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政治
捷克是一个实行议会制及代议民主制的共和国,国家元首由总统担任,国家的总理是政府首长。捷克的立法机关在两院制之下构成,两院分别是众议院(Poslanecká sněmovna)和参议院(Senát);当中众议会的权力最大,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亦须向它负责。然而,自捷克总统于2013年改为民选后,该国制度出现变成半总统制的趋势。
政治发展
捷克的前身是捷克斯洛伐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捷克人及斯洛伐克人承著民族主义的潮流建立自己的国家。在1920年的宪法中,捷克斯洛伐克正式成立,该宪法同时为捷克定下了往后民主制度的基础。[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共产党于1948年控制了捷克斯洛伐克整个国家,令后者由民主国家转变为独裁国家。宜至1989年天鹅绒革命爆发后,才脱离共产党的统治。[2]
1993年,由于宗教、政治及经济等各种问题,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决定将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为捷克及斯洛伐克两个国家。捷克人在1920年宪法的蓝本下,制定了1992年的宪法,正式建立以议会制为基础的民主国家。[3]
1993年7月,捷克议会通过《关于共产党政权的非法性及针对该党的抵抗法案》,宣布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为一个“犯罪的和可鄙的组织”。[4]2020年11月4日,斯洛伐克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修正案,宣布从1948年到1990期间执政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以及在斯洛伐克的共产党分部是犯罪组织,因为共产党执政期间曾镇压公民社会和限制民众自由。
2012年,捷克通过宪法修订,将总统的选举办法由议会选举更变为人民直接选举。[5] 第一次直选产生的总统是米洛什·泽曼,他当选后,由于试图以民选总统的影响力影响议会的选举结果,令人质疑捷克总统的权力会日益增长,甚至将国家由议会制改变为半总统制。[6]
行政机构
职位 | 名称 | 所属政党 | 就任日期 |
---|---|---|---|
总统 | 彼得·帕维尔 | 独立参选 | 2023年3月9日 |
总理 | 彼得·费亚拉 | 公民民主党 | 2021年11月28日 |
总统
捷克总统由全民投票产生,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7]总统的权力包括:任命总理及各个部长、解散议会、任命法官及成为军队的总司令等。纵使有著上述的权力,由于在制度上,行政机关需要向议会负责,所以捷克的总统仅被认为是国家的代表或只有仪式上的职务。然而,自总统于2013年改为民选产生,它的权力正慢慢扩大。
总理
捷克总理是政府首长,由总统直接任命。它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总统挑选各个部长、组织政府的各项工作及制定各项国内和外交事务的议程等。
内阁
内阁是捷克行政机关中掌握最高权力的团体,它由总理及政府的各个部长组成;组成方法是考虑总理的意见后,由总统任命。然而,内阁能否成立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众议院手中,总统决定了内阁名单后,须于30天将名单交到众议院,由众议院决定投信任或不信任票。[8]
立法机构
捷克议会(Parlament České republiky)实行两院制,分别由众议院(Poslanecká sněmovna)和参议院(Senát)组成。两院的权力并不对称,众议院的权力远高于参议院。[8]除了立法功能外,两院共同分享的工作主要有三项。第一是处理国家的安全事项,两院有宣布国家进入战争状态的权力,以及发动军队参与国际的防卫事务。第二项工作是监察行政机关,众议院可成立调查委员会审问相关的证人,参议院可以在总统涉嫌犯叛国罪时提出诉讼以进行审讯。最后一项工作是选拔官员,不少政府机构的重要官员都由议会推荐产生。 在两院的不分别上,众议院由200名议员组成,任期为4年,透过比例代表制选出,选举门槛为5%。众议院是政府的权力来源,内阁必须得到该院的信任票才可组成。 参议院则于1996年才正式成立,由81位议员组成,透过单议席单票制产生,任期为6年。参议院每两年会进行一次选举,更换1/3的议员。此外,与众议院不同的是,总统不能解散参议院。[8]在这个前题下,加上议员的轮换制度,议会不会出现真空的状况。除了共同的职务,参议院的主要工作是决定是否通过常规的法案。
政党及选举
政党 | 席次 | 备注 | |||||
---|---|---|---|---|---|---|---|
众议院 [a] |
参议院 [b] |
州议会 | 欧洲议会 [c] | ||||
是的2011 | ANO | 72 | 5 | 178 | 5 | ||
公民民主党 | ODS | 34 | 22 | 99 | 4 | 执政党(属政党联盟一起) | |
捷克海盗党 | PIRÁTI | 4 | 2 | 99 | 3 | 执政党(属政党联盟海盗和市长) | |
自由和直接民主 | SPD | 20 | 0 | 35 | 2 | ||
捷克社会民主党 | ČSSD | 0 | 3 | 37 | 1 | ||
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 | KSČM | 0 | 0 | 13 | 1 | 2021年众院选举首次未获任何议席 | |
基督教民主联盟-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党 | KDU-ČSL | 23 | 12 | 53 | 2 | 执政党(属政党联盟一起) | |
传统、责任、繁荣 | TOP09 | 14 | 5 | 20 | 2 | 执政党(属政党联盟一起) | |
市长和独立人士 | STAN | 33 | 19 | 91 | 1 | 执政党(属政党联盟海盗和市长) | |
绿党 | SZ | 0 | 1 | 7 | 0 | ||
自由公民党 | Svobodní | 0 | 1 | 2 | 0 | ||
北波希米亚人 | S.cz | 0 | 1 | 0 | 0 |
注释
- ^ 2021年捷克立法选举结果
- ^ 2020年捷克参议院选举后
- ^ 2019年欧洲议会选举结果
司法机构
捷克采用了市民法为法律体系,司法机构则分为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及普通法院三种。宪法法院设于布尔诺,它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国家的法律都符合宪法的规定。行政法院分为附属于州法院的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两种。前者是法院的原讼法庭,处理有关行政法律的原讼案件;后者是最高级别的行政法院,处理二审及终审的案件。普通法院则分为四种,分别是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州法院及地方法院,他们处理行政及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案件。[7]
参考文献
- ^ Magstadt, Thomas and Jack Van Doren, (1996).Czech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Focus on the Czech Dual Executive Power and the Future Senate.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20(2): 348.
- ^ Magstadt. Czech Constitutional. p.349
- ^ Magstadt. Czech Constitutional. p.350
- ^ Political Freedoms and Democratically Elected Institutions in Czech Republic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2-12., European Commission, 18 July 2013
- ^ Falvey, Christian (2012). Czech Parliament passes direct presidential election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Český rozhlas. February 9.Retrieved date: April 26, 2014.
- ^ HORNÁT, JAN (2013). A Czech election with consequences. Open Democracy. October 14.Retrieved date: April 26, 2014.
- ^ 7.0 7.1 Bobek, Michal and Olga Pouperova (2014). An Introduction to the Czech Legal System and Legal Resources Onlin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trieved date: April 26, 2014.
- ^ 8.0 8.1 8.2 Linek, Lukas and Zdenka Mansfeldova (2007). The Parliament of the Czech Republic, 1993-2004.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