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 (弘治举人)

张海(15世纪—16世纪),元宗福建福州府闽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海是景泰七年举人张璨之子,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九年(1496年)丙辰科会试副榜,谒选授应天通判管理马政,他能处理得宜不扰民,明武宗南巡驻跸南京,内廷供给众多,朝夕取用,官员束手无策,他却能准备好马匹、金币和军队粮食日以万计,严厉规约、出入有序,士兵肃然不敢喧闹。之后他转任南宁同知,勤于抚字、兴办学校、改正风俗,善政远近闻,明世宗即位后入觐乞休未允,适逢边境不宁,他设计抚辑安定人民,后来有人诬陷他,他说:“我但求无愧于心。”被拟重罪,得两广总督审讯后证实清白,不久他也去世[1]

引用

  1. ^ 1.0 1.1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张海,字元宗,弘治乙卯举人,以会试乙榜入太学,谒选得应天府通判督马政,马课为江南最,而民不扰,武宗南巡驻跸南京,有司供需百出,取办旦夕,众咸束手,海承备马匹金币及诸军糇粮日以万计,严其规约、出入有叙,军士肃然无敢哗者。迁南宁府同知,笃抚字、兴学校、正风俗,善政播遐迩,嘉靖改元,入觐乞休不允,遂复之任,值边境弗靖,海设策抚辑,民赖以安,有谗于当道者欲中以奇祸,海曰:“吾求无愧于心而已。”既而拟重典始具,颠末辩于朝下,两广总督讯状冤乃白,未几卒。

参考文献

  • 民国《闽侯县志》·卷六十六·列传四上
官衔
前任:
余祐
明朝南宁府同知
正德年间—嘉靖年间
继任:
史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