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献(?—?),山东滨州人,清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生平

曾任江苏上元县知县,因江宁将军德珠布奏折在江中被抢,签差不慎而被发配新彊,因善于处理夷务,带罪交粤海关留用,1843年参与《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的中译,又到澳门参与对美、法谈判,得到耆英的称赞与保举开复原官。[1][2]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担任清朝广州府南海县知县[3]。后由李延福接任[4]

参考

  1. ^ 王宏志. 「著名的第十三款」之謎:圍繞1843年中英《善後事宜清冊附粘和約》的爭議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19年3月, (第103期): 16-17 [民国108年3月]. 简明摘要. 
  2. ^ 赵雄; 李国荣 (编). 798 兩廣總督耆英等奏請獎敘勷辦夷務出力人員片 道光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1844年11月1日). 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 (二). 北京: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 1999年12月. ISBN 7-01-003069-3. 
  3. ^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文史组. 南海文史资料 第2辑.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 1983-07: 90–94. 
  4. ^ 《南海市政府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南海市政府志 2007. 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7-11: 79–83. ISBN 978-7-80728-749-0. 
官衔
前任:
史朴
清朝广东广州府南海县知县
道光二十五年 - 道光二十五年
1845年 - 1845年
继任:
李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