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沃士
台灣政治人物
李沃士(1960年4月1日—),金门县金宁乡古宁村人[1][2],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金门县县长。
李沃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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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第3任县长 | |||||||
任期 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5日 | |||||||
副职 | 吴友钦 | ||||||
秘书长 | 卢志辉 | ||||||
前任 | 李炷烽 | ||||||
继任 | 陈福海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
出生 | 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 1960年4月1日||||||
籍贯 | 福建省金门县金宁乡古宁村 | ||||||
国籍 | 中华民国 |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2008年-) | ||||||
其他政党 | 新党(-2007年) |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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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名称 | |||||||
繁体字 | 李沃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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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李沃士曾以新党党籍担任第3、4届金门县议员,2008年参选立委失利,选后加入国民党,2009年获提名参选金门县长,该场选举获得1万4269票当选,得票率为37.28%[3]。2014年3月15日,李沃士获铭传大学颁发“校友会杰出贡献奖”,由金门县副县长吴友钦代表领奖[4]。于2014年底大选中,对手陈福海以五成馀票数高票当选,李成为首位连任失败的民选金门县长。
2017年12月27日,李沃士因在金门县长任内接受厂商贿赂新台币100万元,以调低金门高粱酒酒基售价,被指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遭金门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5年。对此李沃士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一定会上诉[5]。上诉后二审改判无罪,但更一审时再次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且在上诉时法院发现李沃士另有疑似不法情事,故向检方告发。[6]
参选记录
年度 | 选举届数 | 选举区 | 所属政党 | 得票数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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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 第二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 金门县选举区 | 新党 | 504 | 1.92% | ||
1999 | 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补选 | 金门县国大代表选举区 | 6,162 | 43.96% | |||
2002 | 第三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 金门县选举区 | 1,235 | 4.64% | |||
2005 | 第四届金门县议员选举 | 1,708 | 5.33% | ||||
2008 | 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 | 金门县选举区 | 无党籍 | 5,274 | 19.85% | ||
2009 | 第五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金门县 | 中国国民党 | 14,269 | 37.27% | ||
2014 | 第六届金门县县长选举 | 15,146 | 33.35% |
参考文献
- ^ 金寧鄉古寧村及各村概述. [2022-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7).
- ^ 古寧頭李氏奇房昨祭祖子孫吃頭聯誼 - 金門日報. [2022-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7).
- ^ 李沃士當選金門縣長 議員國9席無黨10席. [2009-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2).
- ^ 铭传校庆 李沃士获杰出贡献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通讯社,2014年3月15日
- ^ 涉嫌收贿遭判8年 李沃士要上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头壳,2017年12月27日
- ^ 獨家/金門前縣長李沃士收金酒廠商百萬賄款 無罪變有罪還被法院加告一條罪. 菱传媒. 2024-06-12.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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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政府 | ||
前任: 李炷烽 |
金门县县长 第五届 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5日 |
继任: 陈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