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中华民国)
广东省(威妥玛拼音:Kwangtung,邮政式拼音:Canton),为中华民国下辖省级行政区,是延续清代所设置的22省之一,为华南六省之一的广东省。简称为“粤”。
广东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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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的省 | |||||||||||||
1912年—1950年 | |||||||||||||
中华民国广东省法理位置 | |||||||||||||
国家 | → 中华民国 | ||||||||||||
首府 | 番禺县(1912-1925年) 广州市(1925-1938年) 连县(1938-1939年) 曲江县(1939-1943年) 韶关市(1943-1944年) 连县(1944年) 龙川县(1945年) 广州市(1945-1949年) 海口市(1949-1950年) | ||||||||||||
面积 | |||||||||||||
• 1947年 | 218,511平方千米(84,368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7年 | 27,210,000 | ||||||||||||
历史 | |||||||||||||
• 成立 | 1912年 | ||||||||||||
• 废除 | 19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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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管辖范围
民国时期广东省的面积大于现时的广东省,包括现时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廉地区及海南岛,同时包括南宁市良庆区和邕宁区南部的乡镇,但不包括现时隶属广东省的怀集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全省土地面积为21万8511平方公里。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海南岛及南海诸岛[注 1]析置海南特别行政区,辖境缩小为18万6433平方公里。东接福建省,北邻江西省、湖南省,西界越南及广西省,南邻南海并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特别行政区相望。
人口
以下依据中华民国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1934年出版)、内政部统计司编《民国十七年各省市户口调查统计报告》(1931年出版)、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40年出版)、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1952年出版,页19-21)[1]所提供的人口数据:
调查年代 | 户数 | 人口 | 男性 | 女性 | 每户平均人口 | 性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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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 5,052,000 | 28,011,000 | 15,232,000 | 12,779,000 | 5.54 | 119.10 |
1928年 | 无 | 32,428,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1936年至1937年 | 6,312,000 | 32,453,000 | 17,544,000 | 14,909,000 | 5.14 | 117.68 |
1947年 | 5,551,000 | 27,210,000 | 14,409,000 | 12,801,000 | 4.90 | 113.27 |
据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于民国79年(1990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台闽地区籍贯为广东省的人数为30万6108人,占269万4917人口当中的11.36%[2]。
历史
百越南越 史前-前221 | ||||||||
秦朝南海郡 前221—前206 | ||||||||
南越国 前206—前111 | ||||||||
西汉交趾刺史部 前111—8 | ||||||||
交趾刺史部(邓让割据) 8-30 | ||||||||
东汉交趾刺史部 30—191 | ||||||||
交州刺史部(士燮割据)191—226 | ||||||||
孙吴广州 226—280 | ||||||||
晋朝广州 280—420 | ||||||||
刘宋广州 420-479 | ||||||||
萧齐广州 479-502 | ||||||||
萧梁广州 502-557 | ||||||||
陈朝广州 557-589 | ||||||||
冼冯政权 589—689 | ||||||||
唐朝岭南道 689—907 | ||||||||
后梁岭南道 907—917 | ||||||||
南汉 917—971 | ||||||||
宋朝广南东路 978—1279 | ||||||||
元朝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司 1279–1354 | ||||||||
何真政权1354–1368 | ||||||||
明朝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1368–1646 | ||||||||
清朝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1646–1911 | ||||||||
中华民国广东省 1912–1949 • 中华民国粤省军政府 1911–1912 • 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 1917–1921 • 广州中华民国政府 1921–1922 •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 1923–1925 • 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 1931–193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1949至今 |
大革命时期
辛亥革命时,两广总督张坚白被迫宣布“广东独立”。民国2年(1913年)7月爆发二次革命,陈炯明宣布“广东独立”,后失败而遭通缉[3]。民国初年,军阀割据,孙中山当时不承认北京政权,先后于民国6年(1917年)、10年(1921年)、12年(1923年)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
汕头大地震
1918年2月13日发生震级为7.5级的汕头大地震,是广东省有历史记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地震,华人城镇房屋几乎全部倒塌,驻汕各国领事和洋商耶同罹巨劫,其中法国、荷兰领事馆倒塌,而英国、日本和美国领事馆也受损严重,最终造成1000人死亡。震后汕头民众和海外华侨开始城市重建。
1922年汕头台风
1922年8月2日,台风登陆汕头,并给汕头地区带来严重破坏,这也是20世纪中国最严重的一次台风灾害[4],造成约6万到10万人死亡,史称1922年汕头台风[5]。
抗日战争时期
民国21年(1932年)1月28日,十九路军淞沪会战开始,广东人民、及海外广东华侨与全国人民一道纷纷捐款,支援十九路军,累计达1000多万元。
