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廷藻
江廷藻(15世纪—16世纪),字南滨,南直隶宁国府旌德县金鳌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江廷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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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名府通判 | |
籍贯 | 南直隶宁国府旌德县 |
字号 | 字南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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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廷藻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第九十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授钜野知县,刚抵任遇上白莲教叛乱,他率兵歼灭渠魁,人民获得安宁,同时他招抚流移、减免赋役[2],并以地方连年灾难,请求朝廷给种垦荒,亲自监督种植桑枣,升大名通判,因父亲患病辞官,著有《南滨集》,入钜野名宦祠[1]。
引用
参考文献
- 民国《旌德县志》·卷八·人物
- 道光《钜野县志》·卷十·口碑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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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卢纶 |
明朝钜野县知县 1556年-嘉靖年间 |
继任: 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