实作品,掀起了写实电影的潮流。此时,强调电影的严肃性和学术性的艺术电影,亦已逐渐传入台湾,纵使这些意识未必与“中国影评人协会”的“观众电影”理念雷同(张世伦,2001)。
1983年,三位新生代导演执导的三段式集锦电影《儿子的大玩偶》,因上映前的“削苹果事件”而引起过舆论界一阵批评声浪,事件普遍被视为“新电影”与“旧电影”、以及“新生代导演”与“中国影评人协会”的一场意识形态之争。前者,把争议搬上舆论空间,寻求仲裁;后者,则利用黑函提出检举,传达质疑。最终影片逃过了被删剪的命运,创作理念得以完整保全,为新电影奠定了往后的主题及方向。
但是,由于少数拙劣混迹者的不成熟滥用,部份影片有著过度的自溺情调,因此新电影的品质良莠不齐,新电影渐渐失利于票房,最终迅速消退(卢非易,2003)。台湾新电影是以艺术电影为主轴,香港电影及好莱坞电影则以商业电影为先驱,因而双方的影评人和支持者在舆论上逐渐壁垒分明,情势如水火般不容彼此。支持者表达不愿扼杀新电影的进步,而反对者进行对新电影的批判。历经诸多争论后,“新生代导演”对“中国影评人协会”更是不满(李幼新,1986,46—48页)。不过,新电影在当时台湾市场环境影响下虽饱受猛烈批评,票房亦惨遭冷落,但新电影却是大受国际影展与各国艺术电影市场上的欢迎,荣获无数奖项。
1986年11月6日,杨德昌在台北市家中举行他40岁生日聚会时,发表了“民国七十六年台湾电影宣言”(亦称为“另一种电影”宣言)的论述,正式表达对当时的电影政策、大众传媒和影评体系提出强烈的质疑,其震撼性的言论就如宣告新电影的“死亡”一般[谁说的?]。1987年1月24日,该宣言刊登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另外,亦刊载于《文星月刊》和香港《电影双周刊》之内。一般而言,这五十位新电影工作者与文化人所草拟发表的“民国七十六年台湾电影宣言”,可以视为新电影的结束,以及追求下一个过程的“另一种电影”的开始(卢非易,2003)。
1987年7月15日,政府宣布解除长达38年的戒严令,允许台湾民众前往大陆探亲,海峡两岸的政治关系趋于缓和。另外,随著党外运动的兴起,台湾社会逐渐从压迫中解放出来,配合党禁(结社自由)和报禁(新闻自由)的陆续解禁,整体而言,社会已没有过往般的严肃气氛了。
馀波(1988年至1996年)
解严后,台湾电影在市场上虽然持续不振,但从新电影出身的导演和编剧,已经将触角伸向过去禁忌的题材,回顾探讨台湾近代历史与个人记忆(李道明,2001)。
1989年,属于新电影运动参与者的侯孝贤,凭著《悲情城市》获得“威尼斯影展”最佳影片“金狮奖”的殊荣,亦是首部荣获世界级三大影展的台湾电影。影片剧情描述九份地区林氏大户的家庭成员,从“日治时期”历经“二战结束”、“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的阶段,具体而微地反映台湾近代历史的记忆,最为令人津津乐道(李道明,2001)。此后,台湾电影在题材创作上,终于达到不受意识形态限制的充分自由,正式迈入多元化时代。
台湾电影宣言
正逢电影诞生100周年庆,“法国电影笔记”特将电影史上的重要事件挑选后,集结编辑成书《电光幻影100年》(journées qui ont fait le cinéma),其中的1986年11月6日,便以此宣言为题材。 1986年11月6日晚间,台北市济南路二段69号的房屋内正举行聚会……屋主杨德昌先生年约40岁,为台湾最出色的导演之一。这栋住宅甚至也是庆祝的一部份,因为房屋常被商借为电影拍摄的场所,包括他自己的电影《海滩的一天》。
“ | 在民国七十五年、七十六年的交界点上,我们回顾思索近两年来台湾电影环境发展的种种迹象,深深感觉到台湾电影实际上也已经站在转捩点上。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以下共同签名的这些人,认为我们有必要紧急表达我们的关心和忧虑;这一篇文字,将大致说明这些人共同部分的立场和意见,也将说明我们对电影政策、电影环境的期望与呼吁。 我们对电影的看法 我们认为,电影可以是一种有意识的创作活动,电影可以是一种艺术形式,电影甚至可以是带著反省和历史感的民族文化活动。 但是,我们也知道,电影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商业活动,它受生产与消费的各种定律所支配;电影产业因为有著投资风险和获利能力的双重性格,使得电影圈中活跃著各形各色的利益团体以及既得利益团体。 上述二者都是常识,知者甚众〈却常常忘记〉;我们觉得有必要重申这个基本认识,才能在表达立场和判断问题的时候,不致忘了根本。 