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藏
律藏(巴利语、梵语:Vinayapiṭaka;藏语:'dul ba'i sde snod),又称毗奈耶藏,佛教术语,为三藏之一,是毗奈耶的集合,内容是有关佛教戒律的规定与讨论。《律藏》被认为是僧伽的依怙。[1]《律藏》讲述制定戒律的原因及意义,亦记载了从佛教创建之初逐渐发展的历史,佛陀的一生及教化情况。它间接地提供了古印度历史、风俗习惯、古老艺术及科学等资料。
律藏成书
佛灭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安居期,由摩揭陀国主阿阇世王赞助,大迦叶尊者主持,阿难尊者诵经藏,优婆离尊者诵出律藏。在佛灭二百年左右,阿育王派摩哂陀尊者及僧团前往锡兰弘法,带了三藏前往。在锡兰的第四次结集,律藏被刻入贝叶上。
作用
戒律是依据佛陀为榜样而制定的,以便僧人能彷效佛陀的榜样。僧侣信守戒条,可使心灵净化,易于觉悟。佛陀提出戒律,不但为了促进僧人的善行,也为了使僧侣得到其他宗派人士尊敬。僧侣坚守戒律,可使僧侣和俗人建立更好关系,并促进僧伽内部的和谐、纯洁和统一。[2]
律藏传承
现今佛教的三大传承中,南传上座部源于分别说部,所用的律藏,称为上座部律或铜鍱律。现今锡兰、缅甸、泰国及东西方传承南传佛教的僧团都通用。
汉传佛教有律分五部的传说,译出了印度不同部派的毗奈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律藏。传统上,汉传佛教曾盛行过法藏部的《四分律》、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与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四分律》在后来成为主流,盛行于东亚佛教,律宗就是以研习《四分律》为主。
除了印度传来的戒律外,禅宗制定了自己寺院的规则,称为“清规”,如百丈清规、禅苑清规等。此外,由于大乘经论的盛行,也传扬菩萨戒作为守护菩提心的戒律,菩萨戒的有关规定分散在大乘佛教的经、论中,主要是依照《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持经·戒品》、《梵网菩萨戒经》、《虚空藏菩萨经》而制定。
藏传佛教的形成较晚,以根本说一切有部律为主。在显教戒律之外,因为密宗盛行,藏传佛教也很注重三昧耶戒。
汉传佛教的律藏
上座部佛教的律藏
上座部佛教(南传佛教)《巴利三藏》的《律藏》依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经分别(Sutta-vibhaṅga)、犍度(Khandhaka)和附随(Parivāra)。《律藏》通常分为五大册: 《波罗夷》(parajikapali)、《波逸提》(pacittiyapali)、《大品》(mahavaggapali)、《小品》(cullavaggapali)、《附篇》(parivarapali)。
规定
佛教制度中半月诵戒主要进行羯磨和诵出戒文。羯磨(巴利语:kamma)相同于业[来源请求],即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在诵戒律条文时,无须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可在场旁听,只是在要忏悔时,则其他人等需离开。
经分别
上座部的巴利律藏的《经分别》的“经”(巴利语:Sutta)是指《比丘波罗提木叉》(Bhikkhupātimokkha)和《比丘尼波罗提木叉》(Bhikkhunī-pātimokkha)两部戒经(又作本母)。“经分别”即依制戒因缘、文句分别、犯例举要、犯与不犯等,逐条解释比丘的227条学处和比丘尼的311条学处。“经分别”侧重在“止持”(vāritta),即为佛世尊所禁止、不能做的行为,比如比丘不能行淫、不能杀生、不能接受金银钱、不能非时食等等。比丘尼另加多四条:不能有情欲磨擦、不能覆藏过错、不能随举三谏仍不舍、不能连做八件事。
- 《经分别》分为《波罗夷》和《波逸提》两册。
- 《波罗夷》(Pārājika),意译是驱摈:解释比丘的四条波罗夷(pārājika),比丘尼的八条驱摈戒。
- 僧伽婆尸沙(saṅghādi-sesa)、意译为僧残:触释比丘的十三条僧残戒及比丘尼的十七条僧残戒。
二不定(aniyata),只有比丘戒,此二条不通比丘尼戒。
- 泥萨祇波逸提(nissaggiya pācittiya),比丘有三十条。比丘尼亦有三十条,比丘与比丘尼共通的有十九条。
- 《波逸提》(Pācittiya):解释比丘的九二条波逸提(pācittiya),有十九条不通比丘尼戒; 比丘尼有一六六条,有七二条与比丘戒同。
