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汾(?—?),一作沈玢,唐朝末年至五代南唐杨吴人。
南唐溧水县令兼监察御史。娶南康公主成为驸马,有感于神仙之事国史不书,于是搜集唐五代神仙故事,著有《续仙传》(或称《续神仙传》)三卷。续葛洪的《神仙传》。上卷载飞升者十六人,以张志和为首;中卷载隐化者十二人,以孙思邈为首;下卷载隐化者八人。吴淑的《江淮异人录》载有他的故事[1]。
注释
- ^ 唐末,沈汾侍御退居乐道。家有二妾,一日谓之曰:“我若死,尔能哭我乎?”妾甚愕曰:“安得不祥之言?”因问之,对曰;“苟若此安得不哭。”汾曰:“汝今试哭,吾欲观之。”妾初不从,强之不已,妾走避之。汾执而扶之,妾不得已,乃曰:“君但升榻而坐。”汾如言,二妾左右拥袂而哭。毕视之,汾已卒矣。