我们认为,属于商业活动范围的电影,自有经济法则的支援与淘汰〈成功的商业电影自票获得到报偿,失败的商业电影在错误的投资中得到教训〉。这一切,都不劳文化政策的管理单位或知识界的意见领袖来费心。 但是,另一种电影〈那些有创作企图、有艺术倾向、有文化自觉的电影〉,它们对社会文化的整体贡献可能更大,而它们能掌握的经济资源则可能更匮乏;这个时候,文化政策、舆论领域、评论活动才找到他们应该关心、应该支持、应该声援的对象。 当然,所有的电影创作或生产,都声称他们有创作意图、有艺术成就、有文化自觉;因此,文化政策的管理单位、舆论界的工作者、评论界的专业人士就要负起责任,从创作的成品中观察,指认出何者是,何者不是。 我们对环境的忧虑 创作与商业之间,政策与评论之间,上述的活动及其平衡本来是一件单纯的现象〈如果各组人都扮演好他们的角色〉。但是,就近两年台湾电影环境所显示的迹象来看,我们不得不表达若干严重的忧虑;因为,显然有一些错误的观念或扭曲的力量,使得上述活动无法得到正常的运作;其结果是,台湾四年来发展出的“另一种电影”的微薄生机,就在此刻显得奄奄一息了。 我们对电影环境的忧虑,大者有三: 一、我们对政策单位有怀疑 从电影事业融资办法、七十五年金马奖、外片配额制度取消后的参展影片奖励办法等事实,我们常常对电影政策的管理〈或辅导〉单位很困惑,我们不知道它究竟是一个电影的工业辅导机构,或文化辅导机构,还是一个政治的宣传机构。 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显然是性格分裂的,它的政策立场从不清楚。它有时候颁奖给《好小子》,奖励它“拓展海外市场的成功”;它有时候颁奖给《箭瑛大桥》,说它“有益社会教化”;当它主动提出三千万的资本拍摄政策片时,它拍出了《唐山过台湾》、《日内瓦的黄昏》及《八二三炮战》来,相信这些可以做有效的政治宣传。 从文化政策的观点看,这些工作都是奇特而不可理解的。但是,这些事实毕章一而再、再而三在我们眼前发生,使我们不得不相信,管理这个社会的文化政策的,可能是从来没有决心要支持文化活动的机构。 二、我们对大众传播有怀疑 台湾的大众传播,对整体社会的改良似乎都怀著监督者、促进者的角色自许;这几年,它们在政治新闻、消费新闻、环保新闻各方面,都有前瞻的眼光和具体的贡献。 相形之下,大众传播从来没有把电影活动当做文化活动来看,也没有打算以专业知识提供一个支持体系〈但在文学、表演艺术方面,大众传播却做了一些事〉。不仅如此,大众传播对电影活动明显地有著“歧视”,它作贱电影的从业人员,把明星的私事丑闻当做头题新闻,但是电影文化呢?一部在国际影展得奖的影片可能得不到讨论或报导的篇幅。 究竟大众传播是怎么样看待电影活动呢?从现有的内容范围及其品质,我们不得不怀疑主其事者从来不重视、不关心这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在这个角度看,大众传播多年来在这个项目“失职”了。 大众传播不关心电影的文化层面,它的从业人员也失去这一部分关照的能力;这两年,大众传播在讨论港片、台片之区别,讨论商业电影的改良等问题,流露出知识的匮乏与见解的荒唐,证明长久以来大众传播的疏忽已经开始出现强烈的副作用了。 三、我们对评论体系有怀疑 评论体系或评论大众〈criticizing public〉本来在一个社会扮演带有强烈道德性目标的角色。它一方面有诠释的功能,使创作活动的意义得以明朗或伸展;它另一方面又有制衡的功能,避免社会被单一的价值〈如票房、广告、错误的评价〉所支配,提供给资源不足的创作活动另一种社会支持。 但是,近两年在传播媒介上出现的评论,却有一组忘了他们的角色的“评论家”。他们倒过来批评有创作意图的电影作者,指责他们“把电影玩完了”,指责这样的电影“闷”;主张台湾电影向港片看齐、向好莱坞看齐。 这样的评论的出现,本来不足为奇。荒唐离奇的见解每个时代都有,但当这一类评论与落伍的大众传播结合时,成为一股评论的主流,这个评论体系就令人严重地担忧--我们没有在评论体系得到平衡,反而偏得更远了。 失职的评论大众,扭曲的评论体系,我们又要从那一部门得到平衡呢? 上述三者,固然是我们对整个电影环境忧虑之大者;其他的忧虑也不是没有,譬如:全盘商业化的公家电影机构,缺乏人才的电影商业界等等,但如果与上述三者相比,我们又觉得不值一提了。 我们期待的改变与我们自己的决心 我们所期待的改变,当然针对著我们所担忧的事。这些改变,具体的方案有无数的可能,但原则却是不变: 第一,我们要有明白表示支持电影文化的电影政策。我们希望,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能够清楚说明他们的方向,他们所欲支持的电影,他们想把台湾电影带到什么地方去。