- 悔过(pāṭidesanīya):比丘有四条,比丘尼二条。
- 众学法(sekhiya):比丘与比丘尼共通七五条。
- 灭净法 (Adhikaraṇasamathā):比丘与比丘尼通七条灭净法。
法藏部的四分律,共有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共译。佛灭后百年,法正尊者(又曰法护尊者,梵名昙无德)于上座部之律藏中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而为一分,四度完结,故称为四分律。初分二十卷,二分十五卷,三分十四卷,四分十一卷。[3]比丘的四条驱摈及比丘尼的八条驱摈戒与巴利律藏相等。比丘僧残有十三条,比丘尼十七条。比丘有二不定,不通比丘尼戒。比丘与比丘尼皆是三十条尼萨耆波逸提法。比丘有九十条波逸提法,比丘尼有一七八条。[4]
犍度
上座部巴利律藏的《犍度》侧重在“作持”(caritta),即佛世尊制定应当做的行为。比如应当如何让人出家、达上,僧团应当如何进行诵戒,袈裟应当如何缝制,住所应当如何建造等等。
《犍度》分为《大品》和《小品》两册。大品共有十犍度,小品有十二犍度。
附随
上座部巴利律的《附随》独立为一册。《附随》相当于律藏的附录,依不同的方式和角度对“经分别”和“犍度”进行分析、说明。从律文的体裁以及第一分中所列出的历代传承名单来看,此“附随”部分应该是在兰卡岛最后编写成的。
- 《附随》(Parivāra),相当于附录,一共分为19品,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前面的戒律内容。
制戒十利
诸比丘,缘于十义,我为比丘们制定学处:
- 为了僧团的优越,为了僧团的安乐;
- 为了折服无耻之人,为了善行比丘们的安住;
- 为了防护现法诸漏,为了防御后世诸漏;
- 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
- 为了正法住立,为了资益于律。
——Pr.39
比丘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为比丘制定学处。
- savghasutthutaya 为僧团的清净
- savghaphasutaya 为僧团的和乐
- dummavkunam puggalanam niggahaya 为调伏众恶人
- pesalanam bhikkhunam phasuviharaya 为比丘众的安乐住
- diṭṭhadhammikānaṃ āsavānaṃ saṃvarāya 为防止现世诸漏
- samparāyikānaṃ āsavānaṃ paṭighātāya 为击退来世诸漏
- appasannānaṃ pasādāya为引导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 pasannānaṃ bhiyyobhāvāya 为引导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长
- saddhammaṭṭhitiyā 为正法久住
- vinayānuggahāya 为受持戒律
比丘尼戒:
为十种利益,比丘们,我为比丘尼制定学处。
- saṅghasuṭṭhutāya 为女性僧团的清净
- saṅghaphāsutāya 为女性僧团的和乐
- dummaṅkūnaṃ bhikkhunīnaṃ niggahāya 为调伏众恶比丘尼
- pesalānaṃ bhikkhunīnaṃ phāsuvihārāya 为比丘尼众的安乐住
- diṭṭhadhammikānaṃ āsavānaṃ saṃvarāya 为防止现世诸漏
- samparāyikānaṃ āsavānaṃ paṭighātāya 为击退来世诸漏
- appasannānaṃ pasādāya 为引导没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 pasannānaṃ bhiyyobhāvāya 为引导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长
- saddhammaṭṭhitiyā 为正法久住
- vinayānuggahāya 为受持戒律
居士活动
禁忌
羯磨(梵语:karma)就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时必须先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不得在场:
〔九〕任何比丘,将某比丘之粗罪,向未受比丘戒者说的,除非得到该比丘同意外,波逸提罪。粗罪者:四波罗夷及十三僧伽婆尸沙。
——《巴利三藏·律藏·九十二波逸提法(pācittiya)·第一·妄语品》
