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泽厚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任兴化县知县。多泽厚奉圣谕查缴禁书,专设查缴禁书之书局,由县衙门礼房书办沈殿三负责收缴禁书。沈殿三自书贩徐京国处购得《虬峰文集》14本,发现《虬峰文集》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多泽厚认为“集中诗句狂悖甚多”,即予呈报朝廷。两江总督萨载、江苏巡抚杨魁等人定为大案。当时李𬴊已去世,“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清代文字狱档》第四辑《李𬴊虬峰集案》,上海书店1986年版
前任: 李华封 |
宝山县知县 1781年-1783年 |
继任: 黄元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