民国27年(1938年)6月20日,日军集结20多艘战舰与4架飞机对南澳岛进行轰炸,21日登陆,南澳宣告沦陷。而后,军民进行反攻收复,打响广东抗日第一仗,但由于敌强我弱,最终还是再度沦陷,史称南澳战斗。从此,广东也成了中国抗战的主战场之一。同年10月,日军在广东大亚湾突袭登陆,中国军队在被动防守的节节败退。十天后,广州沦陷,广东的战时政府迁到粤北的韶关。民国28年(1939年)6月21日,日军进攻汕头,由于国军战略放弃,汕头于当日下午沦陷,7日后日军攻占潮州。之后国军在桑浦山一带展开利用丘陵地势与日军的拉锯战,相比在广东其它地方,日军在潮汕战场吃了不少苦头,实际占领地区始终无法扩大。民国28年(1939年)12月和29年(1940年)5月,日军进攻粤北,企图占领广东全境。在前两次粤北会战,中国军队挫败了日军的企图,并在清远、从化、佛冈、龙门等地区的山区构筑起上百公里的工事防线,形成了长期与日军对峙的局面,将日军围困在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带。
此外,除正面战场外,中国共产党在广东组建敌后抗日根据地,组织敌后群众开展游击战。(参见东江纵队)
国共内战
民国35年(1946年)开始爆发第二次国共内战,国民政府节节败退。随著1949年10月广东战役结束,广东省大陆地区被解放军攻占,国军于万山群岛等沿海岛屿集中兵力。民国39年(1950年)5月25日,解放军展开对万山群岛的攻击,强行抢滩登陆,史称万山群岛海战。战事初期国军报捷,击沉解放军桂山号等军舰,但随著解放军不断增援,国军兵力不继。8月7日,国军撤守最后防线蚊尾洲岛,至此广东全省为中共所占。残存国军部队在国府军官领导下,统编为“反共救国军”或“民众自卫军”等,总兵力约3.34万人,在边缘山区或解放军力量薄弱的地区建立游击根据地,控制部分农村和城镇。至民国41年(1952年)12月底,为解放军全部歼灭。
民国41年(1952年)9月16日,国军“福建反共救国军闽南地区指挥部第一、二纵队”400馀人,分乘5艘舰艇,由金门起航,于19、20日进占南澎列岛。10月19日,解放军派遣4艘巡逻艇与陆军载炮火力船组成编队,分别从南澳岛的深澳、云澳启航,掩护加强营登陆成功,激战6小时,20日9时全歼岛上国军。
民国38年(1949年)10月中旬,广东省府人员连同黄金、七百多箱大洋票与档案迁到台湾,黄金解缴国库,广东省府人员则全数遣散,大批纸钞则由薛岳和前广东省府财政局秘书长姚传淦出面,向台湾省高雄市政府借用苓雅区河南路十一巷五十号市有地,用来暂放广东省政府文物与广东省银行发行的“八花”大洋票,并派原广东省政府财政厅人员陈祥初管理,原本是要到“反攻大陆”成功为止。后来广东省政府早己不复存在,事过境迁,这些遗物遂被人遗忘,尘封半世纪后才被发现,民国97年(2008年)1月30日,高雄市政府胜诉后,收回该片土地并拆除仓库、销毁钞票[6],粤省府在台湾的最后一丁点痕迹彻底消散。
行政区划
省、县之间的行政区
道制
辛亥革命爆发后,广东裁撤清代设置的道、府制。民国2年(1913)1月,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各省设立道级行政机构。民国3年(1914)5月,巡按使公署按照大总统袁世凯颁布的《道官制》,将全省划为粤海道、岭南道、潮循道、高雷道、琼崖道、钦廉道6道,并于6月任命道尹。民国9年(1920)11月初,陈炯明接任省长后,将钦廉道、岭南道裁撤,馀下各道亦于12月6日一并裁撤。
- 粤海道
- 广府话:Jyut⁶-Hoi² Dou⁶
- 辖境等同清代广肇罗道,道尹等级为繁要缺,一等,公署驻番禺,辖番禺、南海、顺德、东莞、从化、龙门、台山、增城、香山、新会、三水、清远、宝安、花县、佛冈、赤溪、高要、四会、新兴、高明、广宁、开平、鹤山、德庆、封川、开建、恩平、罗定、云浮、郁南30县。
- 岭南道
- 韶关白话:[leŋ˩˧ nam˨˩ tou˨˨]
- 辖境等同清代南韶连道,道尹等级为简缺,三等,公署驻曲江,辖曲江、南雄、始兴、乐昌、仁化、乳源、英德、翁源、连县、阳山、连山11县。
- 潮循道
- 澄海话:Tiê-sûng tãu
- 辖境等同清代惠潮嘉道,道尹等级为繁缺,二等,公署驻澄海,辖澄海、惠阳、博罗、新丰、紫金、海丰、陆丰、龙川、河源、和平、连平、潮安、丰顺、潮阳、揭阳、饶平、惠来、大埔、普宁、南澳、梅县、五华、兴宁、平远、蕉岭25县。
自废道以后,省政府直辖94县,对县的控制力有未逮之感,非分区设行政委员,以收监督之效。所以,省政府以前6道区划为基础,于民国14年(1925)11月后,陆续划分为广州、西江、东江、南路、琼崖5个各属行政委员公署,协助省政府处理本区事务。广州公署驻广州;西江公署驻高要;东江公署驻汕头;南路公署驻茂名;琼崖公署驻琼山。民国15年(1926)11月10日,因省政府改组而裁撤。
行政督察专员制度以前的准行政机构
善后督办处
民国9年(1920年)12月6日,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陈炯明令裁撤各道尹,废除道制,设置善后督办处,兼管军事、行政,设置5个善后督办处:东区善后督办处、南区善后督办处、西区善后督办处、北区善后督办处、中区善后督办处。民国12年(1923)6月将善后督办处改为绥靖处。
行政委员公署
民国14年(1925年)7月3日,广东省政府改组,对地方行政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在省、县之间设置东江、南路、广州、西江、琼崖5个行政委员公署作为派出临时机关,代表省政府处理各辖县政务,并委任各公署主任:
行政视察员公署
民国15年(1926年)12月,撤销行政委员公署,改设行政视察员公署。
民政视察员公署
民国16年(1927年)3月,改行政视察员公署改为民政视察员公署,10月撤销各区视察员公署,另设6位视察员赴各县考查。
善后委员公署
民国17年(1928年)3月16日,广东省政府议决广东各区善后计划案,设立东、南、西、北区善后委员公署。
巡察区
民国18年(1929年)间,陈济棠掌控广东的党政军大权后,于8月将各区善后委员改为巡察员,将广东省划分成18个巡察区,同时委任各区巡察员
- 第一巡察区巡察员白学初
- 第二巡察区巡察员黄俊杰
- 第三巡察区巡察员麦韶
- 第四巡察区巡察员王禄俸
- 第五巡察区巡察员张颂平
- 第六巡察区巡察员黄遵庚
- 第七巡察区巡察员江白良
- 第九巡察区巡察员黄敬
- 第十巡察区巡察员周海羹
- 第十一巡察区巡察员吴钦禅
- 第十二巡察区巡察员朱云阶
- 第十三巡察区巡察员李纪芳
- 第十四巡察区巡察员余俊生
- 第十五巡察区巡察员林猷钊
- 第十六巡察区巡察员吴凤声
- 第十七巡察区巡察员曾传经
- 第十八巡察区巡察员陈于敷
民国19年(1930年)8月15日,将18个巡察区缩减为15个。
绥靖委员公署
民国21年(1932年)1月,国民政府为了集中力量对付共产党,任命陈济棠为赣粤湘边区剿匪副总司令。陈济棠为了巩固其在广东的统治地位,除自身兼任广州绥靖主任外,又将广东省划分为东、南、西北、中4个绥靖区,置绥靖委员公署,每区以当地驻军将领1人任绥靖委员,办理区内绥靖及督办地方自治事宜,并监督指挥区内各级文武官吏,及一切武装团体。绥靖委员公署是军政合一的机关,各区所辖如下:
- 东区绥靖委员公署:辖惠、潮、梅各县市。
- 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辖肇、罗、阳、南、韶、连各县市。绥靖委员李汉魂
- 中区绥靖委员公署:辖广州府属各县及恩平、开平各县市。绥靖委员香翰屏
- 南区绥靖委员公署:辖高、雷、钦、廉各县市。
- 琼崖绥靖委员公署:民国21年(1932年)7月18日增设,辖海南岛。陈章甫为绥靖委员
行政督察区
民国23年(1934年),省政府按照行政院公布的《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将全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并于民国25年(1936年)3月实施。民国27年(1938)10月,日军攻占广州,省政府撤至粤北。为适应战时需要,将全省9区撤销,并编为4个行政公署,而原第二区由省政府直辖。东江行署驻兴宁,辖原第四、五、六区;西江行署驻广宁,辖原第一、三区;南路行署驻茂名,辖原第七、八区;琼崖行署驻海口,辖原第九区。民国28年(1939)1月后,省政府先后撤销4个行政公署,并恢复原来9个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4月,行政院析海南置特别行政区,同时省政府将馀下8区调整为15个行政督察区。
- 第一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南海,辖南海、番禺、东莞、顺德、中山、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宝安、赤溪、花县、从化、增城、三水15县。民国29年(1940年)从化、花县拨归第二区;三水、南海拨归第三区;东莞、增城、宝安拨归第四区,并迁驻开平。和平后暂驻广州,辖区如旧。民国38年(1949年)4月,第三区南海县来隶、中山县划入第二区,新会、台山、开平、恩平、赤溪5县划入第十区,专署移驻南海县,辖南海、番禺、顺德、增城、从化、花县6县。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惠阳县,辖惠阳、博罗、海丰、陆丰、河源、紫金、新丰、龙门8县。民国29年(1940年)第一区东莞、增城、宝安3县来隶。民国30年(1941年)迁驻河源,和平后迁回惠阳。民国36年(1947)新丰拨归第二区。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增城县划入第一区,海丰、陆丰2县划入第七区,河源、紫金、龙门3县划入第六区,第一区中山县来隶,专署驻地不变,辖东莞、中山、惠阳、博罗、宝安5县。
