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宾 (1767年)
生平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乡试中举,嘉庆六年(1801年)中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嘉庆九年、十二年先后充云南、贵州乡试副考官,十三年(1808年)充湖南乡试正考宫。后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广西道监察御史、吏科给事中、工科给事中、河东河道总督、礼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广东巡抚、漕运总督等。
嘉庆二十五年初,管山东运河事务,兼署山东巡抚。同年十二月授安徽巡抚。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复授漕运总督。二年九月,改授湖广总督。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期间,李鸿宾接替阮元担任两广总督。任期镇压广东连州瑶变。
<清史 李鸿宾传>记载,英商成功行贿李鸿宾,为英商轻视中国官吏之始[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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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前任: 阮元 |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 |
继任: 卢坤 |
- ^ 高拜石 正中书局版 <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廿五) P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