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榄惩教所

大榄惩教所(英语:Tai Lam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低度设防的惩教所,位于新界屯门大榄涌大榄涌道108 号。该所所在的建筑,原为大榄涌水塘水坝工程职员宿舍,在1957年水塘完工后,被移交予监狱署改为大榄监狱,并于翌年完成,收容吸毒犯人。[1]:161969年,随著《戒毒所条例》的制定,大榄监狱正式成为戒毒所。[2][1]:251980年,改建为普通惩教所,同时更名为大榄惩教所,现关押短刑期或馀下短刑期的男性成年积犯。

松柏园

大榄惩教所内附设专门收押囚长者的松柏园,虽然香港法例第234A章监狱规则第38条规定在囚人士须参与劳动,惩教署已为所有年满65岁的在囚人士作出豁免,因此囚禁于松柏园的长者无须担当任何粗重劳动,日间时间可参与太极书法等兴趣班,驻守松柏园的所有惩教人员都有护理文凭,并有卫生署医官24小时当值,照顾在囚长者医疗需要。[3]

注释

  1. ^ 1.0 1.1 何仲诗. 風雲背後──香港監獄私人檔案. 香港: 红出版(蓝天图书). 2008-03-13. ISBN 9789628980505. 
  2. ^ 懲教署歷史: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香港惩教署. [2020-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3. ^ 港囚現老齡化 長者懲教所推人性化管理(香港新聞網). [2019-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31).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