- 第三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英德县,辖清远、英德、佛冈、翁源、新丰(以上为原第二区辖)5县。
- 第四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曲江县,辖曲江、南雄、乐昌、始兴、仁化、翁源、英德、乳源、连县、连山、阳山、佛冈、清远、安化13县1管理局。民国29年(1940年)第一区从化、花县来隶。民国30年(1941年)迁驻连县,和平后迁回曲江。民国31年(1942年)安化管理局改制为连南县。民国32年(1943年)增辖韶关市,次年撤销。民国36年(1947)第四区新丰来隶。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四行政督察区”从化、花县划入第一区,翁源、英德、佛冈、清远、新丰5县划入第三区,连县、连山、阳山、连南4县划入第五区,专署驻地不变,辖曲江、南雄、乐昌、始兴、仁化、乳源6县。
- 第五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五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连县,辖连县、连山、阳山、连南(以上为原第二区辖)4县。
- 第六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河源县,辖河源、紫金、龙门、(以上为原第四区辖)龙川、连平、和平(以上为原第六区辖)6县。
- 第七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七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潮阳县,辖海丰、陆丰(以上为原第四区辖)、潮阳、普宁、惠来5县及南山管理局(以上为原第五区辖)。
- 第八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五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潮安县,辖潮安*、潮阳、揭阳*、澄海*、饶平*、惠来、普宁、丰顺*、南澳*、汕头*、南山1市9县1管理局。民国30年(1941)迁驻丰顺,和平后迁回潮安。37年南山管理局准改制为南山县(未实施)。民国38年(1949年)4月,潮阳、普宁、惠来3县及南山管理局划入第七区,专署驻地不变,辖潮安、揭阳、澄海、饶平、丰顺、南澳、汕头1市6县。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八行政督察区”,潮阳、惠来、普宁3县及南山管理局划入第七区(新),专署驻地不变,辖潮安、揭阳、澄海、饶平、丰顺、南澳、汕头1市6县。
- 第九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兴宁县,辖兴宁、梅县、五华、平远、蕉岭、龙川、连平、和平、大埔9县。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九行政督察区”,龙川、连平、和平3县划入第六区(新),专署移驻梅县,辖兴宁、梅县、五华、蕉岭、平远、大埔6县。
- 第十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十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台山县,辖新会、台山、阳江、开平、赤溪(以上为原第一区辖)、阳春、恩平(以上为原第七区辖)7县。
-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高要县,辖高要、广宁、四会、开建、封川、郁南、新兴、罗定、德庆、云浮、鹤山、高明12县。民国29年(1940年)第一区三水、南海来隶。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十一行政督察区”,开建、封川、郁南、罗定、德庆、云浮6县划入第十二区,南海县划入第一区,专署驻地不变,辖高要、三水、广宁、四会、新兴、鹤山、高明7县。
- 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十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郁南县,辖云浮、罗定、郁南、德庆、封川、开建(以上为原第六区辖)6县。
- 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七行政督察区”,专署驻茂名县,辖茂名、电白*、化县、吴川、信宜、廉江、阳江、阳春、梅菉8县1管理局。民国36年(1947年)梅菉管理局改制为梅茂县。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十三行政督察区”,廉江县划入第十四区,阳江、阳春2县划入第十区,专署驻地不变,辖茂名、电白、信宜、化县、吴川、梅茂6县。
- 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 民国38年(1949年)4月设立“第十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湛江市,辖湛江市及、海康、遂溪、徐闻(以上为原第八区辖)、廉江(以上为原第七区辖)4县。
- 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合浦县,辖合浦、钦县、防城、灵山、遂溪、海康、徐闻7县。民国34年(1945年)增辖湛江市。民国38年(1949年)4月改称“第十五行政督察区”,遂溪、海康、徐闻3县及湛江市划入第十四区,专署驻地不变,辖合浦、钦县、防城、灵山4县。
- 邓世增 民国28年 (1939年) 3月至民国31年5月
- 张国元 民国31年 (1942年) 5月至民国34年1月
- 张觉非 民国34年 (1945年) 5月至民国34年7月
- 陈公侠 民国34年 (1945年) 7月任
- 谭朗星,民国38年(1949年)4月任。
- 第九行政督察区(己撤销)
- 民国23年(1934年)设立“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琼山县,辖琼山、文昌、定安、儋县、澄迈、临高、乐会、琼东、崖县、陵水、万宁、感恩、昌江、乐东、保亭、白沙16县。民国30年(1941年)迁驻保亭县。民国38年(1949年)4月,行政院析置海南置特别行政区。
- 1947年政督察区调整方案(未实施)
- 民国36年(1947年),省政府拟将9区调整为11个行政督察区和省政府直辖县市,但未完全实施。
- 省政府直辖,辖南海、番禺、东莞、增城、顺德、中山、宝安、花县、从化、三水、汕头、湛江2市10县。
- 第一区,专署驻台山,辖台山、新会、开平、恩平、赤溪、鹤山、高明7县。
- 第二区,专署驻英德,辖英德、清远、佛冈、连县、连山、连南、阳山、乳源8县。
- 第三区,专署驻曲江,辖曲江、始兴、南雄、翁源、新丰、乐昌、仁化7县。
- 第四区,专署驻高要,辖高要、云浮、罗定、广宁、四会、郁南、德庆、封川、开建、新兴10县。
- 第五区,专署驻惠阳,辖惠阳、博罗、海丰、陆丰、河源、紫金、龙门7县。
- 第六区,专署驻潮安,辖潮安、潮阳、揭阳、澄海、南澳、饶平、惠来、普宁、大埔、丰顺、南山10县1管理局。
- 第七区,专署驻兴宁,辖兴宁、梅县、蕉岭、平远、五华、龙川、和平、连平8县。
- 第八区,专署驻茂名,辖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阳江、阳春、梅菉7县1管理局。
- 第九区,专署驻合浦,辖合浦、钦县、灵山、廉江、防城、海康、遂溪、徐闻8县。
- 第十区,专署驻琼山,辖琼山、文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县、白沙、昌江8县。
- 第十一区,专署驻崖县,辖崖县、万宁、陵水、保亭、感恩、乐东、琼东、乐会8县。
县级行政区
截至宣统三年(1911),广东省行政区划分为6道、9府、3直隶厅、7直隶州,下辖1厅、4州、79县。辛亥革命爆发后,广东陆续裁撤清代设置的府、州、厅制,改制为县[7]。民国元年(1912),全省辖93县、1厅。10年(1921)后又陆续设立7个省辖市,而后来只保留汕头、湛江2市,广州则升格为院辖市,江门、海口、梅菉3市则因不符《市组织法》规定而裁撤或改制[8],韶关则于抗战时期沦陷而裁撤。21年(1932),将梅菉市改制为管理局,至24年(1935)再设立多2个管理局。后来安化及梅菉管理局先后改制为县,而南山则于37年(1948)3月核准为县。而24年(1935),析海南旧县地增设乐安、保亭、白沙3县。38年(1949)5月,析第九区16县置海南特别行政区。至此,广东省辖有15行政督察区、2市、84县(包括未及改设县政府的南山管理局)。
