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登
周汝登(1547年—1629年),字继元,号海门,人称“海门先生”,浙江嵊县人。明朝学者、政治人物。
周汝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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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右侍郎致仕 | |
籍贯 | 浙江嵊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继元,号海门 |
出生 |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闰九月十一日 浙江嵊县 |
逝世 | 崇祯二年(1629年) 浙江嵊县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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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在芜湖时,因不忍横征,榷税不如额,被贬官,谪两淮盐运判官,历兵、吏二部郎官,二十五年(1597年)正月升广东佥事、专管屯田盐法水利,二十七年三月晋云南左参议。三十四年(1606年)六月起复湖广左参议,三十八年二月起升湖广右参政兼佥事,四十年四月升南京尚宝司卿,四十四年二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
天启元年(1621年)十一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四年正月升通政司通政使,五年三月乞休,令加户部右侍郎衔致仕,年八十三卒,拟谥文昭,赐祭葬如例。[1]
著述
据黄宗羲《明儒学案》记载,其师事罗汝芳(近溪),甚至“供近溪像,节日必祭,事之终身”,并将其归入“泰州学派”,但黄宗羲此记载来源不明。周汝登虽然与泰州学派有较多交往,但他主观上似乎更自觉继承王畿(龙谿)的思想,以“无善无恶”为论学宗旨,因此一般被认为有较深的佛教禅宗思想之烙印,受到了一些明末清初正统儒家学者的严厉批判。作为万历时期王学中重要的第二代传人,周汝登致力于王学的讲学活动,万历二十年(1592年)曾主盟南京,而与许孚远发生著名的“九谛九解”之辩论,影响深远。周汝登著述颇丰,流传至今的主要有《东越证学录》、《周海门先生文录》、《圣学宗传》、《王门宗旨》、《四书宗旨》、《佛法正轮》(又名《直心编》)等等,并曾编修《嵊邑志》。
家族
曾祖周岑,寿官。祖父周河。父周谟,训导。嫡母丁氏,生母黄氏。慈侍下。
注释
-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七十一·儒林二》:杨起元、周汝登,皆万历五年进士。起元,归善人。选庶吉士,适汝芳以参政入贺,遂学焉。张居正方恶讲学,汝芳被劾罢,而起元自如,累官吏部左侍郎。拾遗被劾,帝不问。未几卒。天启初,追谥文懿。汝登,嵊人。初为南京工部主事,榷税不如额,谪两淮盐运判官,累官南京尚宝卿。起元清修姱节,然其学不讳禅。汝登更欲合儒释而会通之,辑《圣学宗传》,尽采先儒语类禅者以入。盖万历世士大夫讲学者,多类此。
外部链接
- 海门先生周汝登门人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嵊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