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伸(15世纪—15世纪),永直广西柳州府马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欧阳伸是景泰四年(1453年)的举人成化年间授镇江推官,判案廉洁无私,处事平允,当时海盗出没河上,劫掠副使严经,其家人遇害,巡吏却诬陷平民入狱,他得知此冤案,说:“为民父母怎可忍心目睹无辜者被杀害?”于是向上级辩白,率领民兵数十人到常州孟渎河抓捕,盗贼计划入海逃亡,他就派部下到太仓州连同巡海将官合力掩捕,果将真正海盗数百人置法,平民因而获释,他却以父母去世回乡[1][2][3],后官至吉安同知

引用

  1. ^ 1.0 1.1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五·乡贤》:欧阳伸,马平人,景泰四年癸酉科举人,成化中为镇江府推官,廉洁无私、谳狱平允,郡有盗剽劫,巡吏诬执平民若干系狱,伸廉知其冤,叹曰:“为民父母忍视无辜逮死耶?”亟白诸当道,率民兵掩捕,遂获真盗百人,冤者得释。
  2. ^ 乾隆《镇江府志·卷三十四·名宦下》:欧阳伸,字永直,广西马平人,成化中任镇江府推官,性简恪,廉洁无私、谳狱平允,群盗出没江上,副使严经遭剽劫,家人遇害,巡吏挟私诬富民若干人系狱,伸叹曰:“为民父母忍坐视无辜逮死耶?”遂建白当道,率民兵数十人跟捕至常州孟渎河,盗穷谋入海,伸遣吏驰白太仓州巡海将官并力掩捕,果获真盗百人置之法,富民获释,以忧去。
  3. ^ 光绪《丹徒县志·卷六十·杂缀四》:副使严经遭劫,家人遇害,巡吏挟私诬富民若干人系狱,推官欧阳伸率民兵数十人,跟捕至常州孟渎河,盗穷谋入海,伸遣吏驰白太仓巡海将官,并力掩捕,果得真盗置之法。

参考文献

  •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五·乡贤
  • 乾隆《镇江府志》·卷三十四·名宦下
  • 光绪《丹徒县志》·卷六十·杂缀四
官衔
前任:
陈宗
明朝镇江府推官
成化年间
继任:
孙纮
前任:
柳琰
明朝吉安府同知
1489年-1490年
继任:
䅋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