在县等级方面,民国9年(1920)12月,省长公署公布《广东省暂行县议会议员选举条例》,按人口将全省94县核定为三等,其中一等大县30个;二等中县34个;三等小县28个;未定等2个。民国20年(1931)4月,省民政厅公布《广东县等表》,按人口、面积、财赋将全省94县核定为三等,其中一等县18个;二等县28个;三等县40个;特别三等县8个。及后,省政府按《县组织法》“各县县政府按区域大小,事务繁简,户口及财赋多寡”规定,将全省94县重新核定为三等,其中一等县17个;二等县26个;三等县51个。民国29年(1940),省政府再按《县各级组织纲要》“县按面积、人口、经济、文化、交通等状况”规定,又将全省97县重新核定为五等,其中一等县18个;二等县29个;三等县39个;四等县8个;五等县3个。民国77年(1988)7月,行政院公布《中华民国各省(市)县(市)行政区域代码》,为各省市县编定代码,该法规于民国94年(2005)10月废止。广东省各县、市沿革情况如下:
广东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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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区 | 专署驻地 | 代码 | 县等级 | 县市局 | 驻地(2023年4月) | 北洋时期 | 沿革 |
第一区 | 南海县 | 11001 | 一等 | 番禺县 | 市桥镇(今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 | 粤海道 (驻地) |
清代为广州府附郭番禺县、南海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11003 | 一等 | 南海县 | 佛山镇(今佛山市禅城区)[9] | 粤海道 | 清代为广州府附郭番禺县、南海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
11004 | 一等 | 顺德县 | 大良镇(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 粤海道 | |||
11006 | 三等 | 从化县 | 街口(今广州市从化区驻地街口街道) | 粤海道 | |||
11009 | 二等 | 增城县 | 附城(今广州市增城区驻地荔城街道) | 粤海道 | |||
11014 | 三等 | 花县 | 花城(今广州市花都区东北花山镇花城村) | 粤海道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州市 | 今广州市城区 | (粤海道) | 民国7年(1918)析番禺县城区及周边村镇设立广州市政公所。10年(1921)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成为中国第一个市。19年(1930)1月改设特别市;同年6月20日改为省辖市。36年(1947)6月7日复为行政院院辖市。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佛山市 | 今佛山市禅城区 | (粤海道) | 民国14年(1925)设佛山市政筹备处,管辖南海县佛山镇。民国16年(1927)裁撤。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陈村市 | 今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 | (粤海道) | 民国15年(1926)设陈村市政筹备处,管辖南海县陈村镇。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九江市 | 今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粤海道) | 民国14年(1925)设九江市政筹备处,管辖南海县九江镇。民国25年(1936年)裁撤。 | ||
第二区 | 惠阳县 | 11002 | 一等 | 中山县 | 今中山市石岐街道 | 粤海道 | 清代为香山县,为纪念 国父孙中山,于民国14年(1925)4月改名中山县,17年(1928)8月国民政府备案[10];18年(1929)2月国民政府第十九次国务会议确定为全国模范县,直属国民政府,26年(1937)12月国民政府授权,仍复隶于广东省政府。 |
11005 | 一等 | 东莞县 | 莞城镇(今东莞市城区莞城街道) | 粤海道 | |||
11013 | 三等 | 宝安县 | 南头墟(今深圳市南山区) | 粤海道 | 清代为新安县,因与河南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宝安县。以东晋时置宝安县于此,故名[11]。 | ||
11044 | 一等 | 惠阳县 | 惠州城(今惠州市惠城区) | 潮循道 | 清代为惠州府附郭归善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并改名惠阳县,以惠州别称得名。 | ||
11045 | 二等 | 博罗县 | 博阳镇(今博罗县驻地罗阳街道) | 潮循道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石龙市 | 今东莞市石龙镇 | (粤海道) | 民国16年(1927)8月设石龙市政筹备处,管辖东莞县石龙镇。 | ||
第三区 | 英德县 | 11012 | 一等 | 清远县 | 清城镇(今清远市清城区) | 粤海道 | |
11015 | 三等 | 佛冈县 | 今佛冈县驻地石角镇 | 粤海道 | 清代为佛冈直隶厅,辛亥革命后,拟撤销该直隶厅,并入清远、英德2县。因当地居民的反对而保留旧制[12]。民国3年(1914)6月撤厅设县[13]。 | ||
11037 | 二等 | 英德县 | 今英德市城区英城街道 | 岭南道 | |||
11038 | 三等 | 翁源县 | 龙仙墟(今翁源县驻地龙仙镇)[14] | 岭南道 | |||
11046 | 三等 | 新丰县 | 今新丰县城区丰城街道 | 潮循道 | 清代为长宁县,因与江西、四川二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南朝宋、齐时置新丰县于此,故名[11]。 | ||
第四区 | 曲江县 | 11031 | 一等 | 曲江县 | 韶关(今韶关市浈江区) | 岭南道 (驻地) |
清代为韶州府附郭曲江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11032 | 二等 | 南雄县 | 今南雄市城区雄州街道 | 岭南道 | 清代为南雄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11033 | 三等 | 始兴县 | 太平镇(今始兴县驻地太平镇) | 岭南道 | |||
11034 | 三等 | 乐昌县 | 今乐昌县城区乐城街道 | 岭南道 | |||
11035 | 三等 | 仁化县 | 今仁化县城区丹霞街道 | 岭南道 | |||
11036 | 四等 | 乳源县 | 今乳源瑶族自治县驻地乳城镇 | 岭南道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韶关市 | 今韶关市浈江区 | (岭南道) | 民国32年(1943)10月设韶关市政筹备处,管辖曲江县城区。12月正式设市,33年(1944)以后随著日军占领此地而裁撤。 | ||
第五区 | 连县 | 11039 | 三等 | 连县 | 今连州市驻地连州镇 | 岭南道 | 清代为连州直隶州直辖地,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11040 | 三等 | 阳山县 | 今阳山县驻地阳城镇 | 岭南道 | |||
11041 | 三等 | 连山县 | 永和圩(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北永和镇) | 岭南道 | 清代为连山直隶厅,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11084 | 未定 | 连南县 | 三江镇(今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 钦廉道 | 民国24年(1935)以连县八排地方及阳山、连山两县边境设安化管理局,31年(1942)6月管理局改制为县[15]。 | ||
