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事务委员会
安老事务委员会(英语:Elderly Commission)是香港非法定组织之一,简称安委会,由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于1997年成立,主要向政府提供建议,制订全面的安老政策。
安老事务委员会 Elderly Commiss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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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 |
主席 | 李国栋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97年 |
类型 | 非法定组织 |
联系部门 | 劳工及福利局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0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官方网站 |
安老事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老人在住屋、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有关事宜,向政府表达意见,统筹各项安老计划和服务的策划和发展工作,及落实各项安老政策和计划时进行监察。
历任主席
委员
安老事务委员会自成立起至2004年,一直由立法会议员谭耀宗担任主席,2005年开始,政府改委任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 政府每两年会委任一次新的官守委员,官方委员则由医务卫生局代表、劳工及福利局代表、房屋局或房屋署代表、卫生署代表、社会福利署代表及医院管理局代表担任。
现任委员
- 主席:
- 非官方委员
- 官方委员
安老服务计划方案
行政长官在2014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委托安老事务委员会筹划“安老服务计划方案”,目标将香港的安老服务规划至2030年。为研究和跟进有关的工作,安委会成立“安老服务计划方案工作小组”,并委聘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成员包括来自其他大学学者的顾问团队提供协助。有关“计划方案”的研究于2014至2017年进行,分三个阶段,分别为“订定范畴阶段”(2014年10月至11月)、“制订建议阶段”(2015年6月至8月)及“建立共识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计划方案”的整体原则及策略方针
愿景
敬老、爱老、护老
使命
老有所属、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整体原则
尊严、生活质素、长者友善、积极和丰盛人生、居家安老、著重使用者选择、共同承担责任、将资源投放给最有需要的人士、财政可持续性、社会共融及平等机会
主要策略方针
- 加强社区照顾服务以达至“居家安老”和减少住院比率
- 确保知情权及为长者适时提供具质素的服务
- 安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并整合各项服务
- 确保安老服务的财政可持续性并鼓励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