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亦称告示,多指政府张贴于公共场所(如古代常悬于城门或通衢等人多之处[1])、对民众昭示事项的文书,常涉及发布命令、追寻罪犯和征询意见等[2],为诏令文体的一种。明清时称为告示,且明代时已作为重要的宣传形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国时改称布告并沿用至今[3]。
参考资料
- ^ 华夫,丁忠元,李德埙,李一行等. 《中国古代名物大典 (上)》. 济南: 济南出版社. 1993.
- ^ 刘建明,王泰玄,谷长岭,金羽等. 《宣传舆论学大辞典》.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1993.
- ^ 林非,李旭,戴建业,余庆安等. 《中国散文大辞典》. 郑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