第六区 | 河源县 | 11007 | 三等 | 龙门县 | 龙城镇(今龙门县城区龙城街道) | 粤海道 | |
11047 | 三等 | 紫金县 | 今紫金县驻地紫城镇 | 潮循道 | 清代为永安县,因与福建、广西二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县城跨紫金山上,故名[11]。 | ||
11050 | 三等 | 龙川县 | 今龙川县西南佗城镇 | 潮循道 | |||
11051 | 二等 | 河源县 | 今河源市源城区 | 潮循道 | |||
11052 | 三等 | 和平县 | 今和平县驻地阳明镇 | 潮循道 | |||
11053 | 三等 | 连平县 | 今连平县驻地元善镇 | 潮循道 | 清代为连平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第七区 | 潮阳县 | 11048 | 二等 | 海丰县 | 今海丰县驻地海城镇 | 潮循道 | |
11049 | 二等 | 陆丰县 | 今陆丰市驻地东海街道 | 潮循道 | |||
11056 | 一等 | 潮阳县 | 棉城镇(今汕头市潮阳区) | 潮循道 | |||
11059 | 三等 | 惠来县 | 今惠来县驻地惠城镇 | 潮循道 | |||
11061 | 二等 | 普宁县 | 今普宁市北洪阳镇 | 潮循道 | |||
未定 | 未定 | 南山县 | 两英镇(今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 | (潮循道) | 国府当局为加强控制位于潮阳、普宁等县境内的大南山地区,于民国24年(1935)10月设立县级南山管理局。37年(1948)3月核准改制为县,但实际未及成立县政府。[16] | ||
第八区 | 潮安县 | 11042 | 不适用 | 汕头市 | 今汕头市城区 | (潮循道) | 民国10年(1921)3月析澄海县汕头埠、崎碌、妈屿及龙眼、新湖、陵海、炮台、华坞、浔洄等村设市。 |
11043 | 二等 | 澄海县 | 今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 | 潮循道 | |||
11054 | 一等 | 潮安县 | 潮州城(湘桥镇,今潮州市湘桥区) | 潮循道 | 清代为潮州府附郭海阳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因与山东省县名重名,3年(1914)1月改名。因旧府名得名[11]。 | ||
11055 | 三等 | 丰顺县 | 今丰顺县北丰良镇 | 潮循道 | |||
11057 | 一等 | 揭阳县 | 榕城镇(今揭阳市榕城区) | 潮循道 | |||
11058 | 二等 | 饶平县 | 今饶平县西北三饶镇 | 潮循道 | |||
11062 | 四等 | 南澳县 | 治今南澳县东北深澳镇,民国22年(1933)因遭匪乱,县长无法前往深澳,故改在隆澳就职(今南澳县驻地后宅镇) | 潮循道 | 清代为南澳厅,民国元年(1912)撤厅设县。本为福建、广东二省共管。3年(1914)9月,完全划归广东省管辖[17]。 | ||
第九区 | 梅县 | 11060 | 三等 | 大埔县 | 茶阳镇(今大埔县北茶阳镇) | 潮循道 | |
11063 | 二等 | 梅县 | 梅城镇(今梅州市梅江区) | 潮循道 | 清代为嘉应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并改名梅县,以古梅州命名。 | ||
11064 | 二等 | 五华县 | 安流镇(今五华县西北华城镇)[18] | 潮循道 | 清代为长乐县,因与福建、湖北二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县驻地北枕五华山,故名[11]。 | ||
11065 | 二等 | 兴宁县 | 兴城镇(今兴宁县城区) | 潮循道 | |||
11066 | 三等 | 平远县 | 仁居镇(今平远县北仁居镇) | 潮循道 | |||
11067 | 三等 | 蕉岭县 | 今蕉岭县驻地蕉城镇 | 潮循道 | 清代为镇平县,因与河南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县城内有蕉岭,故名[11]。 | ||
第十区 | 台山县 | 11008 | 一等 | 台山县 | 台城镇(今台山市城区台城街道) | 粤海道 | 清代为新宁县,因与湖南、四川、广西三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台山县。因县城北有三台山,故名[11]。 |
11010 | 一等 | 新会县 | 江门镇(今江门市蓬江区)[19] | 粤海道 | |||
11016 | 四等 | 赤溪县 | 北门(今台山市东南赤溪镇) | 粤海道 | 清代为赤溪直隶厅,民国元年(1912)撤厅设县。 | ||
11022 | 二等 | 开平县 | 苍城(今开平市西北苍城镇) | 粤海道 | |||
11027 | 三等 | 恩平县 | 恩城镇(今恩平市城区恩城街道) | 粤海道 | |||
11078 | 一等 | 阳江县 | 江城镇(今阳江市江城区) | 雷高道 | 清代为阳江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11079 | 二等 | 阳春县 | 春城镇(今阳春市城区春城街道) | 雷高道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江门市 | 今江门市蓬江区 | (粤海道) | 民国14年(1925)8月析新会县江门镇设市,20年(1931)2月裁撤[20]。 | ||
第十一区 | 高要县 | 11011 | 二等 | 三水县 | 西南镇(今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 粤海道 | |
11017 | 一等 | 高要县 | 肇庆城(今肇庆市城区) | 粤海道 | 清代为肇庆府附郭高要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
11018 | 三等 | 四会县 | 今四会市城区 | 粤海道 | |||
11019 | 三等 | 新兴县 | 今新兴县驻地新城镇 | 粤海道 | |||
11020 | 三等 | 高明县 | 明城(今佛山市高明区西明城镇) | 粤海道 | |||
11021 | 二等 | 广宁县 | 南街镇(今广宁县驻地南街镇) | 粤海道 | |||
11023 | 三等 | 鹤山县 | 鹤城(今鹤山市西鹤城镇)[21] | 粤海道 | |||
第十二区 | 郁南县 | 11024 | 三等 | 德庆县 | 新民镇(今德庆县城区德城街道) | 粤海道 | 清代为德庆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11025 | 三等 | 封川县 | 封川城(今封开县南江川镇封川村) | 粤海道 | |||
11026 | 四等 | 开建县 | 南开镇(今封开县东北南丰镇) | 粤海道 | |||
11028 | 二等 | 罗定县 | 罗城镇(今罗定市城区罗城街道) | 粤海道 | 清代为罗定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11029 | 二等 | 云浮县 | 云城镇(今云浮市云城区) | 粤海道 | 清代为东安县,因与顺天府、湖南、四川一府二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县境东南有云浮山,故名[11]。 | ||
11030 | 三等 | 郁南县 | 建城(今郁南县南建城镇) | 粤海道 | 清代为西宁县,因与直隶、甘肃二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县在郁水(西江)之南,故名[11]。 | ||
第十三区 | 茂名县 | 11068 | 一等 | 茂名县 | 今高州市城区 | 雷高道 (驻地) |
清代为高州府附郭茂名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11069 | 二等 | 电白县 | 今电白县东南电城镇 | 雷高道 | |||
11070 | 二等 | 信宜县 | 镇隆墟(今信宜市南镇隆镇) | 雷高道 | |||
11071 | 二等 | 化县 | 化州镇(今化州市城区) | 雷高道 | 清代为化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 | ||
11072 | 三等 | 吴川县 | 黄坡墟(今吴川市西南黄坡镇)[22] | 雷高道 | |||
未定 | 未定 | 梅茂县 | 梅菉镇(今吴川市城区梅菉街道) | (雷高道) | 民国15年(1926)析吴川县地设梅菉市[23]。21年(1932)因不符《市组织法》规格而改制为管理局。36年(1947)9月改制为县,并更名梅茂。 | ||
