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祖(?年—1929年),三台人,由光绪十五年己丑恩科四川乡试第五十名举人[1],光绪三十一年十月选任邻水县教谕[2],后以大挑二等盐大使分发长芦严镇盐场知事(严镇场盐课司大使)[3],民国后返乡,1929年病逝[4]。
李承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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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邻水县教谕 |
籍贯 | 三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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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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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2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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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曾祖、祖、父,母;子李子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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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五年己丑恩科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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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李承祖,年24岁,三台县附生”,《光绪十五年己丑恩科四川乡试录》
- ^ 民国《邻水县志》
- ^ “光緖十五年,李承祖,己丑恩科,邻水敎谕,长芦严镇盐场知事”,《三台县志》卷十九,六
- ^ “李子雄传”,《盐亭县文史资料选辑》第14辑,1996.12,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