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崇山(1881年?—?)[1]简齐,一字简斋黑龙江省龙江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3]

杨崇山
民国之精华》中的杨崇山照片

生平

杨崇山自幼有志于学,及长,醉心西学。壮年,入山海关,自直隶法政学堂肄业。毕业后,回到黑龙江省,曾任黑龙江省高等检察厅检察官。任内“该省刑无滥用,狱无怨声”。民国元年(1912年),被举为第一次司法会议会员。[3]民国二年(1913年),龙江县的叶成玉当选黑龙江省的国会众议院议员,杨崇山当选黑龙江省的国会参议院议员[2][3]国会解散后,杨崇山回到家乡闭居,不问政事。1916年国会重开,仍到北京继续任国会参议员。[3]

1918年,杨崇山当选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员,任至1920年第二届国会解散。[4]

参考文献

  1. ^ 《民国之精华(第一辑)》作年三十五岁,按1916年35岁,则生于约1881年。
  2. ^ 2.0 2.1 县史大事记——(1905-1985年),中国龙江,2012-07-17[永久失效链接]
  3. ^ 3.0 3.1 3.2 3.3 佐藤三郎编辑,民国之精华(第一辑),北京:北京写真通信社,1916年,第330页
  4. ^ 钱实甫,北洋政府职官年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