第十四区 | 湛江市 | 11073 | 不适用 | 湛江市 | 西营(今湛江市霞山区) | (雷高道) | 民国34年(1945)9月行政院核准以收回原法国租借的原遂溪、吴川两县所属的广州湾地方置市[24]。以河流湛江命名。 |
11074 | 二等 | 廉江县 | 廉城镇(今廉江市城区) | 雷高道 | 清代为石城县,因与江西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因唐代置廉江县于此,故名[11]。 | ||
11075 | 二等 | 海康县 | 今雷州市城区雷城街道 | 雷高道 | 清代为雷州府附郭海康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
11076 | 二等 | 遂溪县 | 今遂溪县驻地遂城镇 | 雷高道 | |||
11077 | 三等 | 徐闻县 | 今徐闻县城区徐城街道 | 雷高道 | |||
第十五区 | 合浦县 | 11080 | 二等 | 钦县 | 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城区 | 钦廉道 (驻地) |
清代为钦州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废州设县。 |
11081 | 二等 | 防城县 | 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 | 钦廉道 | |||
11082 | 一等 | 合浦县 | 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驻地廉州镇 | 钦廉道 | 清代为廉州府附郭合浦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 | ||
11083 | 二等 | 灵山县 | 今灵山县驻地灵城街道 | 钦廉道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北海市 | 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城区 | (钦廉道) | 民国14年(1925)设北海市政筹备处,管辖合浦县北海镇。民国19年(1930)5月,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提高设市标准,因条件不具备而裁撤。[25]。 | ||
第九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琼山县 | 今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 | 琼崖道 (驻地) |
清代为琼州府附郭琼县,民国元年(1912)裁府留县并改名。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澄迈县 | 今海南省澄迈县驻地金江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定安县 | 今海南省定安县驻地定城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文昌县 | 今海南省文昌市驻地文城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琼东县 | 今海南省琼海市驻地嘉积镇东北旧琼东 | 琼崖道 | 清代为会同县,因与湖南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1月改名。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乐会县 | 乐城(今海南省琼海市南博敖镇乐城村) | 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4月改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万宁县 | 万州(今海南省万宁市驻地万城镇) | 琼崖道 | 清代为万县,因与四川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38年(1949)4月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陵水县 | 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驻地椰林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崖县 | 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北崖州区 | 琼崖道 | 清代为崖州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38年(1949)4月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临高县 | 今海南省临高县驻地临城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儋县 | 今海南省儋州市西北新州镇 | 琼崖道 | 清代为儋州,民国元年(1912)撤州设县。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昌江县 | 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南昌化镇 | 琼崖道 | 清代为昌化县,因与浙江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1月改名。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感恩县 | 今海南省东方市南感城镇 | 琼崖道 | 民国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乐东县 | 抱由峒(今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地抱由镇) | (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6月析昌江、感恩、崖县等3县境内的黎族区置,定县名为乐安县。因与江西省属乐安县同名,9月改名乐东县。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亭县 | 宝亭(今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驻地保城镇) | (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6月析崖县、陵水、万宁、乐会、定安等5县境内之黎族区置。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白沙县 | 牙七(今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驻地牙叉镇) | (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6月析儋县、昌江、感恩、陵水、定安、崖县、琼山等7县境内之黎族区置。38年(1949)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口市 | 今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 (琼崖道) | 民国15年(1926)12月析琼山县海口镇设市,20年(1931)2月裁撤[26]。 |
行政区划年表
中华民国广东省行政区划年表 | ||||||
说明:“?”表示不能确定其发生年份或月份,故放于最有可能的一年内,详见注释 | ||||||
西元 | 民国纪元 | 县 | 市 | 局 | 其他 | 行政区划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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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 民国1年 | 93 | 1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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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 | 民国2年 | 93 | 1厅 | |||
