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 (唐朝)
生平
李瑶在开元二年(714年)五月,封为鄂王。十二年(724年),改名李涓,遥领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二十一年(733年),四月,加太子太保,兼幽州都督。二十三年(725年),改名李瑶。
二十五年(737年),玄宗宠妃武惠妃召唤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三兄弟与薛锈入宫,说是宫禁有盗贼。三兄弟与薛锈披甲入宫时,武惠妃却对玄宗说三兄弟兵变,已经杀入宫内,玄宗大怒,立刻将三兄弟逮捕,薛锈被处死;在武惠妃和驸马杨洄的构陷下。四月乙丑(737年5月25日),李瑶与太子李瑛、光王李琚一起被废为庶人并被赐死,民间因为其三人之冤,称之为“三庶人”。
家庭
王妃
- 韦练师,出自京兆韦氏彭城公房,舒密二州刺史韦庆植曾孙女,驾部员外郎韦璠孙女,汉州司马、赠邠州刺史韦钧第四女,李瑶死后被唐玄宗赦免[1],韦练师后在金仙观出家为女道士,天宝八载十二月廿九日(750年1月21日)在金仙观去世,虚岁四十,天宝九载五月九日(750年6月17日)葬于咸宁县毕原[2]
子女
- 李真一,韦练师所生之女[2]
注释
- ^ 《全唐文·卷三十一·免鄂王瑶妃韦氏罪诏》:鄂王瑶妃韦氏,时标令德,作配藩邸。夫义已薄,妇道惟勤。规诫之言,无繇见纳,辅佐之道,空竭乃诚。但恭肃以奉上,每柔明以抚下,周旋礼度,固所未闻,不有家风,何至于此?今因罪累,例如本族。有善不纪,何以劝下?其韦氏不须为累。
- ^ 2.0 2.1 耿庆刚 陈钢 马亮 冯博 李秉桓 党晓婷 李钦宇, 《陕西西安唐代金仙观女道士韦练师墓发掘简报》,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第05期), 2024年, (第05期): 91–126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