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宪 (弘治进士)
周宪(1460年—1512年),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安陆州(今湖北省钟祥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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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湖广安陆州 |
谥号 | 节愍 |
出生 | 天顺四年(1460年) |
逝世 | 正德七年(151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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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广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九十名[1][2],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连坐下诏狱,出为兖州通判。
正德初年,恢复官职,历云南大理府知府。正德六年(1511年),升江西按察司副使[3]。华林、马脑民变,总督陈金檄周宪进剿,攻打北门时,其战败被俘,骂不绝口,被肢解。朝廷赠按察使,予祭葬,谥节愍。嘉靖二年(1523年),江西巡抚盛应期请与黄宏、马思聪一同祭祀于忠烈祠。经给事中李铎进言,命有关部门每年给其家米二石,帛二匹[4]。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八十六》,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一》:正德六年春正月己卯 升监察御史沙鹏、王士昭、王良臣、杨璋,大理府知府周宪,陕西按察司佥事常赐,广东右参议翁茂南,为按察司副使;原任给事中徐蕃、丘俊,工部郎中方天雨,为布政司左参议;兵科左给事中徐忱,南京礼科给事中张九逵,兵部郎中徐永,为右参议:鹏,河南;士昭、良臣、永,山东;璋,福建;宪、审,江西;赐,陕西;茂南,广西;俊,山西;天雨,贵州;忱,浙江;九逵,湖广。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忠义一》(卷289):周宪,安陆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诏狱,谪兖州通判。正德初,复故官,历江西副使。华林、马脑贼方炽,总督陈金檄宪剿之,平马脑砦及仙女、鸡公岭诸寨,先后斩获千馀人。华林贼窘,遣谍者诡言饥困状。宪信之,移檄会师夹击。他将多观望,宪攻北门,三战,贼稍却,与子干先登逼之。贼下木石如雨,军溃,宪中枪,干前救,力战堕崖死。宪创重被执,骂不绝口,贼支解之。事始闻,赠按察使,予祭葬,谥节愍,荫一子,旌干门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抚盛应期请与黄宏、马思聪并旌,诏附祀忠烈祠。后从给事中李铎言,命有司岁给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