1914年 | 民国3年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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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 | 民国4年 | 94 | ||||
1916年 | 民国5年 | 94 | ||||
1917年 | 民国6年 | 94 | ||||
1918年 | 民国7年 | 94 | ||||
1919年 | 民国8年 | 94 | ||||
1920年 | 民国9年 | 94 | ||||
1921年 | 民国10年 | 94 | 2 |
| ||
1922年 | 民国11年 | 94 | 2 | |||
1923年 | 民国12年 | 94 | 2 | |||
1924年 | 民国13年 | 94 | 2 | |||
1925年 | 民国14年 | 94 | 3 |
| ||
1926年 | 民国15年 | 94 | 5 |
| ||
1927年 | 民国16年 | 94 | 5 | |||
1928年 | 民国17年 | 94 | 5 | |||
1929年 | 民国18年 | 94 | 5 | |||
1930年 | 民国19年 | 94 | 5 |
| ||
1931年 | 民国20年 | 94 | 3 |
| ||
1932年 | 民国21年 | 94 | 2 | 1 |
| |
1933年 | 民国22年 | 94 | 2 | 1 | ||
1934年 | 民国23年 | 94 | 2 | 1 | ||
1935年 | 民国24年 | 97 | 2 | 3 |
| |
1936年 | 民国25年 | 97 | 2 | 3 | ||
1937年 | 民国26年 | 97 | 2 | 3 | ||
1938年 | 民国27年 | 97 | 2 | 3 | ||
1939年 | 民国28年 | 97 | 2 | 3 | ||
1940年 | 民国29年 | 97 | 2 | 3 | ||
1941年 | 民国30年 | 97 | 2 | 3 | ||
1942年 | 民国31年 | 98 | 2 | 2 |
| |
1943年 | 民国32年 | 98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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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 | 民国33年 | 98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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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 | 民国34年 | 98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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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 民国35年 | 98 | 3 | 2 | ||
1947年 | 民国36年 | 99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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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 | 民国37年 | 99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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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 民国38年 | 8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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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体制
省会
省会广州市。广州本为番禺、南海两县县治所在,民国14年(1925年)7月以番禺、南海两县城区及附近地区置广州市,民国19年(1930年)1月改为广州特别市,同年8月改为广东省辖市,民国36年(1947年)6月改置为直辖市,但仍为广东省省会。
抗战期间,广东省政府、高等法院及各厅、局、处于民国27年(1938年)10月中旬疏散至粤北连县,分驻附城、东陂、三江等地;民国31年(1942年)春,省政府及各机关复迁至连县;7月24日,省政府迁至曲江县韶关。民国32年(1943年)12月以曲江县韶关地区设韶关市。民国33年(1944年)豫湘桂会战前夕,省政府因战事紧张,于6月东迁至龙川县;民国34年(1945年)再迁往平远县。抗战结束后迁回广州市。国共内战后期,随著广东省全境易手,广东省政府迁往海南特别行政区海口市。
省行政机构
武昌起义爆发后,广东省于宣统三年九月十九日(1911年11月9日)宣布独立,建立都督府,下设军政、民政等8部、2处。民国2年(1913年)置民政长,下设民政、军政等7司。民国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长为巡按使,巡按使公署下置政务、财政等厅。民国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为省长,设广东省长公署。
民国14年(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建立的全国第一个省政府─广东省政府在广州成立。省政府置省务会议,管理全省一切政务事宜。根据广州国民政府于7月1日公布的《省政府组织法》,设委员9至11人,从委员中产生1人为主席,下设民政、财政等7厅,主席及各厅厅长由委员兼任。民国15年(1926年)11月20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将广东省省务会议改组成广东省政府委员会。是日,广州国民政府颁布《修正省政府组织法》,省政府下设民政、财政等厅。民国16年(1927年)后,广东省政府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同年7月11日,省政府改组,废除常务委员制。次年6月28日,再次改组,撤销军事、农工等厅。民国25年(1936年)7月29日,国民政府令广东省政府改组,先后增设保安、侨务等处局。民国27年(1938年)10月,广州失守,广东省政府成为地方流亡政府。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战结束,广东省政府恢复其行政管辖区域。
民国38年(1949年)10月15日,广东省府主席薛岳退至海南特区海口市,广东省府人员则迁到台湾并全数遣散。
历任广东省军政长官、省政府主席
- 广东都督府都督
- 胡汉民,1911年11月17日 - 1911年12月12日
- 陈炯明,1911年12月12日 - 1912年4月25日
- 胡汉民(第二次),1912年4月25日 - 1913年6月4日
- 陈炯明(第二次),1913年7月2日 - 1913年8月3日
- 龙济光,1913年8月3日 - 1916年7月6日
- 广东民政长公署民政长
- 胡汉民,1913年6月14日 - 1913年6月14日
- 陈昭常(未到任),1913年6月14日
- 陈炯明(兼署,未就任)1913年6月14日 - 8月3日
- 龙济光(兼署),1913年8月3日 - 9月13日
- 李开侁(署)1913年9月13日 - 1914年5月26日
- 广东巡按使公署巡按使
- 广东省长公署省长
- 朱庆澜,1916年7月6日 - 1917年8月27日
- 李耀汉,1917年9月6日 - 1918年9月22日
- 翟汪, 1918年9月22日 - 1919年6月22日
- 张锦芳,代省长 1919年6月22日 - 1920年5月29日
- 杨永泰,1920年5月29日 - 1920年10月27日
- 魏邦平,代省长, 1920年10月27日 - 1920年11月10日
- 陈炯明,1920年11月10日 - 1922年4月19日
- 伍廷芳,1922年4月22日 - 1922年6月21日
- 魏邦平,1922年6月21日 - 1922年8月15日
