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刑事司法合作署
歐洲聯盟負責跨國刑事司法事務的協調機構
欧洲联盟刑事司法合作署(英语: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Criminal Justice Cooperation),简称欧洲司法合作署(Eurojust),或译欧洲检察官组织、欧盟刑事司法合作机构,是欧洲联盟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成员国间刑事案件的司法合作事务,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成立于2002年,为欧盟刑事司法合作(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 JCCM)的一部分。主要任务为透过协调欧洲司法机构调查和起诉以打击跨境及组织犯罪。
欧洲联盟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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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刑事司法合作署 | |
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Criminal Justice Cooperation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2002年3月6日 |
机构类型 | 欧盟的独立机构[*] |
机构驻地 | 荷兰海牙 |
雇员数目 | 253(2017年) |
年度预算额 | 4,780万欧元(2017年) |
机构首长 | 主席: 迪斯拉夫·哈姆兰(Ladislav Hamran) 行政总监: 文森·杰明(Vincent Jamin) |
授权法源 | Regulation (EU) 2018/1727 |
网站 | eurojust |
地图 | |
影像资料 | |
Eurojust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的世界论坛区(World Forum area) |
组织
Eurojust由成员国中有经验的检察官、法官或具有同等权限的警察官参与,其职权主要在协调跨境组织犯罪领域中欧洲司法机关之作业,以及支援司法机关与警察机关之间的资讯交换。例如Eurojust可以向成员国的政府机关调资料,自行接手刑事追诉案件、对某些罪名发动侦查,或同意让另一个有权侦查的机关进行;协调各国组侦查团队,并调取各种必要的资料。虽然在调取资料时,各国的政府机关没有义务支援,但拒绝支援时必须交代理由。所以虽然没有指挥权,但Eurojust以可给予各国的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甚大的助力。不过因为Eurojust人力不足,实际上解决案件的效能有限。《里斯本条约》继续了这景况,甚至留下了未来扩充Eurojust之指挥权的空间[1]。
参考资料
连结
- ^ Claus Roxin; Bernd Schünemann. § 3 Rn. 26. Strafverfahrensrecht 27. München: C.H. Beck. 2012. ISBN 978-3406625978 (德语).
书籍
- Helmut Satzger. Internationales und Eruopäisches Strafrecht [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 由王士帆翻译. 元照出版. 2014. ISBN 978-957-511-223-3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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