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房陈氏民居
塘房陈氏民居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塘房陈氏民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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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时代 | 民国 |
编号 | 42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塘房陈氏民居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双福镇塘房村六组。建于民国早期,坐北向南,占地面积295平方米,建筑面积803.4平方米,为中西合壁风格的单体建筑。平面呈方形,砖木结构三重檐八角攒尖顶,共五层,楼房通高19.7米。一至三层面阔五间16.25米,进深五间16.48米,第四层被屋顶覆盖,呈隐蔽层,第五层为顶层,屋顶建重檐攒尖八角亭,亭高5米,共用8根亭柱。亭下楼顶为斜面坡式,四面坡顶共设8个呆光通风孔,东西两侧设撩望台2个,一至三楼外缘四周为通走廊,廊宽1.9米,一层廊道外沿无栏杆。每层有通道和厕所,楼房中部坚4根实心砖柱,踏道绕柱可盘旋至楼顶,楼房室内有壁炉8个。该楼所用青砖系专门设计烧制,楼房总体保存基本完整。塘房陈氏民居是乐山地区少见的西式风格民居建筑,是研究地方建筑文化多元化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2006年,塘房陈氏民居被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