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楚州淮阴[1]唐朝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2]

吉中孚
人类
所属实体大历十才子 编辑
性别 编辑
国籍唐朝 编辑
姓氏 编辑
死亡日期800 编辑
配偶张氏 编辑
籍贯楚州 编辑
职业诗人、​作家 编辑

生平

吉中孚为楚州淮阴人,后移居江西鄱阳[1]。早年曾出家当道士[3],后还俗[1]

大历年间,至长安,登博学宏辞科,授官校书郎,建中元年(780)为万年县尉,并兼任黜陟判官[4],与当时诗人卢纶李端等有交往[5][1]李端称其“众口宗诗伯”[6]

兴元元年(784年)由司封郎中、知制诰谏议大夫,历翰林学士,贞元二年(786年)任户部侍郎、判度支两税。[7]

贞元四年八月,由权吏部侍郎中书舍人[8],不久卒[9]

作品

有诗一卷,已佚。[10]全唐诗》存其诗仅一首,《全唐诗续拾》补诗一首。

注释

  1. ^ 1.0 1.1 1.2 1.3 傅璇琮. 唐代诗人丛考. 北京: 中华书局. 2003: 502–516. ISBN 7101035965. 
  2. ^ 姚合《极玄集》和《新唐书·卢纶传》
  3. ^ 卢纶在《送吉中孚校书归楚州旧山》诗题下注:“中孚自仙宫入仕。”(《全唐诗》卷二六七)
  4. ^ 令狐楚《白杨神新庙碑》(《文苑英华》卷八七六):“建中初,吉公以万年尉为黜陟判官至此。”
  5. ^ 《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载吉中孚于“建中元年(780)为万年尉,迁司封郎中、知制诰。贞元二年(784)以本官充翰林学士,六月改谏议大夫。”
  6. ^ 李端《送吉中孚拜官归楚州》
  7. ^ 重修山阳县志》载:“吉中孚少为道士,后登博学宏辞科,授校书郎,与卢纶、韩翃、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𣲗、夏侯审、李端俱以诗名,号大历十才子。贞元初,知制诰,与陆贽、韦执谊、吴通元等同视草,官至户部侍郎。妻张氏,亦工诗。”
  8. ^ 旧唐书》卷十三〈本纪〉第十三
  9. ^ 据《旧唐书》“卢简辞附”所载:“贞元中,吉中孚为翰林学士、户部侍郎,典邦赋,荐纶于朝。会丁家艰,而中孚卒”。可推算其大约卒于贞元中后期(795年-798年)。
  10. ^ 《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其诗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