我们希望,政策单位能够明白,如果他们准备支持民族的自主文化,就必须有决心、有目标、有任事的勇气。如果电影政策的管理单位决心要支持商业的电影、政治宣传的电影,它也可以尽管说明,让所有有意从事文化电影活动的人,趁早对政府机关的支持死了心。 第二,我们希望手中掌著大众传播的舵的任事者,注意电影活动的文化层面,注意电影在社会上可能扮演的诸种角色。我们希望大众传播把“影剧新闻”和政治新闻、文教新闻放在同样的地位上,追寻同样专业的人才,以前瞻的、公益的眼光来对待这一组新闻。 第三,我们诚恳地期望台湾所有从事电影评论的工作者,反省自己的角色,忠诚地扮演自己在社会中最有意义的角色。在台湾的电影环境,究竟那一种电影才是评论者应该著力讨论的电影?我们也希望指出,评论者永远要小心成为另一种既得利益者;评论者的价值来自读者对他的信赖,如果他想到自己的利益,忘了他是别人的“利益”,他就完全失去评论者的条件。让我们共同进行一种“评论的评论”,把不合格、不诚实的评论者指出来,让读者们唾弃他们。 除了我们所期待的改变以外,我们尚在此表达我们的决心。我们相信电影有很多可能的作为,我们要争取商业电影以外“另一种电影”存在的空间;为了这件事,我们在此签下我们的名字,不仅在这个宣言上和其他相同意念的人站在一起,也将在未来的时刻,从自己的岗位上继续支持“另一种电影”。-我们在新旧年度的交界点上、新旧电影的转捩点上,提出这个宣言,我们渴望得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给我们精神上的支援。 邀请签名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 丁亚民 丘彦明 奚 淞 陈纯真 詹宏志 小 野 吴正桓 高信疆 陈国富 杨德昌 井迎瑞 吴念真 马以工 陈传兴 杨宪宏 王小棣 吴静吉 郭力昕 张 毅 廖庆松 王菲林 林怀民 陶德辰 张昌彦 齐物子 白 罗 卓 明 陶晓清 张照堂 蒋 勋 朱天文 金士杰 黄春明 张华坤 蔡 琴 朱天心 金恒炜 黄建业 曾壮祥 卢非易 李道明 柯一正 陈坤厚 童 娃 赖声川 杜可风 胡台丽 陈雨航 焦雄屏 杜笃之 侯孝贤 陈映真 万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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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但是,如果1986年11月6日真的是台湾新电影“脱胎换骨”的日子,那么与会者所立下的这份群体与争议的宣言,也为他们往后四分五裂的局面揭开序幕。今天,杨德昌很感慨的说那其实是“结束的开始”。 | ” |
——引自《电光幻影100年》(journées qui ont fait le cinéma) |
台湾电影贡献
新电影的意义
1998年,第一届《台北电影节》正式经“台北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举办,并用主办单位的名义出版《旧像重游:台湾电影溯往》(陈国富,1998),将台湾电影“溯往”的“起点”定位在台湾新电影滥觞源头《儿子的大玩偶》,全因在此之前,没有一种电影会被称为“台湾电影”……(陈国富,1998,4页)。因为,新电影之“前”的台湾电影,常被形容为皆是“两国政治紧张氛围及社会转型期里人们内心的矛盾……不愿面对现实的一昧逃避”。此时,国产影片常被冠上“逃避主义”之污名(陈国富,1998,13页)。
整本手册将主题摆放在《儿子的大玩偶》回顾,其视为“新电影”现象乃至“台湾电影”之起点而“溯往”;清楚地对台湾电影史采取“新电影派”的历史观念与价值取向;大量提及和强烈批判了当时引发“削苹果事件”的电影团体“中国影评人协会”。而且,新电影导演万仁则认为其黑函事件“完全是旧势力与新势力的对抗”(陈国富,1998,54-68页)。
新电影的风格
- 剖析真实社会现象:创作著眼于生活周遭的事物,重视民众成长经历和个人回忆居多,摒弃过往特意“隐恶扬善”的作风,冷峻克制地剖析著每个时代人们所经历的阵痛,宛如成为台湾历史发展的代言人。
- 选用非明星级演员:打破电影明星制度,大量采用非明星级演员或非职业演员参与演出,更为贴近市井小民的角色形象,建构一般大众的生活遭遇,突破性的表达对台湾本土文化的关怀。
新电影的影响
- 提高台湾电影品质:间接排挤品质低劣的作品,强调电影即为艺术的概念,让台湾电影与世界电影接轨,跻身世界一流国际影展。