- 陈席儒,1922年8月15日 - 1923年1月19日
- 胡汉民 (第一次),1923年1月20日 - 1923年2月22日
- 徐绍桢,1923年2月22日 - 1923年5月7日
- 廖仲恺,1923年5月7日 - 1924年2月23日
- 杨庶堪,1924年2月23日 - 1924年6月12日
- 廖仲恺 (第二次), 1924年6月12日 - 1924年8月29日
- 胡汉民 (第二次),1924年9月5日 - 1925年7月3日
- 广东省政府主席
- 许崇智1925年7月3日 - 1925年8月
- 陈树人,1925年8月 - 1926年11月10日
- 孙科, 1926年11月13日 - 1926年12月7日
- 李济深,1926年12月7日 - 1928年7月3日
- 冯祝万,代省主席, 1928年7月3日 - 1928年12月19日
- 陈铭枢,1928年12月19日 - 1931年5月12日
- 陈济棠,1931年5月12日 - 1932年5月3日
- 林翼中,1932年5月3日 - 1936年7月29日
- 黄慕松,1936年7月29日 - 1937年3月
- 吴铁城,1937年3月 - 1938年12月23日
- 李汉魂,1938年12月23日 - 1945年8月31日
- 刘永诰,国民政府特派员,1945年8月31日 - 1945年9月19日
- 罗卓英,1945年9月19日 - 1947年10月3日
- 宋子文,1947年10月3日 - 1949年1月24日
- 薛岳,1949年1月24日 - 1950年5月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 ^ 民国人口:研究史の整理と展望. [2012-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5).
- ^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编. 中华民国79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 台北市: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 1992
- ^ 陈炯明与1913年广东独立—历史大观园—博彩资源库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9-23.
- ^ Willis E. Hurd. North Pacific Ocean (PDF). 《每月天气回顾》: 433–35. August 1922 [2010-08-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1-07-16).
- ^ 1922年8月2日被中国气象局列为20世纪十大气象灾害之首的1922年汕头台风吹袭汕头,死亡5-10万人。_华夏-清源茶舍_新浪博客. blog.sina.cn.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 ^ 廣東大洋票傳人網. [2012-1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8).
- ^ “《临时政府内务行政纪要》载:‘广东省,二年三月五日准广东都督咨送行政区域表内,该省各府厅州于民国纪元前旧历九月实行改县,当由部备案。’但《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作民国元年。又民国元年8月13日公布的《省议会议员各省复选区表》中,广东省无府,仍有州厅,证明‘旧历九月’并未改州厅为县,或未全部更改,改动时间当在民国元年8月后,与《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所言相近。” 见傅林祥、郑宝恒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69页注释1。
- ^ 〈内政部整理各省行政区划之统计〉,《内政公报》第8卷第14期。
- ^ 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南海市志》(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95-96页.
- ^ 吴承湜 编:《近六十年全国郡县增建志要》(北平:东亚印书局,民国25年(1936)),附录第82页.
- ^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中华民国内务部:《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
- ^ 《政府公报》第503号,民国2年9月28日,第17册,第572页.
- ^ 内务部职方司第一科:《全国行政区划表》,民国3年,第210页.
-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75页.
-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79页.
- ^ 《国民政府公报》第3076号,民国37年3月8日,第9-10页.
- ^ 《政府公报》第866号,民国3年10月2日,第30册,第448页。
- ^ 内政部方域司:《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第77页.
- ^ 《国民政府公报》第747号,民国20年4月7日,第11页.
- ^ 新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新会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民国85年(1996)),大事记.
- ^ 《鹤山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7页.
- ^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452号,民国31年3月28日,第17页.
- ^ 郑庆云、倪开端:《梅菉的历史沿革》,《吴川文史》第1辑,1983年,第66页.
- ^ 《全国行政区域变更一览表(三十三年九月至三十四年十一月)》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广西通志·行政区划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0页.
- ^ 海口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海口市志》(北京:方志出版社,民国93年(2004)),大事记.
来源
- 书籍
-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广东省志‧政权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ISBN 7218042627.
-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编,《广东省志‧民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 ISBN 7218013201.
- 郑宝恒 著,《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 ISBN 9787535126610.
- 傅林祥、郑宝恒 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ISBN 9787309056044.
- 国史馆地理志编纂委员 编,《中华民国史地理志(初稿)》(台北:国史馆,民国79年(1990)). ISBN 9579042020.
- 地图
- 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测量署 编,《中华民国分省地图》(1970年版),国防部情报参谋次长室.
- Google地图
外部链接
周边地区
- 北洋政府时期
- 国民政府时期 (二战前)
- 汪兆铭政权时期 (二战)
- 国民政府时期 (迁台前)
参见
注释
前任: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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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广东省 |
继任: 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