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豪
廖正豪(1946年3月30日—2022年1月31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及法学家,嘉义县六脚乡潭墘村人[1]。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曾任台湾省政府官员、行政院副秘书长、中华民国法务部部长。胞兄是廖正雄,曾任六脚乡长、嘉义县议员。
廖正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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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6任法务部部长 | |
任期 1996年6月10日—1998年7月15日 | |
行政院院长 | 连战 萧万长 |
前任 | 马英九 |
继任 | 城仲模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台湾嘉义县六脚乡 | 1946年3月30日
逝世 | 2022年1月31日 台湾台北市北投区振兴医院 | (75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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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65年进入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学生时期就通过司法官高考、留学日本考试、律师高考,毕业后即投入律师生涯。主持律师事务所期间也在各大专院校兼课,并顺利取得台大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79年答应台湾省政府地政处处长余茂阱邀约,出任省政府地政处主任秘书一职,从此踏上二十年的公职生涯。
1981年7月通过国甲等特考法制组人员考试,获行政院法规委员会主委胡开诚邀请担任参事。其后又获台湾省政府主席邱创焕邀约担任台湾省政府顾问兼主席办公室主任。1988年解严之后,出任行政院新闻局副局长,开始投入与美国展开智慧财产权谈判,最后成功地将台湾从301条款的制裁名单上移去。1993年2月接任行政院副秘书长,后由连战接任行政院院长。
1995年2月25日以第一位台籍、非情治系统出身的法律人身份,担任法务部调查局局长,任内接连破获“周人参电玩弊案”、“中正机场二期航站相关工程弊案”、“新偕中建设及其关系企业违法超贷案”、“国际票券公司营业员盗取百亿资金案”等案,也奠定了他日后执行扫除黑金工作的基础。1996年6月自马英九接下法务部部长,旋即开始执行扫除黑金工作,并积极推动组织犯罪条例之立法,配合洗钱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犯罪被害人保护法[2]、证人保护法等的制订,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之修正为纲本,并以法务部主导,结合“检、调、宪、警”的力量。1997年萧万长接任行政院长,后在政策无法得到行政院支持下,落泪辞去法务部长一职。于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出任无党籍正副总统候选人宋楚瑜、张昭雄竞选总部主任委员,后来国民党、亲民党推荐他参选台北县县长一职,但他也从未再次投入官职[3]。
2022年1月31日除夕夜,廖正豪于振兴医院病逝,享寿76岁。[4]
2022年2月22日,于台北市第二殡仪馆举行告别式,并获颁褒扬令,褒扬令全文为:
法务部前部长廖正豪,严介耿亮,隽秀高朗。少岁卒业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继获法律研究所硕、博士学位,潜脩持恒,砻砥专攻。历任行政院新闻局副局长、行政院副秘书长暨政务委员等职,参预智慧财产权谈判,研拟解除戒严事宜;悉力釐弊兴利筹谋,落实行政革新规划,剀直克己,卓励清操。复出任法务部调查局局长,迭破国内重大刑案,用维社会安全福祉,笃勤忠恪,承命匡时。尤于接掌法务部期间,订定诸项刑事律法,宣弘国民法治教育;构建行政执行制度,增设法医鉴识措施;厉行治平扫黑要责,厚植矫正技能培训;链结司法保护三区,张拓更生辅导网络,尽瘁殚精,明若观火;应权通变,屡贡渊谟。嗣赋归投身志工服务德举,积极关怀弱势中辍生,防杜青少年误入歧途;开展两岸多元交流,协策共同打击犯罪,执心不迁,自出胸臆。综其生平,主法政以成远猷茂绩,临公益则为淑世惠民,嘉厥鸿声,令闻广誉;功绪遐轨,卷帙芳传。遽闻溘然捐馆,悼惜弥殷,应予明令褒扬,昭示政府崇礼材彦之至意。
参考资料
- ^ 榕樹龍栩栩如生生藝興龍鄭邦中!. [2023-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1).
- ^ “犯罪被害人保护”-增修《中文主題詞表》. 编目园地. 台北市: 国家图书馆. 2010-11-25 [2012-12-27].[失效链接]
- ^ 國親將推薦廖正豪 參選北縣長. 自由时报. 2001-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11).
- ^ 刘冠廷; 林克伦. 廖正豪病逝享壽76歲. 中央社. 2022-02-01 [2022-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0).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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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
前任: 吴东明 |
调查局局长 第五任 1995年2月-1996年6月10日 |
继任: 程 泉(代理) 正任:王荣周 |
前任: 马英九 |
法务部部长 第六任 1996年6月10日-1998年7月15日 |
继任: 城仲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