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俊
李成俊,GML,GLM(葡萄牙语:Lei Seng-chon,1926年—2015年12月30日[1][2]),男,祖籍广东新会,生于澳门,中国报刊活动家。曾任广东省第七届人大代表,全国第八、九届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生平
李成俊先生生于1926年,祖籍广东新会。年轻时参加过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珠江纵队,最初在游击队驻澳办事处工作,后随部队转到东江纵队,任路西(广九铁路以西)督导处《新大众报》采编。抗战胜利后返澳,曾开办书店,销售爱国报刋。由于遭当局干扰,约半年结束。曾先后任星光书店和中国文教用品公司经理。1958年与友人创办《澳门日报》,历任经理、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等职位。
作品
著有《澳门文学论集》、《澳门基本法文献集》、《今日印度》及其增订本、《林则徐与澳门》、《海天 · 岁月 · 人生》、《待旦集》、《夜未央楼随笔》、《岁月如诗》等。
社会兼职
李成俊先生任《澳门日报》董事长、澳门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永乐戏院董事长、澳门文化广场(书店)董事长、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荣誉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新闻社理事、澳门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会长、澳门笔会名誉会长、澳门日报读者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澳门出版协会名誉会长、广州仲凯农业工程学院董事、澳门濠江中学名誉董事长、澳门培道中学副董事长、澳门广大中学教育协进会理事。
荣誉
2002年获澳门特区政府颁授金莲花勋章,2009年获大莲花荣誉勋章,2011年11月获澳门大学颁授荣誉人文学博士学位。
贡献
李成俊先生爱国爱澳,毕生致力推动澳门爱国新闻、文化、教育、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澳门基本法起草、筹组特区成立等公共事务,倾注心血,为澳门顺利回归、特区繁荣稳定作出重大贡献。他是成功的新闻工作者、出色的社会活动家,是澳门记协、澳门笔会的创办人之一,于政界、新闻界、文化界、社会服务界具重要影响力。先生学识渊博,睿智大度,交情遍及大江南北。
李成俊董事长作为《澳门日报》创办人之一,领导报社克服困难、开拓前进。毕生坚持《澳门日报》姓“澳”、“澳报澳办”方针,竭力服务社会。倡议成立澳门日报读者公益基金会,并推动发起公益金百万行。
李成俊先生遗孀钱明女士是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创办人之一,现任妇联名誉会长、颐康协会创会会长、妇联学校校董、妇联学校校友会顾问,于推动澳门妇女及教育事业贡献良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