- 突破创作题材限制:触角延伸到过往禁忌题材,挖掘台湾争议事件和人物,并环顾社会基层结构的变迁,达到不受意识形态限制的自由。
主要作品
台湾新电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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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电影名称 | 导演 | 备注 |
1982年 | 《光阴的故事》 | 杨德昌、柯一正、陶德辰、张毅 | 运动源起 |
《在那河畔青草青》 | 侯孝贤 | ||
1983年 | 《小毕的故事》 | 陈坤厚 | |
《儿子的大玩偶》 | 侯孝贤、曾壮祥、万仁 | 削苹果事件 | |
《看海的日子》 | 王童 | ||
《海滩的一天》 | 杨德昌 | ||
《风柜来的人》 | 侯孝贤 | ||
《竹剑少年》 | 张毅 | ||
《带剑的小孩》 | 柯一正 | ||
1984年 | 《油麻菜籽》 | 万仁 | |
《老莫的第二个春天》 | 李祐宁 | ||
《玉卿嫂》 | 张毅 | ||
《冬冬的假期》 | 侯孝贤 | ||
《策马入林》 | 王童 | ||
《雾里的笛声》 | 曾壮祥 | ||
《我爱玛丽》 | 柯一正 | ||
1985年 | 《青梅竹马》 | 杨德昌 | |
《童年往事》 | 侯孝贤 | ||
《我这样过了一生》 | 张毅 | ||
《超级市民》 | 万仁 | ||
《国四英雄传》 | 麦大杰 | ||
《杀夫》 | 曾壮祥 | ||
1986年 | 《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 | 柯一正 | |
《恋恋风尘》 | 侯孝贤 | 民国七十六年台湾电影宣言 | |
《恐怖分子》 | 杨德昌 | ||
1987年 | 《惜别海岸》 | 万仁 | |
《尼罗河女儿》 | 侯孝贤 | ||
《桂花巷》 | 陈坤厚 | ||
《稻草人》 | 王童 | ||
1988年 | 《老科的最后一个秋天》 | 李祐宁 | |
1989年 | 《悲情城市》 | 侯孝贤 | |
《香蕉天堂》 | 王童 | ||
1990年 | 《国中女生》 | 陈国富 | |
1991年 |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 | 杨德昌 | |
1992年 | 《无言的山丘》 | 王童 | |
1993年 | 《戏梦人生》 | 侯孝贤 | |
《只要为你活一天》 | 陈国富 | ||
1994年 | 《独立时代》 | 杨德昌 | |
《多桑》 | 吴念真 | ||
1995年 | 《我的美丽与哀愁》 | 陈国富 | |
《好男好女》 | 侯孝贤 | ||
《超级大国民》 | 万仁 | ||
1996年 | 《麻将》 | 杨德昌 | |
《南国再见,南国》 | 侯孝贤 | ||
《太平.天国》 | 吴念真 | ||
1997年 | 《蓝月》 | 柯一正 | |
1998年 | 《海上花》 | 侯孝贤 | |
《征婚启事》 | 陈国富 | ||
《超级公民》 | 万仁 | ||
2000年 | 《一一》 | 杨德昌 |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台湾新电影二十年
- 李幼新,1986年,《电影、电影人、电影刊物》,台北,自立晚报。
- 卢非易,1998年,《台湾电影:政治、经济、美学(1949~1994)》
- 李道明,2001年,《暮然回首……台湾电影一百年》,历史月刊158期,41—51页
- 郑玩香,2001年,《战后台湾电影管理体系之研究(1950~1970)》,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
- 张世伦,2001年,《台湾“新电影”论述形构之历史分析(1965~200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硕士论文。
- 张世伦,2015年,〈迟到的新潮、未竟的运动——“台湾新电影”的现代想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今艺术》5月号,页118-123。
- 詹宏志,2002年,《民国七十六年台湾电影宣言[永久失效链接]》,〈台湾电影笔记〉
- 卢非易,2003年,《从数字看台湾电影五十年》,〈台湾电影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