读律
南传佛教《巴利三藏》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读律的记载,南传上座部佛教赞同居士阅读全部律藏。南传上座部僧团亦鼓励在家居士学习和了解比丘学处,部份寺院更制定僧俗互动需要的手册,让居士了解比丘戒律,以便更适当地护持出家众。居士亦可问出家众有关出家戒的问题,南传出家众亦会解答。
诸比丘,这三种东西是毫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经、律也。
——《巴利三藏·增支部·第3.13.129经》
《巴利三藏·长部·沙门果经》(Samannaphala Sutta)中,佛陀向在家人阿阇世(Ajātasattu)详细解说了“比丘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汉传佛教有“白衣不得闻律”[5]、“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6]的说法。不过,根据四分律注疏,“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此处所指的说戒,必作羯磨。所以若只是听闻、读到戒律,而非“共羯磨说戒”则不成障[7]。另外元照律师称古来高僧,多有在俗先披大藏;今时信士,多亦如之[8][9]。
注释及引用
- ^ 《长部大般涅槃经》“阿难,当我离去后,我所宣说的法和律就是你们的导师了。”
- ^ 刘在信著,魏道儒等译:《早期佛教与基督教》(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1),页95。
- ^ 戒本疏一上曰:“佛灭百年,兴斯名教。相传云:于上座部搜括博要,契同己见者,集为一部。四度傅文,尽所诠相,故云四分。”
资持记上一之一曰:“以法正尊者于根本部中随己所乐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即为一分。凡经四番,一部方成,故号四分。非同章疏,约义判文。”
- ^ 大正藏四分律比丘戒及比丘尼戒。
-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问曰。仙人堕处有几许苾刍。答曰。强逾二万。问曰。苾刍之众其数已多。所有经典未知多少。报曰。苾刍经典总有三藏。问曰。其一一藏数量如何。报言。一藏颂有十万。问曰在家俗侣颇得闻不。报言。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毘奈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
- ^ 《摩诃僧祇律》:“佛告诸比丘。依止舍卫城者皆悉令集。以十利故与诸比丘制戒。乃至已闻者当重闻。若比丘知他比丘麁罪。向未受具戒人说。除僧羯磨。波夜提。比丘者如上说。知者若自知若从他闻。麁罪者。四事十三事。未受具足者。除比丘比丘尼。虽比丘尼受具足亦不得向说。说者语前人令知。除僧羯磨。羯磨者若白不成就。众不成就。羯磨不成就。是不名羯磨。若白成就众成就羯磨成就。是名羯磨。世尊说无罪。波夜提者。如上说。若比丘知他麁罪。僧未作羯磨者。不得说彼麁罪。若有人问。某甲比丘犯淫饮酒者。应答言。彼自当知。若僧已作羯磨者。不得循巷唱说。若有问言。彼比丘犯淫饮酒者。比丘应问彼言。汝何处闻。答言。我某处闻。比丘应答言。我亦如是处闻。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说三十尼萨耆九十二波夜提。越毘尼罪。说四波罗提提舍尼法众学威仪。越毘尼心悔。说比丘尼八波罗夷十九僧残。得偷兰罪。三十尼萨耆百四十一波夜提八波罗提提舍尼众学威仪。得越毘尼心悔。说沙弥沙弥尼十戒。得越毘尼罪。下至俗人五戒。得越毘尼心悔。”
“佛住舍卫城。尔时比丘为未受具足人。说五众罪波罗夷乃至越毘尼罪。后比丘入聚落中。俗人言。长老。汝犯波罗夷罪乃至越毘尼罪。诸比丘闻已惭愧。以是因缘。具白世尊。佛言。汝等云何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罪。从今日后不听向未受具足人说。得教语汝不得作非梵行不得盗不得杀生不得妄语。如是比得为说。若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 ^ 南山律学辞典. 【受具戒前閱律不成戒障】.
- ^ 弘一. 徵辨學律義八則. [2022-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21).
- ^ 圣严. 律制生活:俗人能看僧律嗎?. [2022-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